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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876 官吏且不论,三老是年高德劭,有年龄坎要求,光努力不行,但是后面三个,都可以通过努力获得,“孝顺”更是排在第一位,与“力田”所代表的“耕”一样,变成了“利出多孔”中的一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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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878 而秦律中,“孝”和“耕”,其实都是作为“义务”存在的,做不好,那是要受罚的,比如《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问答》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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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880 免老告人以为不孝,谒杀,当三环之不?不当环,亟执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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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882 意思是,问:六十岁以上老人(免老)告官说儿子不孝,要求判处其死刑,应该执行“三环”(一种申请法律复核或宽宥的程序)吗?答:不应执行,赶快把这个儿子抓起来,别让他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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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884 可见,秦律中“不孝”是大罪,要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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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886 在秦制体系下,耕是义务,可耕的土地才是奖励,真正的“一孔”,来自“战”,唯有“战”,才能军功授爵,唯有提升爵位,才能受奖更多的土地,允许你“耕”,已经是国家的“恩典”了。退一万步说,哪怕你“不耕”,国家也有足够的刑徒来维持粮食物资的生产,国家非常欢迎你成为刑徒,这条阶层下降通道随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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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888 具体而言,汉初将“秦法伦理”下的一部分义务,视为奖励的对象,也就意味着承认现实中存在不足以完成义务的人群,而这一人群的存在也超出了“不履行义务即受惩罚”的系统的能力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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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890 事实上,在“秦法伦理”主导下的秦政,只能确保其核心目标的达成,对于最基础社会单元——家庭的敦睦,并没有达到其理想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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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892 正如《汉书·贾谊传》中《治安策》追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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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894 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倨;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耆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然并心而赴时,犹曰蹶六国,兼天下。功成求得矣,终不知反廉愧之节,仁义之厚。信并兼之法,遂进取之业,天下大败;众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壮陵衰,其乱至矣。[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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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896 商鞅变法后抛弃了礼义仁恩,一心集中力量于进取,仅仅施行两年,秦国的风俗不断败坏。由于强制分户异产,秦人家庭富裕,则儿子成年了就分家,家庭贫寒,则儿子成年了去做赘婿。借给父亲农具,就露出恩赐的神色;母亲取用一下畚箕和扫帚,立即遭到责骂。儿媳抱着孩子喂奶,与公公傲慢并坐;婆媳之间一不高兴,就顶嘴吵架。他们宠爱自己子女、贪图利益的德行已经和禽兽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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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898 然而,齐心协力拼命时,还可以说是为了灭六国,平天下。功成名就了,仍旧不知道反思违背了仁义德行的错误。仍旧信用兼并时的手段,不断兴事进取,最终天下大坏。人多欺负人少,聪明的欺负愚笨的,胆大的欺负胆小的,强壮的欺负老弱的,完全乱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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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00 一句话总结一下秦的家庭和社会伦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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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02 丛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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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04 更直白地说,就是一群用律法锁链暂时束缚住的禽兽,一旦桎梏松弛,则天下分崩,甚至流毒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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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06 贾谊在《治安策》中并没有停留于对秦的吐槽,同样揭示了汉初社会的种种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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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08 曩之为秦者,今转而为汉矣。然其遗风余俗,犹尚未改。今世以侈靡相竞,而上亡制度,弃礼谊,捐廉耻,日甚,可谓月异而岁不同矣。逐利不耳,虑非顾行也,今其甚者杀父兄矣。盗者剟寝户之帘,搴两庙之器,白昼大都之中剽吏而夺之金。矫伪者出几十万石粟,赋六百余万钱,乘传而行郡国,此其亡行义之〔尤〕至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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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10 而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之间,以为大故。至于俗流失,世坏败,因恬而不知怪,虑不动于耳目,以为是适然耳。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俗吏之所务,在于刀笔筐箧,而不知大〔体〕。陛下又不自忧,窃为陛下惜之。[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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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12 这一段,如果完整翻译就太长了。简言之,汉代的风俗承继了秦代,民风逐利以至于杀父兄,盗窃高祖、惠帝庙的礼器,诸多乱象,当国的刀笔吏大臣都不当回事,只把上下文书的延迟、期会会议的延迟当作大问题,完全不识大体,希望皇帝自己能够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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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14 其实贾谊的这段世风评价,属于抓了一个,漏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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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16 抓到的一个在于,秦的法律体系,本身具有自洽的伦理逻辑,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进行人力动员,对于社会道德伦理的要求,自然是“最低保障”即可。因为本身整个社会已经包裹进了国家体系之中,除了里、伍之下的家庭内部,其他的社会关系已经完成了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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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18 这是一场国家主导的“塑造新人运动”。既然国家都规定好了“利出一孔”,自然讲的是“向利而行”,顶多就是小心翼翼地别招惹国家,保证不犯法。可当国家法律体系骤然失效时,整个社会没有任何横向联系维护稳定,瓤子里的“丛林社会”自然就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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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20 贾谊漏了的那个,则是“金钱”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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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22 秦人的乱,是乱在细部的家庭伦理和价值观,而贾谊写的汉初,那就是乱在社会秩序上了。之所以如此,一个是惠帝、吕后、文帝时代对于法律执行的刻意松弛,这个会在后文细说,另外一个就是吕后鼓励工商的“新经济政策”,给了政权上层阶级巨大的获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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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10924 文帝时代进一步的开放管制,则将大汉王朝的大部分人也卷入了“经济”的大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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