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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利用江湖朋友“保护进步人士”。蔡列举了若干结交的“进步人士”,还讲述了一个他始终“记忆犹新”的故事。1948年4月13日(这份回忆写于1980年代,但使用的是民国纪年,时间是“民国三十七年农历三月初五”)清晨,国民党特务、县中队人马、便衣、镇长等“气势汹汹地”来他家抓人,蔡见情况不妙,便一边款待“这帮不速之客”,一面派人往书院小学通知“进步人士”迅速转移。另外一次,几百“国民党反动军”在南山游击队驻地搜捕后,又包围了整个临江寺,抓捕了他的“进步朋友”。而蔡也因为“私放”“共匪”,而被软禁一月有余,这些被抓的“朋友”大都被送进重庆渣滓洞,“英勇殉难”,这成为他的“终身遗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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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份资料是出自改革开放后地方文史资料的撰写者之手,讲述第三章提到的离“望镇”不远的金堂县贺松的“罪恶”历史。他生于1910年,父亲是当地袍哥“仁恕公”的舵把子。贺松共有弟兄九人,他是老大,深受其父宠爱。这篇传记描写他从小养成“专横独断、残忍狡诈的个性”。“混入”政界后,又学会了“耍阴谋、藏诡计、见风使舵、权变乡里的政客手法”。他从青年时代开始在地方“混迹”,历任联保主任、乡长、县参议员、区队副、金堂县青年党主席、竹篙地区袍哥九山联合总社社长,其间“干了大量的危害桑梓、欺压百姓的罪恶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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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资料也透露出他并非天生就是一个“坏胚子”,他也曾在小学和中学任教,算是地方的一个小知识分子。初踏社会,“羽毛尚未丰满”之时,他遇事总是“小心翼翼”,对上司、对同事都“较有礼数”,对教学工作“也颇认真”,地方上对他的印象不错。1938年冬通过父亲打点关系,他被委任为竹篙乡联保主任。这个所谓联保主任,相当于后来的乡长(1939年国民党政府撤销联保办事处,设立乡公所,联保主任改称乡长),在地方上算是一个大人物了。贺大权在手之后,“专横独断的作风”便显示出来,“处处刚愎自用,事事非己莫属”。对前任人员概不留用,又“因袭贪污之风,浮派各种款项”,上任未到一年,“劣迹便昭然若揭”,“动辄骂人打人,辱及乡里”,而且下属工薪“到时不发,一拖再拖,有的竟一文不给”。这样“引起了公愤”,各保保长和有关人员暗中活动,联名倒贺,将“贺之劣迹”具文呈控县府。1939年冬,县长撤去贺松联保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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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初,中心小学校长杨秀实任乡长(当时已经改联保主任为乡长)兼中心小学校长。贺松对杨极为不满,认为自己倒台与杨想当乡长和暗中活动有关,因而计划施行报复,某日杨在回家路上,被贺“纠集土匪”十余人截住去路,但杨得以脱逃,幸免于难。后杨自知再干下去绝无好结果,辞去乡长、校长本兼各职。杨辞职后,贺松认为竹篙地区已是自己的天下,乡长一职非己莫属,但到1941年初,县长委雷烈为竹篙乡长,贺“盛怒之下”,会同亲信“谋求逼雷下台之策”。当时土匪猖獗,甚至白天也拦路抢人,夜晚洗劫,街上店铺时开时关,民众苦于匪患,常到乡公所告状,要乡长设法除匪。贺松认为这种形势正是逼雷下台的机会,“便唆使亲信在竹篙附近大肆进行抢劫,搞得人人心惊,户户自危”,雷无法稳定局势,年底只好辞去乡长职务。1942年初,贺松如愿以偿,当上了竹篙乡长。他上台后,大摆酒席,宴请当地士绅名流、袍哥大爷以及下属亲信,“借以笼络人心,壮大声威”。贺松“网罗亲信,利用袍哥、青年党等封建反动势力,培植个人力量,以盘踞竹篙,称霸一方的罪恶活动”。这个资料称贺松为了巩固和扩大地盘,以“自新”之名“广招土匪,结纳亡命”,并“笼络游手好闲之徒,以壮大实力”。当时各路匪徒“均来投靠”。贺任乡长前,竹篙有九个袍哥码头,“各踞一方,互不相属”,其中以“同兴公”“聚义公”“仁和公”势力最大。各码头的舵把子“多为土匪头子,在当地很有势力”。但是他却能够将他们都拉入“九山联合总社”,他自任社长,从而成为竹篙地区最有势力的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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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政府在广汉县三水镇近郊修建军用机场,限三个月内完工。贺被任命为民工大队长,派往机场督工。贺去机场住了一段时间,“不愿在工地吃苦”,便以催民工为由自行回乡,职务交给雷烈代理。贺回乡后,对机场事务概不过问,整天和他的“姘妇”一起“吃酒聊天,打牌消遣”,各保送来的机场建修款,“不少纳入了腰包”。由于上下克扣,机场上的民工吃住条件不好,不少人开了小差,使工程进度大受影响。县长决定惩治贺松,1944年6月,派人到竹篙捉拿贺松。在押解途中,贺手下两三百人将其解救。贺随后逃往雅安投靠军队里的朋友,“逍遥法外,贩运鸦片,过花天酒地生活去了”。后来贺松托人说情,此案也就不了了之,贺也回到竹篙,贺的走卒“掌握了全区武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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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县参议会选举,贺松又“把持选举,当选为县参议员,东山再起,继续操纵地方势力,为所欲为”。1948年4月,青年党金堂县党部召开代表大会,贺被选为青年党金堂县党部主席,“常以党魁身分出席县的各种会议,追随国民党反动派,死心塌地的进行反共反人民的罪恶活动”,并“欺骗一些商人、农民、手工业者和部分公教人员入会”。青年会发展成员多达三百余人,“其中有不少土匪、滚龙、流氓”。贺松凭借“这个反动组织,进一步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贺松就是这样发迹起来的反动人物。他在竹篙、在金堂干下的残害人民、危害革命的滔天罪行,真可以说是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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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篇文史资料的描述来看,贺松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尽管这份资料作者的倾向性十分明显,但是毕竟提供了一个地方袍哥首领的一些细节和故事。不过,怎样运用这类资料,是历史写作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我将在第十七章对资料的运用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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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明远既非像蔡兴华那样具有左翼思想的“正面袍哥形象”,也非像贺松那样在地方上无恶不作的地方豪强,而似乎是介乎于两者之间的一个袍哥首领。可以这样认为,蔡和贺是两种极端,雷可能最接近川西平原上大多数袍哥首领:注重个人势力发展,并从中捞取好处,同时也为地方谋福利。其实,从经济地位来说,雷应该是社会底层的一员,他自己也不过是一个佃户而已。可见,即使都是所谓的舵把子,他们之间的差距也是非常之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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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宝媛发现,“望镇”的袍哥首领差不多就是两种人,一是地方上“有钱有势,有田地的阶级”,另一种是“由自己的武艺所打来的天下”。显然,雷明远属于后者。他佃有40亩田,地主是住成都的尤家。在成都,有许多这样不在乡的地主,如“打倒孔家店”的先锋吴虞,在其日记中便经常有与佃户交往的记录,他也不时会去老家新繁县龙桥查看他的103亩田地。[12] 龙桥离“望镇”非常近,吴虞在去龙桥的半道,也经常在“望镇”歇脚(见地图1。即崇义桥,详见第十五章的考证)。雷明远一方面以“一个佃户的职业养活家小”,一方面则以袍哥“大爷的身份在店上闲耍”。这里所谓的“店上”,沈宝媛并没有说明,我估计就是前面提到过的“幺店子”,即有若干户人家,有几个小店,如杂货铺、茶馆、烟铺、饭馆等,也是乡民经常休闲的地方(图5-1)。雷明远虽然是佃户,但是似乎自己并不亲自下田,所以有时间“闲耍”。[13] 雷明远不好饮酒,这在袍哥弟兄们中间算是比较另类了,但是抽烟很厉害。他终日在乡场上的茶馆里吃茶,并常与那些袍哥大爷或者小兄弟们推牌九、打麻将。大家用“隐密的暗语”交谈(第七章将讨论他们的语言),话题包括做生意、通音息,或者冒险经历,堂倌和其他茶客都不敢怠慢他们。[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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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一个乡村“幺店子”,农民们在店门口歇脚。甘博拍摄于1917—1919年间。资料来源:美国杜克大学D.M.鲁宾斯坦珍稀图书和手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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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共产党在土改运动中的阶级划分,佃户没有田产,当属于贫农一类。但是雷明远这个货真价实的佃户,自己不下田,请了一个长年老周耕种,一年付两石米,外加两万块钱的工钱;还经常请有四个短工,工资按日计。为了使我们对这个长工的工资水平有一点概念,我用其他一些资料进行比较。由于没有当时“望镇”的物价,我取成都附近郫县的米价,两地相隔不远,与成都的距离也差不多,应该物价相差不大。1945年7月,即沈宝媛在“望镇”做调查的时候,米价是18633元一石。[15] 这里米价以石为单位,过去度量衡混乱,每石米的重量各地相差甚大。在江南,1石约140—160斤,两湖的石较江南为大,四川的石又大于两湖。在晚清成都,1石约280—300斤;1940年代,大约280斤。[16] 就是说,长年老周辛苦一年大约可以挣800斤米。[17] 我曾经测算过,四川农民每人每年的食与用各项开支至少需要原粮730斤,五口之家即需要3650斤。[18] 因此,这个老周如果只是一个人过活的话,还勉强可以度日,如果要养活一家人,则不得不依靠其他营生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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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平原佃田的比例非常高。据1930年代末的抽样调查,在全部耕地中,自耕面积仅占19.28%,80.72%是佃田。[19] 在“望镇”也是这样,“几乎看不见真正的地主们,这里都是大佃户,及佃农的所在地”。[20] 沈宝媛在这里没有说明什么叫大佃户,其实这是川西平原普遍存在的租佃形态。大地主一般都在城里居住,如果将田地分租给佃户,在手续、收租等方面都有种种不便,所以都倾向于将数量较多的田地,直接租佃给一些大佃户,这些大佃户又将田分给其他小佃,形成了二重佃,所以租佃关系就变得复杂起来,形成了地主、大佃、小佃等多重租佃关系。“这样,大佃户得以保障生活。”[21] 他们的经济状况比一般小佃户要好,所以雷才得以养活那么多食客。需要说明的是,雷应该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大佃户,一般我们所称的大佃户,是以转租为目的,但是雷却是雇人耕种,不过这样,他可以最大限度地得到佃田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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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宝媛还给我们描绘了雷家和雇工的关系,以及怎样经营这40亩田。暮春四月是插秧的季节,农民们忙着把秧苗插进田中,这是赶季节的活儿,所以短工都非常抢手,“各家争先恐后的请着得力的熟手来帮忙几天短工”,雇主也非常优待辛苦劳作的雇工们。雷明远有一个有利条件,作为一个袍哥首领,“常会自动跑来一群会社中的小兄弟,帮忙栽秧的工作”。平时好吃好喝,除了冲锋陷阵,农忙季节也是他们做贡献的时候了。这是乡下最热闹的时候,人们在田里忙着,享受着春天暖洋洋的太阳,呼吸清新的空气,看着稻田由乌黑的土,变成绿油油的田,真是心旷神怡。哪怕农民从小就看着这些景色长大,也似乎永远看不够,因为里面包含着多少对丰收的期望,对未来的憧憬!对于从城里来的大学生,这个场面更是令她心仪,“新插好的秧在整齐的行列里随着春风,迎着田间缓缓的流水而动荡,煞是有趣”(图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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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工们干活固然辛苦,但是却在这个时候得到最好的待遇,真正显示了他们劳力的价值。川西平原有“插秧酒”的风气,雇工一天吃五顿——三顿饭,两顿点心,中间的一餐是酒席,“这是主人对于雇工们的劳累,而有的一种感谢表示”。工资每人每天300元,但是在雷明远的田里帮忙的弟兄“却没有一个是要接收钱的”。按我们前面提到的,一石米当时要卖1.8万元,就是说劳作3个月,大概可以买一石半米。[23] 在这个时候,在成都喝一碗茶,大概是12元。过去,我们对地主存在极大的误解,在中国的革命话语中,地主作为革命的敌人被极大地歪曲了。虽然不可否认乡村存在土豪劣绅,但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地主(包括雇主),都是靠勤劳、精明、节俭积累财富,有的经历了几代人的辛劳。他们大多和乡民都有着和平相处的关系。思想“左倾”的沈宝媛,是不会刻意去描写或者夸大地主对短工的这种礼遇的,她不过是如实描述了过去乡村社会中的这种租佃和雇佣关系(图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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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沈宝媛调查,田里90%的收成,包括稻麦及主要菜蔬,“都是属于地主的”。到收成的时候,佃户“将定量的产品送到城内的主人家去”。这样沉重的“榨取”是佃户们“最大的负担”。如果遇着了自然灾害,无论是大旱、虫灾或者水淹,佃户们仍然必须“咬着牙补上不够的收成”。佃户只有资格保留杂粮和小麦,以“微弱的产量养活着他们的家庭”。虽然袍哥在地方上已经有一定的势力,但是却仍然无法逃脱被剥削的处境,正如沈所指出的:“地主剥削农民的情形即使是在一个袍哥的家庭也依然没有例外。”[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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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农民在用龙骨车抽水灌田。甘博拍摄于1917—1919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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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国杜克大学D.M.鲁宾斯坦珍稀图书和手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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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 农民在田里收获稻子,还可以看到农民的住房就在田地旁边。甘博拍摄于1917—1919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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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国杜克大学D.M.鲁宾斯坦珍稀图书和手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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