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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04 (33) 《经济生活中的长波》于问世的次年即1926年被译为德文,1935年又译为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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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06 (34) 《商业周期与自然现象》见《参考消息》1988年7月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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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08 (35) 《经济学百科全书》,纽约1980年版,第580~5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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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10 (36) 关于这一点,可参见朱学勤:《在文化的脂肪上搔痒》,《读书》1997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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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12 (37) 刘禾《欧洲路灯光影以外的世界》(《读书》2000年第5期)称弗兰克曾对其言:“我曾经梦想改变这个世界,但是我错了。”如果确有其事,应该是这种无奈的自道。当然,欧洲左派的这种无奈并不会使中国的自由主义者高兴,因为“改变之梦”的人文理念实际上是两者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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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14 (38) 已经有评论者指出弗兰克也未能完全摆脱所谓“西方中心论”,本文第二节已提到这个说法极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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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16 (39) 苏义:《亚洲是自由主义的典范吗?》,载《火凤凰与猫头鹰》,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38~2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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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18 (40) Lidove Noviny(Prague)20/1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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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24 传统十论 公社之谜——农业集体化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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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27 一、公社建立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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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29 1958年中国农村出现的“人民公社”制度到20世纪80年代初在农村改革大潮中解体,标志着“计划经济”(1)在中国农业中的失败。“计划农业”的失败在世界上是普遍现象,甚至由此造成大饥荒的也不只中国,从越南到苏俄都有类似经历,人们对此已经讲得很多。本文要解释的,则是中国人民公社在一般“计划农业”中所显示的独特之谜,它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前公社”的传统农村,更涉及对“再公社”的农村改革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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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31 最重要的一个谜是:为什么“小私有”的中国农民会比俄国的村社农民更易于被集体化?许多人曾指出俄国农村公社传统对苏联农业集体化的影响。斯大林就曾把俄国农民的米尔公社土地公有、劳动组合传统视为集体化之可行的最重要依据。他宣称恩格斯在改造农民问题上过于谨慎,是由于西欧农民有小土地私有制;而俄国没有这种东西,因此集体化能够“比较容易和比较迅速地发展”(2)。后来的苏联学者也认为,苏联的集体化体现了“社会主义对传统公社的利用”(3)。而中国似乎并无这种“传统公社”可利用,并且中国农民有比西欧农民更为悠久的“小私有”传统。因此,当年中国推行集体化时,许多苏联人对其可行性是极为怀疑的。当时农口各部门的不少苏联专家都对这种做法表示异议,其影响所及,农口的一些老领导至今仍然这样总结集体化的教训:集体化是根据具有公社传统的苏联人的实践提出的,比较符合他们的国情。而中国的国情完全不同,照搬这一套行不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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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33 然而集体化的历史却与上述推论相反,中国农民虽然不像毛泽东断言的那样有“巨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也并不喜欢集体化,但他们也并未表现出捍卫“小私有”的意志。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当年苏联为了迫使农民——土地公有的传统村社社员接受集体化,曾付出了惨烈的代价:逮捕、流放了上百万“富农”;出动成师的正规红军和飞机大炮镇压农民反抗;在一些地区的镇压,其惨烈程度甚至导致某些红军部队(他们也是“穿军装的农民”)的哗变。仅在1930年年初,卷入反抗的暴动农民就达70万人。“全盘集体化运动”费时四年,而在农民被迫进入集体农社时,他们杀掉了半数以上的牲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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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35 集体化在中国遇到的阻力就小得多。中国农民抵制集体化的高潮发生在1956年的高级社时期。据近年披露的资料,当年在广东、浙江与江苏等东南沿海省份的风潮最剧。广东灵山县有7个区、20多个乡出现“混乱现象”,因闹退社而发生多起包围、殴打区乡干部和社主任的事件;中山县16个乡600多名农民到广州向省政府请愿(6);还发生了抬菩萨游行、殴打干部的“永宁、曹址事件”(7)。江苏泰县农潮“在几个乡的范围内成片发生”,2000多人到县里请愿,有的地方“由‘文’闹发展到‘武’闹”,并自发结盟,“提出‘有马同骑,有祸同当’,订出退社后互助互济解决困难的办法”。该次农潮较有组织,“许多闹事有党员和干部参与领导”,并提出只准中贫农参加,“不要地主富农”的策略(8)。浙江是全国农潮最严重的省份,宁波专区有5%社员退社,想退社而未遂的达20%,为全国之冠。据当时赶往处置的中央农工部二处处长霍泛回忆:“我们到萧山县和上虞县的公路上,就遇到数百人的农民队伍迎面而来。省里同志说,这就是去闹退社的,我们的车躲开点,免生麻烦,可见农村确实不够稳定。到了上虞县委,得知不久前县领导机关受农民队伍冲击……全县农业社的生产多数暂时处于涣散状态。”仙居县的事态最严重,在“接近于农民暴动”的“仙居事件”中,数千农民进城“围攻领导,将县政府和公安局的门窗都打烂了,呼喊着退社、退回耕畜、农具和土地”(9),全县“在群众闹事中合作社一哄而散,入社农户由占总农户百分之九十一退到了百分之十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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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37 但这些农潮若与苏联相比就小得多。为平息农潮,当局在1957年借反右运动之势在农村采取行动,广东省一个月内批判斗争1.6万人、逮捕两千余人,“几乎全部是富裕中农,这才稳定了集体化的初始局面”(11)。而为平定“仙居事件”,浙江省当局在该县逮捕9人、拘留42人(12)。这些规模不仅无法与苏联相比,而且也没有动用过正规军。1956年农潮之后到1958年公社化时,农民就再未发生反抗之风,甚至在大饥荒导致上千万人饿死时亦然。另外,中国在1955年春初级社时曾发生与苏联当年类似的农民屠宰牲畜之风,但规模要小得多,而到“高级化”与“公社化”时就再未出现这种消极反抗现象。由于当时把未经特许宰杀役畜列为刑事犯罪,因此甚至在三年大饥荒时也未出现大规模宰畜之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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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39 过去对公社化的理解,流行鼓吹“群众首创”的“自下而上说”。改革时期以来,已少有人再提集体化动力来源于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之说,但“中层、基层干部首创说”仍很流行(14)。现在看来,并非社区自治代表的“基层干部”之“首创”是否很有意义姑置不说,至少1958年的公社化(与上头曾有过“反冒进”之说的早期合作化不同)完全是自上而下“布置”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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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41 早在1955年,毛泽东在他所编辑的《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就为《大社的优越性》一文撰写按语,提出“社越大,优越性越大”;“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可以一乡为一个社,少数地方可以几乡为一个社”;“不但平原地区可以办大社,山区也可以办大社”(15)。在平息了1956年农潮后,1957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农业大规模运动决定”(16)和10月公布的12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都以反右倾为基调,要求发展“运动”型农业。11月6日,《人民日报》社论更严厉指责“右倾保守者像蜗牛一样爬得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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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43 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号称“并大社”之会,会后中共中央于3月30日发布“并大社”指示(17),正式发动了后来称为公社化的运动。而所谓的“第一公社”河南遂平县嵖岈山卫星农业大社则是在4月20日才“首创”的。据刘少奇回忆,“公社”这一名称甚至也是“我、(周)恩来、(陆)定一、邓力群”四人在一列南行列车上“吹”出来的:4月底,在前往参加广州会议的列车上,“我们四人……吹公社,吹乌托邦,吹过渡到共产主义”。据薄一波后来说,这就是“党内第一次设想用‘公社’取代合作社”。刘少奇深为这一灵感所动,车到郑州车站时他便要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去实验。不久,参与了这场车上谈话的陆定一向毛泽东推荐了恩格斯论“公社”的一段话,毛泽东便在5月间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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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45 那时我国的乡村中将是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若干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前人的“乌托邦”想法,将被实现,并将超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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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47 接着,负责农口的副总理谭震林奉毛泽东之命到河南,会同吴芝圃授意嵖岈山将“卫星大社”改名“公社”,时在6月16日。以后陈伯达在《红旗》杂志发表“七一”专文《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承毛泽东之意提出要把合作社变成“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于是嵖岈山公社又立即再改名“卫星人民公社”(19)。这样,到毛泽东于8月间视察河南河北时,他便“发现”了群众的“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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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49 显然,如果说合作化的提前启动是出于粮食收购危机的逼迫,而基层干部或秉承上级旨意或出于自己利益、主动的“首创”也加了一把火的话,那么公社化的发动就带有更多自上而下的“命令动员”性质。问题在于:何以俄国把“公有私耕”的村社变成“公有公耕”的集体农庄如此困难,而中国“一小二私”的农户却如此顺从地变成了“一大二公”的公社?土地公有、劳动组合的传统对俄国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帮助,难道还不比千年“小私有”的传统对中国农民走入“共产主义”的帮助更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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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95151 国外学界有所谓苏联的集体化是“命令式动员”,中国的集体化是“参与式动员”的说法(20)。但这种说法无非是看到了俄国布尔什维克农村力量的薄弱与中共农村力量的雄厚。然而,与其说这是问题的答案,不如说问题的核心是:为什么“小私有”的中国农民会比“公有”的俄国村社社员更适宜成为“集体化”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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