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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惠帝元年,废除了诸侯国设置相国的法令,曹参为齐国丞相,此时的齐国有70城之广阔领土。时值天下刚刚安定,齐王刘肥正当年富力强,曹参于是征召境内的长老、百家之士,求教如何安定、聚集百姓,没想到齐地遗留下来的儒生数以百计,却各自说法不同,让曹参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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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曹参听说胶西地方有一名擅长治黄老之学的学者,名叫盖公,就派人重礼邀请,等到见面之后,盖公告诉曹参,治理之道最上等的就是“清静”,则百姓自然安定,并以此为宗旨告知具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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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参于是让出自己府邸的正堂供盖公居住,以尊重之。在他的治下,则行用黄老之术,为齐相9年,国内安定,百姓称颂他为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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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记载,说清了什么叫“清静”,而“无为”,则在下一个故事之中,见《史记·曹相国世家》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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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何且死,所推贤唯参。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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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郡国吏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务声名者,辄斥去之。日夜饮醇酒。卿大夫已下吏及宾客见参不事事,来者皆欲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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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人之有细过,专掩匿覆盖之,府中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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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子窋为中大夫。惠帝怪相国不治事,以为“岂少朕与”?乃谓窋曰:“若归,试私从容问而父曰:‘高帝新弃群臣,帝富于春秋,君为相,日饮,无所请事,何以忧天下乎?’然无言吾告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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窋既洗沐归,间侍,自从其所谏参。参怒,而笞窋二百,曰:“趣入侍,天下事非若所当言也。”至朝时,惠帝让参曰:“与窋胡治乎?乃者我使谏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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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免冠谢曰:“陛下自察圣武孰与高帝?”上曰:“朕乃安敢望先帝乎!”曰:“陛下观臣能孰与萧何贤?”上曰:“君似不及也。”参曰:“陛下言之是也。且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惠帝曰:“善。君休矣!”[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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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太长,不过还是需要翻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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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何将死时,只荐了曹参作为自己的继任者,而曹参代相之后,凡事毫无变化,一切遵从萧何时的惯例。他任命地方长官往往选取不擅长文辞、有点儿木讷的人,选择丞相府的办事员(丞相史),则喜欢忠厚长者,凡是纠缠律令,用法烦苛的刀笔吏,或者是想邀名取宠的精明人,则往往罢黜之,每天也不管事儿,就是坐那儿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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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曹参如果发现人有“小过失”,往往亲自帮忙掩盖而非治罪,所以府中非常安宁。这些情况,看在汉惠帝眼里,就对曹参的儿子曹窋说,你回家劝劝你爹,别说我说的,怎么当丞相不管事,而且还不对我“请事”(即大事交天子定夺)呢?难道是嫌弃我有什么不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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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参儿子回家说完,挨了老爹二百板子,惠帝脸上挂不住了,说,你收拾儿子干吗,是我让他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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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参摘下帽子跪地解释,您觉得您比您父亲如何?惠帝说那哪儿敢比,曹参又问,您觉得我比萧何如何?惠帝说好像你也差点儿,曹参立刻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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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得对,高帝和萧何定天下,法令已定,也以明示天下,您就安居九重,我就安守相位,咱们都照着前人画出的道儿来,不好吗?”惠帝称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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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无为”是绝对减少当权者个人意志的干扰,无论善意还是恶意的,以让制度自然运行,在前人划定好的路上行进,不做任何更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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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家山汉墓竹简出土之前,这条“前人划定好的路”往往公认是“轻徭薄赋”之路,待到《二年律令》现世,我们才发现,这条路其实还是“秦法之路”,那么,“清静无为”除了“不兴大役”又和秦政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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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就在《史记·平准书》的记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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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而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不领于天下之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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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帝和吕后时代改变了汉高祖采取的歧视商贾政策,尤其是“重租税”以困之的手段,进而提及“山川园池市井”,也就是工商业收入,“山川园池”是所谓的“山泽”,即非耕地,这部分土地资源在封建时代,都是被封建主垄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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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13世纪的英国斯塔福德郡,农奴去林地(属于领主)里伐木,要缴纳一笔“林地税”;当一位农奴要买卖牲口或谷物,领主要收“准许费”;当农奴要使用森林、荒地、河流等公地时,领主要收“使用费”,据统计,领主征收的这些税收占农奴全年收入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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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代,这部分土地资源属于皇帝所有,归属于“少府”管理,相关收入称为“禁钱”,是皇帝的“私产”,在秦制的“山泽之禁”下,并不是禁止使用和开发山泽资源,而是由“少府”管理的各种刑徒来进行生产、开发,然后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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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了汉代,天子以下有诸侯王、列侯、汤沐邑,这是不同级别的封建主,也就是裂土分茅的“国”,其境内的“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即可作为“私奉养”,天子辖区内的依旧归属少府,诸侯王、列侯、汤沐邑境内的则归属其“私府”。所以,《史记》里才说,这部分租税之入,也就是“资源使用费”,就足以奉养“封君”,而不需要领用国家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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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汉书·荆燕吴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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