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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东方也存在所谓“上帝的选民”,那么选民不会是固定的某个部族,因为周人坚信天命并非固定不变的,所谓“天命靡常”(《诗经·大雅·文王》),这也就肯定了天命是向所有部族开放的,是上天让商人臣服于周人。当然,周人也要戒骄戒躁,因为“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论语·尧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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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酒诫”天下共勉,而“十诫”只在基督徒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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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上帝耆之”“乃眷西顾”“帝谓文王:予怀明德”(《诗经·大雅·皇矣》),从此,“天”或“帝”不再是一族之神,而是天下各族所共有的。周人脱颖而出,天命所归在一个“德”字。而商的衰亡正是咎由自取,弊在“缺德”。切记“惟德动天,无远弗届”,“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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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人还未摆出其先祖与大禹并肩作战的资历以前,他们自认为对天下作出的最大贡献就是铲除了纣王暴政,这个贡献就与治水一样,是足以让各氏族部落俯首称臣的大功业。从此,政权的合法性问题登上台面。然殷周之际的政权合法性又像是个伪命题。话说汉景帝时期的一次朝中辩论,由治《诗》之大儒辕固对阵黄生,辩题可归为“汤、武革命的合法性”。黄生说:“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贯于足。何也?上下之分也。”意指帽子再破旧也是戴在“头颅”,绝对不会套在脚上;而鞋子再怎么崭新终归被踩在脚下,绝对不能置于“头颅”。这个比喻用以解释部族时代的兴替是无力的,此刻的“政治”还没有章法,即无所谓“法理”。更明显的是,政权之正伪只有在同一个国度里才有探讨的意义,殷周变革与秦汉相继变得同质显是出自后人的附会。周公之反复强调“天命”,一是为释仇,二是为树德。然法家的韩非本着王权神圣不可侵犯的立场,认为“武王伐纣”与“汤放桀”都是“人臣弑其君者也”,这种附会一直延续到汉代的朝廷之上。其实,孟子早已袒露了儒家的心迹,王权哪里是不可侵犯的,他讲:“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可见暴君非君!在明代,此类话被朱元璋从《孟子》中删略,更可见其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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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的暴烈和血腥自是难免,宽容一般在残忍之后才会到来。周人的气质的确迥异于殷人,以致荀子相信:周文王只讨伐了四个国家,周武王只诛杀了两个人。孟子也不承认流血革命,他狡猾地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者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发现孔子精蕴向为孟子之长,而好代古人言却又是孟子之短。他这段话的前半截很是在理,深得孔子学风,而后半截则属于护短。他说古书不可尽信,正在于自己明白穿凿附会的容易。孟子浪漫地认为“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孟子·梁惠王下》)。既然殷民久盼王师,如大旱之望雨,那革命自然兵不血刃,何须大开杀戒?可革命真不是请客吃饭,如何有不流血的械斗?故荀子之说较为写实,他认为:“鼓之而纣卒易乡(向),遂乘殷人而诛纣。盖杀者非周人,因殷人也。”说殷人醉酒未醒也好,说士兵阵前起义也罢,周人乘势诛杀了纣王是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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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为何?商王国在此前与东夷势力的冲突中消耗严重,而以周为首的部落联军依靠了商王国的叛军取胜。之所以会有“倒戈”之事,浅言之是殷人精锐陷于东夷战场,《左传》称:“纣克东夷而损其身。”深言之是由于神权王国信仰机能的丧失,最为直接的原因是,商人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常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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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契上提到“王作三师”,这个“作”字的本义是人起身,而且是临事即时的,可知商人的军队都是临时聚拢而来。“常备军”的概念自是西来,而“常备”这两个汉字颇有些迷惑性,不妨将“常备军”的问题转换为“正规军队”或“职业军队”来把握。由此观之,兵还不是一种独立的存在或一种行当,它只是“兼职”而非“专职”,如果强说商王国的武装为军队,从身份上说无非是“民兵”与“奴隶兵”两大类(奴隶不算入“民”)。而真正意义上的常备军,是一股稳定的武装力量,你可以明确指出它的形态,包括它的建制,它的纪律……而所谓“振旅”可能是指胜利后的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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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利簋铭文所示,武王伐纣之战确实短促,行军的顺利决定了革命的时长,迅捷的革命在某种意义上也体现出早期文明的推进速度。武王革命后占有了“中国”,而此刻最为棘手的便是统辖难题。商的霸权被打倒之后,部族又归于“群龙无首”。革命前夜的“八百诸侯会孟津”,此刻却面临着共同敌人的轰然倒下,军事同盟有了胜利后的尴尬。然“见群龙无首吉”(《易经》),周人对天下的经略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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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颅中国:另一个角度看先秦(最新修订本) 2.3 生死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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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商王国何去何从?此处便要说到“奠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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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子是纣王长兄,肩负王室存废的天然职责,但他苦谏无果,始终做不了核心人物,难免心灰意冷。之前与其大发牢骚的太师和少师早早投周去了,这对微子是大触动。果然,在周武王伐商时,微子自缚肉袒乞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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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王族,何以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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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三千年,是周人将“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的观念赋予了中国,但此处没有你死我活,没有赶尽杀绝,周人选择了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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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当然没有打造“二元君主国”的意思,“周天下”作为一个以部族本位且不断膨胀的势力圈,已经不可避免地成为多个族群共存、分享与竞争的体系。欲使这一复杂体系稳固,那么做好各族群的空间分布与资源分配就变得举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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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的宽容并不是出于政权合法性或延续“中原认同”的考虑,而是微子努力争取的结果。微子与周室达成保存社稷的协约,避免了本部族灭绝的厄运,微子是最有价值的投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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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子的用心其实也正中周人的下怀,对古老大族的祭祀给予保护是周人的国策,这是具有大胸怀的“存亡继绝”与“立嗣守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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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秦时代,视一个族群/政权是否灭亡,关键在于首领/王族是否绝祀。存祀就保留了部族的精气神,这也是周人以部族之私殖民四方而能坐稳天下的秘密。因此,在周代的文献中,可以自由地阅读对商人祖先的赞美。殷人之后裔生长在周天下,缅怀先王之时恐怕也情不自禁,他们将周天子的威风注入商王的形象:“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又将洛邑的恢弘变为“商邑翼翼,四方之极”(《诗·殷武》)的咏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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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一切都只是必要的文化调和,是周人“允执厥中”的实践。“允执厥中”即“允执其中”,在古老的传说中,是贤明首领的谆谆告诫,意为善行中庸之道。这一古老智慧被孔子称为“至德”,其在政治上的运用即“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礼记》)。讲究拿捏分寸,寻求平衡,不偏不倚,避免失和。中庸为文化的多元与活力预留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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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周之人必不会少,却唯有伯夷、叔齐博得大名,此可堪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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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王国北面的滦河之滨,存在着一个与之有族缘关系的古老“卫星国”孤竹(亦作“觚竹”,卢龙县蔡家坟遗址),它似乎长期处于殷人的关照中,其文明程度不可高估。伯夷和叔齐是国王的长子和三子,在继位问题上,伯夷坚持尊父王之意,叔齐则坚持守长幼之序,结果联袂演出了一段“夷齐让国”的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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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演义色彩浓厚的史事可以有两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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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是理想型,即二人对商王继位的血案记忆犹新,此举真心是为王政的平稳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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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是现实型,即此故事只是关于孤竹国内政变的讹传,二人并非主动出走,而实为逃亡,这就是他们为何在“天下宗周”后不回故国的原因。他们试图争取大部族的支持,然殷人此时已自身难保,而周人肯定是维持现状,伯夷、叔齐无力回天。他们义愤填膺地质问武王“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弑君,可谓仁乎”,更像是在控诉自己在孤竹遭受到的惨痛经历。他们哪里知道,所谓的“武王载木主,号为文王,东伐纣”,即带着先君神主出战是祖神信仰的体现,因纣王慢于鬼神,盖已荒废此道,故二人无缘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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