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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四十块——怎么得了?”[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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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人首领约翰逊,立刻强硬地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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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算人吗?”乔·约翰逊说,“听听这些胡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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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凭无据,还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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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像傻子站在这里,任凭亚洲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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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群的野蛮人倒在这块文明的海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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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种人没有国家吗?我们就这样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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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教会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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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敌四百自然数目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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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作为白人——我一人挺身而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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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以中国人为题材的诗作获得成功后,哈特在1875年,针对美国白人对待中国移民的偏执,发表了他最雄辩、最具攻击性的作品,《异教徒李万》(Wan Lee,the Pagan)。在文章里,哈特先介绍了他的朋友——富有的店老板和新(Hop Sing)。他的文字颇有戈德史密斯的风格,因为他认为“最忧郁的幽默大师是中国哲学家”。[28]接着他为从1856年起就认识的和新描绘了一幅既热情又有尊严的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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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而言,他是一位严肃、端庄、英俊的绅士。他的外观,除了辫子之外,由头顶而下,就像一块质地极佳的褐色棉布。他的眼珠子又黑又亮,眼皮呈现十五度角;鼻子笔直,模样灵巧:嘴巴不大,牙齿洁白。他穿着深蓝色的丝绸长袍,冷天上街时,则加一件俄国羔皮短外套……他行止优雅,相当严谨。他能说流利的法语及英语。总之,我不认为你能在旧金山的基督徒商贾里,找到足以匹敌这位异教徒店老板的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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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和新的关系,哈特让其十岁养子李万进了自己的报社。李万受过中美混杂的教育,“他学过三字经,”他父亲说,“略知孔子,对孟子则一无所知。”而且满嘴洋泾浜英语。他是个顽皮的男孩,“每颗牙齿都透露出心里的快乐,深色双眼闪动着自足的光彩”。他喜欢将自我批评的文句印成铅字,并在谄媚地方政客的字句间加一些骂人的中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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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李万开始到旧金山一所由退休华人传教士办的学校上学,他开心地学习着,并与西方女房东的女儿交上了朋友,成为形影不离的玩伴。小女孩还送了他一条黄丝带,就绑在他的辫子上,他的衣服下也总是揣着一个小小的陶瓷神像,就在他诸事顺利、生气盎然的时候,李万突然莫名其妙地被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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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以尖锐笔调结束了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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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可敬的朋友们,死了!在旧金山街头,活活被石头砸死,正是公元一千八百六十九年,由一群半大不小的顽童,及基督教学校的学童下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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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庄敬地将手按上他的胸膛,衬衣下似乎有个碎裂的东西……是李万的陶瓷神像,那些呐喊着铲除偶像的基督徒,亲手以石头将它打得粉碎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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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870年代中期,处于写作生涯高峰的哈特,开始尝试戏剧创作。他的第一部作品是曲折的喜剧,名为《桑迪酒吧的两名男子》(Two Men of Sandy Bar),故事主要围绕着美国白种精英、富裕的西班牙牧场主人,以及两者间经济与社会地位的冲突打转,不过其中有一部分谈到了一位名为和新的中国人。哈特显然自《异教徒李万》中借用了和新这个名字,使他成为戏剧中洗衣店的老板。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和新在《桑迪酒吧的两名男子》中的角色虽微不足道,却相当关键,因为整出戏一直顺着剧中人物身份的混淆、错乱进行,而和新正是唯一能够分辨各人身份的角色。他开设了当地唯一的洗衣店,为了避免混淆,他一向在客人衬衣尾巴上以不褪色墨水做记号。在剧中关键时刻,由于美国人欠账不付,和新的怒火转成了鄙夷:“我不喜欢‘明天付!’我不喜欢‘下次付,约翰!’美国人每次说:‘记账,约翰!’‘没有零钱,约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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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剧得到的评价优劣参半,不过票房收入倒是不错。此外,饰演和新的演员查尔斯·帕罗(Charles T. Parsloe),成功诠释了浮华自负的剧中人,也受到了热烈的欢迎。此时,哈特注意到了小有文名的马克·吐温,以及他对中国人题材的兴趣,他于是邀请吐温共同创作一部新戏,其中一个重要的中国人角色,就预定由帕罗扮演。结果就出现了1877年的剧作《阿兴》。该戏显然想继和新之后再创佳绩,并利用已连续六年大受欢迎的《老实的詹姆士有话直说》提高声势。该剧风格为漫谈式喜剧,主要谈论西方矿场的生活,以及阿兴的赌博能耐。宣传海报则是诗作与戏剧的结合,图中阿兴穿着丝质中国外套,辫子老长,鼻子上顶着一张梅花A,手上另外拿着四张老A。[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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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年夏末,这出联合创作的戏剧在华府盛大开演,接着转往纽约市,反应却只平平。接下来又到圣路易市及纽约上州上演,观众的出席状况每下愈况,直到年底,终于草草收场。哈特和吐温从此未再合作。事实上,这次合作所造成的紧张开系还宣告了他们友谊的结束。反观因扮演阿兴而声名大噪的帕罗,则因诠释中国人获得认同,继续在其他戏剧里扮演类似角色,例如在1879年巴特利·坎贝尔(Bartley Campbell)的《同伴》(The Partner)中,他就扮演个“叽叽喳喳念个不停的中国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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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80年代及1890年代早期,哈特四处巡回演讲,声名日盛,不过,为了避免对中国人的形象造成伤害,他在作品中加入了更多对美国华人的正面评论。1896年,他为作品《冒险家》(The Arggonauts)的新版写序,就将此种评论囊括其中;该书为他早期作品的结集,谈论开发美国西岸的拓荒者。即使用意良善,哈特笔下的中国人,仍然给人暧昧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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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教徒中国人不是冒险家。但是他却将一种古怪的保守主义带进了冒险家的新生活。他既安静又温和,几乎像个哲学家。他从不嚣张、挑衅,更不会炫耀自己三千年的历史。对于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甚至连上帝都不信的人,他们不会拿出自己的多神论,咄咄逼人。他坦然接受自己的杂役身份,以自己的职业为荣。他注重社区清洁,视卫生为美德……他疼爱你家里的小捣蛋,表现出的真诚、宽容,让你自叹弗如。虽然他穿上了你的衣服,讲起你的语言,也学到了你的坏习惯,他却总是有一种超脱世俗的气质。他只和中国人通婚,吃中国菜,自中国店里购物,死后骨灰也只运回中国。[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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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发表了一连串个人看法后,做了结论,认为中国移民完全置身于美国主流社会之外。他的论点,犹如十八世纪的思想家孟德斯鸠、赫尔德、黑格尔,未将中国人列入世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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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在文明进化中留下任何痕迹。他没有为自己争取任何民权;他没有要求投票权。他认为挨揍理所当然;他坦然接受政府及私人对他的强取豪夺;他面对强盗、杀戮无怨无尤。也许他就该这么认命。基督教文明,明文规定了他的证词无效;认为异教徒犯罪后,应得到较基督徒严厉的惩罚;视他们妇女的柔弱为惺惺作态;认为他好赌是因劣根性使然。因此借由基督教文明的洗礼,他至少可以学习到忍耐与顺从等美德。[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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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吐温、哈特及其他同时代的作家在内,他们的作品都混杂了个人成见、对神秘中国的好奇,以及自我满足。一大批有关中国的通俗小说就这么出现了,更精确点,应该将它们称为“中国城小说”。这些小说通常都有基本事实做根据。十九世纪末,中国城摄影师阿诺德·根特(Arnold Genthe)的作品即清楚显示,即使穿上了西服,大多数中国男人仍蓄着辫子,他们往往将辫子盘在头上,外面戴着一顶圆顶礼帽。有些中国人一定是从家乡带来了抽鸦片的习惯,并将大部分辛苦挣来的钱,都用来满足这方面的需求。他们通常单独漂洋过海,有时候也与其他男性结伴而行,在纯男性的圈子里,任何能吃的东西都可成为他们的盘中餐,而妓女则是他们唯一的泄欲对象。在复杂的法律网路下,无论是从商、求学或工作,他们都备受歧视,以致他们若欲透过法庭解决问题,均须花费大量时间、巨额金钱,这使他们在中国城里,形成了紧密的社群。而原本的“慈善机构”,也经常化身成为控制集团,除了他们在陌生土地上提供保护,也提供懂得他们语言的人,作为他们的后盾。不过这些集团却经常会透过保护商家、控制毒品、妓女、赌博等渠道,讹诈金钱,甚至彼此恶斗;有时他们会拼得你死我活,有时是莫名其妙混战一番。对于中国人的行为,美国社会则自多重的思考线路中建构出了自己的解释。[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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