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704004e+09
1707040040
1707040041
1707040042
1707040043
1707040044
1707040045
1707040046
1707040047
1707040048
1707040049
1707040050
1707040051
四、《 鼎》载:“我既 女(汝)五△(夫)△(效)父用匹马束丝”,又说:“用 (徙) 丝(兹)五夫用百寽。”金先生认为,“ ”应从清人钱玷、吴大澂读为“赎”,“寽”即“锾”,是赎罪之款,因为西周时赎罪照例是罚锾的。《 鼎》上文明说:“ 使小子△以限讼于井(邢)叔”,是 与限明是在涉讼所,以限宁愿罚锾赎罪而将马和丝还了 。《 鼎》说:“凡用即 田七田、人五夫, 免匡卅秭。”“即”作“趋就”义用,应解作:匡季派五人到 田里去耕作以代偿禾, 因之也免他偿禾三十秭。这七块田和五名奴隶也就说不上是十秭禾的代价了。
1707040052
1707040053
1707040054
1707040055
1707040056
1707040057
1707040058
1707040059
1707040060
1707040061
1707040062
1707040063
1707040064
1707040065
1707040066
按“ ”字,近人识为“ ”,《说文》说,“ , 也”,“读若育”。是“鬻”的古字。段注:“《周礼》多作儥,儥训买,亦训卖,……盖即《说文》之卖字。”杨树达也认为:这是“赎”的初文,《说文》:“赎,贸也”,贸训易财(《积微居金文说》卷二《 鼎再跋》)。总之,无论这个字应识为“卖”或“赎”,其意义总是指买卖而言,决不是像金先生所说那样是指赎罪的。《 鼎》所说:“我既赎女(汝)五夫效父用匹马束丝”,很明显是说:我曾买定你的“五夫”(奴隶)在效父手中,用了一匹马和一束丝。《 鼎》又说:“用 (徙)赎兹五夫用百寽”,很明显是说:用“ ”来改买这“五夫”,用了“百寽”。分明是先用一匹马和一束丝来交换“五夫”奴隶,后来改用“百寽”来交换“五夫”奴隶。据《 鼎》这段记载, 因限在这两次交换中失约,诉讼到邢叔那里,经过邢叔判决, 在诉讼中得胜,终于成交,得到了这“五夫”奴隶。如果按照金先生的说法,把“赎”字解释为赎罪,那显然是讲不通的。
1707040067
1707040068
1707040069
1707040070
1707040071
1707040072
1707040073
1707040074
1707040075
1707040076
1707040077
1707040078
1707040079
1707040080
1707040081
1707040082
1707040083
1707040084
1707040085
《 鼎》末段记载, 因匡季的奴隶“廿夫”盗取了他的“禾十秭”,把匡季告到了东宫,东宫判断说:“求乃人,乃(如)不得,女(汝)匡罚大。”匡季于是向 赔礼,“用五田,用众一夫曰嗌,用臣曰疐,曰 ,曰 ,曰用 (兹)四夫”。这样的“用五田”,“用兹四夫”,分明是赔偿性质。后来 不肯罢休,再度告到东宫,东宫判断要加倍偿还,为“廿秭”,如来年不偿还,要再加倍为“卌秭”。后来匡季加赔“田”二块,“臣”一夫,共计赔给 “田七田,人五夫”了事。《 鼎》说:“乃或(又)即 用田二,臣△(一)。凡用即 田七田、人五夫, 免匡卅秭”。杨树达认为“即者,今言付与”,和《散氏盘》“乃即散用田”文句一律(《积微居金文说》卷一《散氏盘跋》)。即使“即”字不作“付与”解释,也不能像金先生那样把全句解释为:匡季派五人到 田里去耕作以代偿禾。从《 鼎》这段记载的上下文看来,分明是匡季用田和奴隶来赔偿禾,先用“田”五块和“人”四夫,后来加赔“田”二块和“人”二夫,共“田”七块和“人”五夫。那里有匡季派五人到 田里去耕作这个意思呢?当匡季提出用“田”五块和“人”四夫来赔偿之后, 不允许,说:“弋(必)唯朕△(禾)赏(偿)”,坚决要求把禾偿还,再度告到东宫。等到东宫判断说:来年不偿还,要再加倍为“四十秭”,匡季就加赔了“田”二块和“人”一夫,共计“田七田,人五夫”,作为赔偿禾十秭之用,至于所要加罚的“禾卅秭”, 应允匡季免除了。由此可见,当时“田”五块和“人”四夫,尚不足以赔偿“禾十秭”,而“田”七块和“人”五夫已相当于“禾十秭”的代价了。
1707040086
1707040087
根据上面的讨论,我们不能接受金先生所提出的意见。我们仍然坚持原有的论断,“人鬲”和“讯”既是俘虏,也是奴隶。所有作赏赐品和赔偿用的“臣”,也应是奴隶。这些奴隶在当时的价值是比较低廉的。
1707040088
1707040089
[65]刊1960年8月9日《文汇报》。今收入本集。
[
上一页
] [ :1.7070400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