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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62 资料来源:格蒂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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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64 其实,传统中国乡村的社会控制,更多的是依靠人情和道德。过去中国农村地方实行乡约制度,依靠邻里乡党关系,例如乡约中一般都包括“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大纲领,包含爱惜、规劝、勉励等合作和友情关系。过去乡村社会都有三约:社学、保甲、社仓。乡约为纲,三约为目。社学是教育机关,社仓是经济机关,保甲则是自治自卫的政治机关,这样教育、经济、政治都包含进去了。但是在现代化过程中,原有的地方结构被打破了,代表地方的是乡公所和乡镇长,违法则送官惩办,按照梁漱溟的说法,“只注意事而不管人”,缺乏了“爱惜人之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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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66 袍哥的社会控制,应该是更接近中国的传统方法。他们以私法、以帮规、以自己的好恶代替国法。沈宝媛利用社会学理论给她的理论知识,观察“望镇”的社会,发现当时人们没有意识到的问题,看到“很多有意识、无意识或自动的社会制约”,构成“一种社会秩序”,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能够发生很大的效力。而这一切力量均“集中于该地的社团中心,甚至超达至地方行政的领域,而与地方势力掌握起平衡的作用”。所以,要了解地方社会,就应该“以社会制约的研究作为中心引索”。[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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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70 所谓该地的“社团中心”,就是袍哥。袍哥可能是地方稳定的基石,也可能是地方不稳定的来源。例如上面提到过的离“望镇”不远的金堂县的贺松,根据地方文史资料的描述,贺的主要罪行是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和欺负乡民。例如贩卖大烟毒品、枪支弹药——他从驻军手中弄到枪支弹药卖给外地,从外地弄回大烟毒品“强迫”卖给当地烟馆,结果使竹篙地区“烟馆林立”,染上烟毒者甚多,“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按照这篇传记的说法,一般民众经常受到贺的欺辱。贺任乡长期间,正值抗日战争紧张阶段,国民党政府急需大量新兵,征兵不够,只好实行一些变通办法。这篇传记称,他“估卖壮丁,吮吸人民血汗”。政府给各地分配了“壮丁”任务,并拨给一定数量的“壮丁款”。贺借此机会大发“国难财”,将上面拨的壮丁款“能贪污的尽力贪污”,乱拉其他壮丁抵数,老百姓骂之为“吃人骨头钱”。这篇资料称,从1943年起,贺所拉所卖壮丁“不止一二百人”。被贺所拉所卖者多系“老实农民、单身客商”,“弄得许多户数家破人亡,笔笔命债,令人心寒”。1945年春,贺松以“同仁公”总社名义,在竹篙禹王宫庙内正殿上开设竹园茶旅社,以接待来往客商和袍哥弟兄。为了方便吃喝,还决定在庙内耳楼下开设红锅饭店。但耳楼下早已被一家酒店租用,为了要房子,贺下令将酒店迁走。老板唐某一时未找到新址,未及时搬出,贺命人砸烂唐的酒店,强行拉唐的长子作为壮丁,后其子自伤中指,成了残疾才得以脱身。唐因得罪了贺乡长,“事后还专门卖了两头大肥猪,出钱请客赔礼,说了许多好话,从庙内耳楼下搬出,才算了事”。[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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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72 这篇资料还称,贺松的公开身份是乡长,但是暗里却“已是坐地分赃的土匪头子”,掌管了竹篙附近“黑白两道”。每逢过年过节和红白喜事,兄弟伙均要以各种名目给其送礼。贺能长期“称霸一方”,主要是因有“大批爪牙为其效力”。他对“爪牙”也极会“笼络利诱”,给以“小恩小惠”,使一些人愿为他“奔走卖命”。但对不听招呼的,惩罚手段也极“毒狠”,轻则打骂,重则处死。下面这件事就充分说明贺松的“心狠手毒”:1944年农历腊月,“同仁公”分社“仁和公”全体哥老团年,邀请贺松参加。“仁和公”因前社长病故,哥老们准备趁团年之际议出新的社长,该社大爷刘府金一贯追随贺松,贺想趁此机会立刘为社长,但“仁和公”另一个“土匪出身”的大爷郑国山,子弹上膛,拍桌子反对,使贺埋下了除郑之意。后贺命杀手在烟馆内下手,将郑国山击毙在烟榻上。虽然大家知道这事是贺指使人干的,但“谁也不敢再说什么”,死者家属只好自己领尸回去。贺松的例子再次证明,他们杀人经常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39] 因此本书第一章所讲述的雷明远杀女却逍遥法外,就完全不是一个偶然的孤立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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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77 袍哥:1940年代川西乡村的暴力与秩序 [:1706831516]
1706832878 袍哥:1940年代川西乡村的暴力与秩序 第三部分 大势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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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80 袍哥:1940年代川西乡村的暴力与秩序 [:1706831517]
1706832881 第十章 女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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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83 雷明远杀死女儿的悲剧之所以发生,也和他对女人的偏见和根深蒂固的歧视有关,当然这种对女人的观念,在“望镇”的袍哥中是很普遍的。他们对女人“看得非常严格”,不喜欢地方上“有自由思想的女人”,对于他们眼中的所谓“浪荡的女子”,更是仇视。从晚清以来,地方精英就不断批评女人和男人的交往,即使那些主张改良的新派士绅,对妇女的抛头露面,也是百般指责。[1] 到了1930年代,妇女仍然受到禁锢和歧视,特别在乡村,情况更为严重。实际上,有知识的女性已经能够得到社会的尊重,如沈宝媛作为一个大学生来到乡下,就是雷明远,也不得不刮目相看。但是他们对自己周围的妇女,包括乡邻和亲戚,仍然是那么粗暴。沈宝媛对此深有感触:“传统的习惯,陈腐的风俗,这种无意的社会控制对于他们真有根深蒂固的影响。设若谁违背了旧礼教的俗例,就会受社会的轻视(Social Disapproval),及大众的反对。”所以我们也可以这样认为,虽然是雷明远杀死了他的女儿,但是也是这个社会杀死了她(图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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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85 社会的现代化程度往往突出表现在妇女的社会地位上。从相当程度上说,在雷明远和“望镇”许多人的头脑中,仍然对妇女持非常保守的态度。传统社会中的妇女不过是男人的附属物而已,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从各种地方志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对她们的道德要求,传统伦理对妇女的控制,决定妇女在社会中的位置。地方志中所表彰的“列女”,就是节、孝、贞、烈的妇女,因其“淑行懿范”成为榜样。而实际却意味着对妇女人性的压抑,身心的摧残。我们经常读到所谓“夫死从子”“母以子显”这样的赞誉之词,不就是对妇女的一种道德束缚吗?[3] 利用彰扬女德,以对妇女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和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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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90 图10-1 乡村妇女多不识字,写信需要请人代笔,乡场上有人摆摊提供这种服务。照片由美国《生活》杂志摄影记者C.麦丹斯于1941年在龙泉驿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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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92 资料来源:格蒂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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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94 在四川,从20世纪初便已经形成了妇女解放的强大舆论,这是因为清末新学堂的兴起,新思想的传播,新媒体的发展,当时便有人大张旗鼓地提出了妇女解放:“我待要举双手,打破男女尊卑级;我待要鼓双唇,吹起了女学大风潮。你看那破碎山河,全仗我素手纤纤得好。”要求男女平等,大兴女学,提出了妇女在重振河山中的重要作用。由于风气的开化,当时有主张男女婚姻自由者,有要求男女平权者,成都文明书局甚至印制有《自由结婚歌》:“记当初指环交换,拣著平生最敬、最爱的学堂知己”,“可笑那旧社会全凭媒妁通情”。[4] 公开提倡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反对包办婚姻。另外还有提倡天足等的宣传,妇女特别是知识妇女的思想状况有了很大改变,到辛亥保路运动爆发时,妇女已达到参与政治生活的地步,她们甚至建立了自己的政治活动组织——女子保路同志协会。还发出《告川中妇女书》,号召全川妇女挽救危亡。她们实际把这一运动作为争取自己应有权利、反歧视和压迫的斗争。中国有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妇女亦认为自己的毕生事业就是生儿育女,外国人也认为中国“女子为玩物”,这是中国妇女的耻辱。在晚清,四川的妇女就宣布过要“以我四千余年无用之妇女,化为保国保种之柱石,并可造子孙之幸福”。[5] 但是,当我们看到她们在1940年代在“望镇”的地位时,不得不承认这个变化真是太艰难,太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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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898 沈宝媛的报告中谈到几件事情,说明“望镇”妇女卑微的地位。有两家军人后代家庭,一个是何家,父亲早已去世;另一个是余家,父亲远在桂林。由于两家都见过世面,加上这两位母亲都非常溺爱自己的孩子,所以这两家的女孩子的作风难免与乡下女子有些不同,“态度活泼”,举止在乡民看来“不免有些轻挑[佻]”,而且还和其他中学的男学生做朋友,“差不多许多乡人们都很歧视他们”。雷明远这个“顽固头脑”怕女儿受她们的“坏影响”,坚决禁止淑英与她们一起玩耍。有一次,他看到淑英跟她们在一起,暴跳如雷,“要推她下河去”,幸亏雷大娘很快赶来,才没有酿成悲剧。[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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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900 但雷明远对于男人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态度,他觉得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可以支撑门户。所以雷明远愿意出钱供儿子上学,还为儿子将来做生意准备了钱,但是他绝不情愿拿钱让淑英受教育。当然,这也有他是继父的因素,他只是希望早日把淑英嫁出去,平日都是以很严厉的态度对她。雷大娘常常因为他对待儿和女的不公平与他发生口角,但也没有办法使他改变主意。假如儿子具龙没能上学,淑英就更没有念书的可能。所以雷大娘总在设法让具龙报名入学。作为继母,她孜孜不倦地督促继子读书,也是为了争取淑英读书的机会,因为她可以从男孩念书的费用中拨出一部分给自己的女儿。但读书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做母亲的用心良苦,她经常当耳环,卖手饰,来凑足女儿的学费。但具龙对念书毫无兴趣,常常逃学,而淑英则聪明用功,她在家常以小先生的姿态讲解功课给哥哥听,母亲看着心里高兴,还炫耀地告诉旁人。但是重男轻女的雷明远则非常不满,觉得丢了面子。他不喜欢淑英活泼的性格,觉得女孩子就应该规规矩矩。学校开游艺会,当有淑英表演的时候,他却很不愿意看。相反,雷大娘则高兴得有说有笑,觉得女儿是母亲的光荣。雷家夫妻常为此而产生矛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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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902 关于雷明远的“封建脑筋”,还有更多的故事。[8] 过去的雷明远以凶狠闻名,也爱管别人家的闲事,对自己家里的女人管得更严。雷大娘的娘家姓郭,有一个姐姐嫁给成都东南龙泉驿的黄家,丈夫早早亡故,一直守寡。雷大娘被前夫抛弃以后,就把女儿淑英寄放姐姐家照管。淑英五岁的时候,雷明远把孩子接到“望镇”,雷大娘的这个姐姐也随同前来,在镇上开一家茶铺,同时也做点小生意过活。淑英与姨母关系比自己生母雷大娘还密切,而且姨母也最喜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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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904 乡村的茶馆就是一个三教九流聚会的公共场所,平日来来往往许多客人。1942年,有流言传播开来,说是某天晚上,寡妇茶馆留宿了一个马姓客人,消息传到雷明远耳里,他暴跳如雷,抓起手枪又要去杀人。雷大娘心急如焚地紧跟在后面,到了茶铺,很多人都拉扯劝说着,听到风声的寡妇拼命逃走了。雷大爷将铺里的茶碗、杯盘、碗柜、桌椅等砸得稀烂,甚至棉被、衣裳等也撕成碎片。他还发誓以后要见着“这个浪女子,一定要将她活活杀死”。以后寡妇再也没有敢回“望镇”,只得住在成都,靠做小生意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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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906 我们不知道这个流言是怎样传播开来,到底寡妇和客人有何关系。但是沈宝媛觉得“冤枉的可能性极大”;即便真有其事,在别的地方,“寡妇与人同居的事实最多不过是受誉[舆]论的制裁和旁人背后的非议罢了,决不会受当众侮辱或甚至有性命之忧”。如果是有人散布的谣言,“那还会有提出名誉受侮辱的控诉”。但是川西平原,被沈认为是“在一个旧礼教笼罩下的乡村”,一个袍哥首领的家庭,不能对这样的流言蜚语坐视不管。[9] 但雷明远不是利用他的权力去调查谣言的出处,而是立刻要惩罚当事人,这和他杀死自己女儿一样地残忍和武断。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作为袍哥大爷的颜面是最重要的,而事情的真相,女人的名声乃至性命,则并不是他所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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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32908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除了人为的社会控制外,道德控制与宗教控制也是有必要的,如果“在正确使用方面说来,未尝不是一种好的改进社会的方式”。但是,在沈宝媛看来,社会控制,一种是人为,一种是文化和传统。在川西平原,这两者的控制对于“社会改进无甚贡献”,有时甚至是“梗阻社会的进步”。知识精英把这称之为“守旧的封建积习”,这种积习只会“对弱者有伤害性的作用”。当需要处理出现的问题的时候,经常发生的不是“积极的善导作用”,而是“恐吓与谋杀”。这样的社会控制,就是一种可怕的控制,与文明背道而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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