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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司马迁在汉武帝时代的“严谨解释”不等于在西汉初年的“解释”,文本的自圆其说,并不代表事实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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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可以说,恰恰相反,因为西汉初年政权草创,利益牵扯极多,对诸多王朝“合法性议题”的定论,往往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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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汉初的“水德”推定,乃至于汉为“水德”服色却定为“外黑内赤”,而旗帜仍旧如旧的“尚赤”;到了汉文帝时代又争论汉实为“土德”,直到汉武帝时代才正式改服色、正朔,算是尘埃落定;至于汉景帝时代辕固生与黄生对于汉高祖是“汤武革命”还是“篡逆”的争论,更是直接被皇帝亲自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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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是历史遗留问题太多,才给后人提供了那么多“自圆其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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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自圆其说”的《史记》,与帛书《五星占》中将“张楚”视为特殊时间点的类似说法,在《史记·天官书》中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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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之时,十五年彗星四见,久者八十日,长或竟天。其后秦遂以兵灭六王,并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乱麻,因以张楚并起,三十年之间,兵相骀藉,不可胜数。自蚩尤以来,未尝若斯也。项羽救钜鹿,枉矢西流,山东遂合从诸侯,西坑秦人,诛屠咸阳。汉之兴,五星聚于东井。[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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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秦始皇之后即接“张楚并起”,进而为项羽合纵诸侯灭秦,然后是汉之兴,也可以说是“三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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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上文中为先代帝王设守陵户的记载可知,这种认知矛盾可能自刘邦开始就已经埋下了,司马迁只是面对矛盾百出的官方记录进行了“挑战”和“记录”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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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至此,必须注意视角的区别,总计有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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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记·高祖本纪》纪年,这是汉初视角,正统为秦始皇帝——二世皇帝——刘邦,但是承认陈胜为“楚隐王”,不提“义帝”“项梁”“项羽”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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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史记·秦楚之际月表》纪年,正统为秦二世——义帝,陈胜为“义帝”之楚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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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叙述的三家为陈胜——项氏——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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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史记·太史公自序》,叙述的三家为楚人——项氏——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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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史记·天官书》,叙述的三家为张楚——项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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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者对照后可知,就是两个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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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楚(张楚、陈胜、义帝)——项氏——汉(包含上述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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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始皇帝——二世皇帝——陈胜——刘邦(包含上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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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一目了然,就是对“项氏”地位认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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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刘邦的认知中,“义帝”和项氏,属于被遮蔽的部分,并不希望将其视为“正统”,但这就存在一个逻辑漏洞,那就是,“时间溜走了”,陈胜的“张楚”只有不到1年,到“汉元年”还有1年多的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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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西汉的官方叙事而言,这种“小问题”无所谓,但是到了“修史”的时候,“时间”就成了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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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司马迁必须明确“三嬗”,才能补上这中间的时间空缺,而《史记》有《秦始皇本纪》《项羽本纪》《高祖本纪》,却无“秦二世本纪”“陈涉本纪”和“义帝本纪”,已经表明了基本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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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二世”事迹附丽于《秦始皇本纪》之后,“陈涉”事迹单列于《陈涉世家》,就是将陈胜起义建立“张楚”秩序之后与“秦国”的对峙,视为“有土诸侯”与“非正统皇帝”的对峙,既没有“秦朝”,也没有“楚朝”,而是“秦楚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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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帝”无本纪而项羽有本纪的原因,则在《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中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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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楚主伯,项籍始为天下主命,立十八王。[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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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西楚为“主伯”,诸侯中的“家长”“长子”,且项羽自此开始为“天下主命”,也就是主宰,为十八位诸侯王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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