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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党”的路线之争可看作王朝内部的东西之争。“周党”认为殷人的失败是上天决定的,周人如欲守住先王基业,坐享天下,永固大命,就必须以诚待天,凡事顾念上天之威严;“召党”则认为周人的胜利不在“天”,而在于“我”,周族的兴旺发达应凭借先君之德,而非其他。同时,召公对异族抱有深深的戒心,如西戎地区的旅国曾向武王呈献大犬,召公便以“玩人丧德,玩物丧志”为训提醒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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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天公,两般时节,周、召之分歧看似不可调和,却都彰显出部族本位,以至于以周王朝早期政治东西差别之大,竟没有如亚历山大帝国那样分解为托勒密王国、塞琉古王国和安提珂王朝,此正是本位之功。周公倾向于为周族争取天命,政绩是“东国”的稳固与新制度的构建;而召公倾向于为周族延续祖德,故他师法先君,致敬传统,在一棵甘棠树下为民裁判,兢兢业业,并巡行乡邑,体察下情,与群众打成一片,深得民心,颇有文王之风。召公辞世以后,人民缅怀其德政,不忍伐此棠梨老树。至于《甘棠》一诗,傅斯年先生说:“周衰楚盛,召伯虎之功不得保持,国人思之。”(《诗经讲义稿》)树不易迁,坐于其下,既表示受祖德庇荫,又象征着周族根深蒂固的生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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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可增加祖德的厚度,祖德可拉近天的距离,随着王权的逐渐加强,此两种思想路线终将统一于周天下的共识,所谓“《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毛诗·大序》)。但凡伟人,其影响必是至大至深,周、召二公的名位世代相袭,如周公封鲁,鲁世系子孙却不像吕尚齐世系子孙那样返葬于周,因为周公有别子在周(岐山之阳)世守采地,世袭爵位,将“周公”这个重要名号至少传到了春秋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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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斯贝尔斯“发现”了人类历史上的“轴心时代”(公元前800至公元前200年之间),活着迈入这个时代的古典文明都堪称楷模。其实在殷周革命如此风云激荡之时代,更容易产生新思想和伟大人物。从武王定鼎封建,到周公制礼作乐,再到成康之治,华夏文明完成了伟大的奠基。前已略说微子是“奠基人物”,所谓“奠基人物”就是文明史上文化传统之图腾、创制立法之先驱、国族信仰之砥柱,此类古圣先贤绝不世出。周初的思想路线之争展现出中华文明早期政治哲学的突飞猛进。中国人的“头颅”已经长成,也许人类的脑细胞总是处于一个不断减少的过程,但他们的远见卓识至今仍可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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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问周朝的光辉意义何在,只需对比其首尾两端的政权殷与秦。周朝是中国历史上“存活”最久的朝代,若加上先周时期,则长达千年以上,若再算上其对后世中国深刻之影响,真是“余无能名焉”,仍只能借用那句“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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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颅中国:另一个角度看先秦(最新修订本) 第四话 文化转向与祛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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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信仰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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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约·创世纪》中,神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世界上有神教传统的族群未必有割礼,有割礼的族群必定是神教族群。而在中国,没有替男孩子割包皮的传统。古埃及、犹太人、穆斯林以及非洲的部族等都有着执行教条的一丝不苟,可中国人没有什么一以贯之的“立约记号”或“肉体风俗”,因为没有上帝“命令”他们该如何做,或者说,中国的上帝太不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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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在中国,连孩童们都知道一个教训,即切勿“助纣为虐”。其实在成语中,“桀”与“纣”是可以互换的,如“助桀为暴”。晚商的是是非非给中华文明留下了斑驳的婴孩记忆,政治中诸事不宜,例如女人扰政、君耽酒色、听迷魂淫魄之曲、侈宫室而广苑囿、设酷刑……这些都是历史教给他们的,即“史教”。可见“温故知新”的效果似乎并不比“代神立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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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玛窦为代表的传教士发现中国的古老典籍中存在着至上神概念,即作为最高主宰的“上帝”。可这个“上帝”没有愈加强大,反倒渐渐隐退。这并不是“神”被“遮蔽”的问题,而是中国文明早熟的问题。“帝”从无可置疑的“天主”转变为见仁见智的学问客体,这是“神文”时代迈向“人文”时代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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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一词译得不甚好,并未抓住核心,以神为宗应作“神教”。“儒教”之名早已有之,并不待西学舶来而成。儒教之教盖包含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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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教”,即圣贤教谕,其信仰者是“圣人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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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教”,即礼义尺度,使人与禽兽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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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教”,即文艺体悟,如“诗教”“乐教”等。“君子以钟鼓道志”(《荀子·乐论》),音乐显然不是用来娱神的,这便是周文化的教诲。中国艺术不在神教的领导下,中国艺术天生是神教!至于“神”的意思,容后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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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教”,即书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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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还称儒家为“道教”,即天道信仰,故信仰者又成了“卫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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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而言之,儒教乃至中国文化所信奉的是文教,即以文为宗。于今观之,“文”就是文化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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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西人之教,乃是以神为宗,神教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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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氏族部落是“各信其神,以知来事”(《史记·龟策列传》)。孔子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自尊自信其鬼神乃是人情,保留这人情,是更大的人情。据孟子说,商汤带领族人居亳的时候,与葛为邻,葛伯(邦君或者酋长)只顾享乐而不管祭祀,商汤却十分热心,竭力促使葛伯祭祀。葛伯说没有牺牲,汤就送来牛羊,结果被吃掉。葛伯说没有粮食,汤就派人来做耕作辅导,并供应饮食,最后还是被葛伯拒绝。葛伯由敷衍到强硬的态度透露出有两大可能,一是葛人作为“无历史族群”,当他们接触到上帝信仰之后便处于动荡期;二是商汤建立起他的“邑制国家”后,便从事神教的推广,即要求葛伯祭祀商人之神。所谓“汤始征,自葛载”,神权王国多有此风。周人虽然也对外移风易俗,却没有否定各部族的祖灵,反而承认了他们的信仰,并以制度保障其“各祭其鬼”,此可谓信仰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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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伐纣,使诸侯分其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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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明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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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诸部族“分其祭”的空间不是宣扬有神论,而是不破坏甚至保护其各自的信仰。从另一面来看,“不绝其祀”意味着宗周认可这些“治民官”家族延续下去,是不同程度上的分享政权。周朝大定之后,诸侯可各立其先君之宗庙,如鲁之文王庙、宋之帝乙庙、郑之厉王庙等。诸侯可行禘祭,禘即是祭祀一族之祖灵。《左传·僖公十年》便有了“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的说法。在处理诸种信仰的共存关系上,中国确实要比欧洲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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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圣哲教条的解释上,中国人也有着宽松的态度。信仰对中国人而言仍是一种“知识”,只不过是需要通过努力、阅历与感悟获取的“知”与“识”。孔子这些先贤本就不可复生,尽管后学自谓已得真传,但众人皆知这些争执与分歧是后学的学术“取舍”行为或因人而异的生命体悟所导致,实在不必较真,故“儒分为八,墨离为三”(《韩非子·显学》),不致血仇。中国近世虽引进“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旧约·申命记》)的时髦话,但中国传统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孔子所认可的“以直报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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