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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马的保护力量撤回之后,第一位到访不列颠的著名人士是圣曼努斯主教。他于429年由奥赛尔渡海前来,此行目的是铲除贝拉基教在此地的影响——尽管基督教的影响甚深,但一些异端邪说还是在不列颠发展起来。贝拉基学说过分强调自由意志的重要性,并以现世作恶之说来反对原罪论。它认为,自由是人的重要特质,不能因为亚当的原罪而被剥夺。曼努斯主教和他的一位同事一起抵达圣奥尔本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很快说服了那些迷惘的信徒,将引导他们误入歧途的异端连根拔起。然而,他在不列颠又看到了什么情况呢?据他所述,这是一片富饶的土地,岛上物阜民丰、牛羊成群、粮草充沛,学校、教俗机构、集会广场应有尽有。但是目前正处于战乱之中。一支入侵者大军正由北方和东方直逼而来,据悉,这是撒克逊人、皮克特人和苏格兰人组成的邪恶联盟。这位主教先前也曾是一名杰出的指挥官,因此便着手组织起当地防御。他先是对周围的地区进行了侦查。他注意到,敌人的必经之路上有一个群山环绕的谷地。因此,他命令部队埋伏起来,静等凶残的野蛮人前来。当敌人进入包围圈之后,“教士们突然向敌人连喊三声‘哈利路亚’……洪亮的叫喊声随之涌起,在山谷中久久回荡。敌人被叫喊声吓得魂飞魄散,由于害怕会有石块从头顶上方砸落下来,他们使尽吃奶的力气全速奔逃。他们丢掉盔甲武器,只求逃得性命。在渡河时,惊慌失措的蛮族士兵争先恐后相互践踏,这与其前来时的秩序井然形成鲜明对比,许多士兵因此被溺毙河中。不列颠军队大仇得报,兵不血刃取得全胜,同时还拾获无数战利品……不列颠人在战斗中轻易获胜,他们所依靠的是信仰而非武力……曼努斯主教在打理好岛上事务后,便启程返回了奥赛尔。他在精神和世俗领域皆获完胜,也就是说,他战胜了异端贝拉基教派和来袭的撒克逊人,这无疑是一个双重的胜利。”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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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十二年过去,一个高卢的编年史家于公元441年(或442年)忧郁地写下了这样一句话:“近来,遭受着各种天灾人祸的不列颠已逐渐沦于撒克逊人之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原来,这一时期,北日耳曼地区的蛮族人开始了大规模迁移,这远比四世纪的入侵劫掠来得可怕。从这时起,黑暗时代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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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通过四个“窗口”来审视这一黑暗时代,虽然每个窗口都装有模糊或彩色的玻璃,但却不能因此而否认它们的价值。我们拥有智者吉尔达斯写作的一本小册子,它成书于公元545年,此时,距离罗马人撤离不列颠已有一百年了。又过了大约二百年,一位写作不列颠教会史的散文家——可敬者毕德(Venerable Bede)在宗教的主题之外,给我们留下了一些关于不列颠居民的珍贵资料。此外,在一部名为《不列颠史话》(Historia Britonum)的著作中,作者收录了许多早期的历史文件——这些史料比毕德书中的那些还要古老。最后,公元九世纪时,可能是在阿尔弗雷德王的授意下,保存在不列颠各个修道院中的各类编年史资料被集中起来,汇编成为一部《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将这些史著进行相互的对比印证,再结合考古发现的一些成果,我们便可以勾勒出这样一幅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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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450年,不列颠的统治者模仿罗马人的做法,试图通过招募一批海外雇佣兵来增强力量。但事与愿违,这一举措却给不列颠招致了无妄之灾。一旦国门洞开,蛮族的船队便闻讯而来,他们沿着河流一路前行,从亨伯河到朴次茅斯,野蛮人的船只比比皆是。但是,只要蛮夷们一离开,不列颠人就重新加固海岸防线,此外,不列颠人在巴顿山战役中的辉煌胜利也使野蛮人的扩张脚步停滞了近五十年之久。如果我们在地图上画一个V型线,一条边从切斯特指向南安普顿,另一条从南安普顿到亨伯,那么我们就能发现,这条线上仍生活着大量的信奉异教的撒克逊人,那些以ing或ings为结尾命名的地区多是位于第二条线以东,此处便是撒克逊人的最早定居地。V字中间的地域是敌我双方对峙争夺的土地,第一条线以西则仍在不列颠当地人的控制之下。这就是公元500年左右不列颠地区的形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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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编年史家们的叙述已从历史和地理两个方面得到了证实,吉尔达斯很可能是从关系密切的长辈们那里听得了雇佣兵的故事,而对生活在九世纪的编年史家内尼厄斯而言,其笔下历史的真实性就更是确定无疑的了。有人认为,为残暴入侵者敞开了大门的昏庸首领正是一位名叫沃蒂根的人,毕德对此表示认同。在不列颠北部史中,常会出现亨吉斯特的大名,其人好似那种中世纪的雇佣兵,谁为他提供土地,养活他的人马,他就为谁卖命。后来出现的肯特王国,就是在他所获土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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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达斯向我们讲述了一段悲惨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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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列颠人)回到家园不久,大群皮克特和苏格兰蛮夷就乘着小圆舟呼啸而至……皮克特与苏格兰人的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习惯,相同点在于二者皆是嗜血成性,披发裸身之辈。野蛮人攻占整个北方地区,其兵锋直抵罗马大墙。驻守罗马墙的只有一个不列颠兵团,戍卒皆是些未经战阵,胆小怯懦之人。眼下,那些赤身裸体的蛮夷们正手持钩子模样的武器,将那些可怜的公民们接二连三地拖下大墙,摔在地上。我还有什么补充的?民众们抛弃了高墙和城镇,在前所未有的绝望中争相奔逃。敌人又一次追上了他们,屠杀比之前来得更加残酷。无比哀怨的人们在野蛮人手中绝望挣扎,就像屠夫刀下待宰的羔羊一般。野蛮人仿佛是荒野中游荡的野兽,仅为谋得一些食物争抢杀戮。内部的纷争加剧外来的祸患,由于灾祸频发,当地的粮食早已颗粒无存,那么野兽们只好通过猎杀来充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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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苦难深重的幸存者再一次向罗马当政者阿提纽斯致信,书信的标题为《致连任三届执政官的阿提纽斯——不列颠人的呻吟》,信中这样写道:“野蛮人将我们赶向了大海,大海又将我们赶回野蛮人那边,摆在面前的,只有两条死亡之路,要么被杀,要么溺亡。人们深陷无助和绝望之中。同时袭来的可怕饥荒迫使很多人向蛮夷屈膝投降……但是,也有些坚贞不屈之人,他们藏身于群山、洞穴、关隘及浓密的灌木林中,以游击的方式袭击敌人。这些人信仰的是上帝而不是凡人,因此才敢于第一次拿起屠刀,冲向多年来一直蹂躏他们家园的暴徒……虽然掠夺者的野心暂时受阻,但民众的憎恶之情却丝毫未减:敌人离开了我们的家园,但他们的罪恶却不能被人们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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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尼厄斯的著述对吉尔达斯所遗漏的史实做了极好的补充,他写出了在巴顿山战役中获得至高荣誉的不列颠士兵姓名。正是这个名字,使我们走出昏暗的历史迷雾,步入了浪漫的阳光之下。这是亚瑟王和圆桌骑士们的经典传奇,朦胧、宏大、虚幻、昏暗,但却又光辉闪耀。我们看到了,在岛屿某处,一位伟大的指挥官带领着他的罗马-不列颠战士投入疆场,与野蛮人奋勇拼杀,直至生命最后一息。他的身上、他的名字、他的功绩皆流溢着文学和诗歌所赋予的浪漫光彩。然而,在亚瑟王的传奇中,只叙述了他历经十二场战斗,但真正场景却无处找寻,只叙述了敌人是一群异教徒,但具体情况却不为人知。而在内尼厄斯的拉丁文著作中,这些细节都得到了一一说明。但其他权威人士却认为:“根本没有亚瑟其人,至少不能证明此人存在。”直到六百年后,当杰弗里·蒙茅斯讴歌封建制度及军事贵族的光辉成就时,侠义、荣誉、基督教信仰、身穿盔甲的骑士及为之倾心的贵妇形象,才被引入胜利的光环之中,腾起辉煌的火焰。后来,天才马洛里,斯宾塞,丁尼生等人又对杰弗里之作进行了改写和修饰。无论是真是假,这些传奇已成为了人们心中不朽的经典之作。很难相信,这所有的一切都一位威尔士作家幻想虚构而成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一定是一名了不起的幻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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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研究也相信亚瑟其人确有存在。眼下,最保守最顽固的研究者已经与他最前卫最开放的同行达成了一致,公开承认了他的真实性。但是,对于亚瑟所处黑暗年代的具体时间、其生活和战斗的具体地点等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考证。然而,研究者们都愿意相信,他是不列颠的一名伟大战士,在狂暴风浪中高举着文明之光的火炬,用他的剑保护了那些忠诚的思想和记忆,使之得以流芳后世,不致消亡。居住在高原山地的四个凯尔特部落都为亚瑟王的传奇而欢欣鼓舞,他们争相宣称,自己居住的地区就是亚瑟曾经建功立业的地方。在康沃尔到坎伯兰的广大地区,人们都曾寻找过亚瑟的领域或足迹。许多学者由于害怕研究成果遭到反驳而使自身陷入了全面的困境之中。他们的论断含糊保守,闪烁其词,这种现象在现代盛极一时。下面这段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大体上可以断定,可能是在南威尔士地区,确实曾有一个名为亚瑟的小首领。他也很可能握有一些兵权,并将凯尔特部落或高原部族的一部联合起来抵御那些入侵者或强盗(这些人并不都是日耳曼人)。至于传说中其所经历的众多战斗,亚瑟或许真的参与了部分或全部。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些战斗也或许是后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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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论断并未给人们提供多少有价值的信息,唯一的贡献在于,它或多或少地指明了亚瑟的传奇是以真实历史为基础的。我们更希望相信,杰弗里笔下的,触动十二世纪欧洲民众灵魂的那些爱情故事并非是空穴来风。15如果我们得以亲眼目睹历史,就能够发现自己置身在了那些有事实依据,又颇具创造性的文化旋律之中,与《奥德赛》、《旧约全书》等人类文化遗产息息相通。这一切都是真实的,也应该是真实的,甚至比我们知道的真实更为壮丽。无论是对抗野蛮、专制或大屠杀,还是为自由、法律和荣誉而战,这些人们都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即便是肉体消亡,其精神也将永存于世。让我们向世人宣告,亚瑟王和他的高贵的骑士们,曾坚定守护着基督教的圣火和世界秩序的宗旨,他们凭着无比的勇气、骄人的体魄、精良的铠甲及优良的战马横扫了无数蛮族军队,为后人们树立起了一座永恒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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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亚瑟本名为杜克斯·贝劳鲁。五十年前,不列颠人就曾对阿提纽斯呼吁派遣总督保护他们,在如今这个紧要关头,又有什么能比一位众望所归的不列颠领袖更加重要呢?亚瑟曾作为不列颠野战军的指挥官,率领人马转战各地,当地民众携手抗敌,一旦认可了这些史实,那么对于斗争细节、战争场面的描述就大可各抒己见了。此外,在公元四世纪,骑兵的战斗作用显著上升,甚至已成为了战场的主力军种。步兵战术业已过时,而军团作战的时代也一去不复返了。然而此际,入侵的撒克逊人却仍以步兵为主,打仗也主要凭借剑和矛等武器,也没有什么像样的铠甲护身。这样的敌人,只要一支小规模的常备罗马骑兵就足以应付了。如果有哪位地方首领,能像亚瑟这般组织一支武装骑队,那么他大可在整个不列颠横行无忌的率众迎敌,所向披靡。亚瑟王的传奇在苦难深重的黑暗岁月广为流传,因为他的形象承载了人们对救星的期冀。亚瑟被称为“最后的罗马人”,他了解罗马的精神和理念,并以此服务不列颠的苦难大众。柯林伍德教授曾言:“罗马的传统,仍以各种形式继续留存下来。但是,亚瑟却是罗马传统的最后创造者,他的离世,标志着罗马-不列颠时代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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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尼厄斯写道:“亚瑟的第十二次战斗发生在巴顿山,战争持续了整整一天,仅亚瑟一人,就杀死了九百六十名敌军士兵,最终敌人全军覆没。他所向无敌,战无不胜。敌人屡遭失败,迫不得已向日耳曼人求援,同时还持续不断地扩展军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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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曾努力寻找过巴顿山战场的遗迹,但却都以失败告终。多项调查研究工作也未取得预期结果。但是,战斗如果(且极有可能)是发生在两军对峙区域,而作战目的是要阻挡蛮族西进的话,那么位于温斯登附近,能够俯瞰巴德伯雷的利丁顿坎普无疑是最有可能的地区。另一方面,我们能够较准确地推算出战斗发生的时间。吉尔达斯曾在著作中写道,战争发生在他写作之日的四十三年零一个月前,他同时声称,他能清楚地记住那个日子,因为那一天刚好是他的生日。从他的书中我们同样得知,北威尔士国王梅尔格温在他写作的时候依然在世,而根据威尔士编年史记录,这位国王在公元547年罹患鼠疫去世。据此可以推断,吉尔达斯著书的时间不会晚于547年。那么上溯43年,就能得出这场战役很可能发生在503年。此外,我们还可通过爱尔兰编年史进行多方验证。据史书所载,吉尔达斯逝于569年或570年,因此,他的出生之日不可能早于490年。那么巴顿山战斗的时间就可定位在490年到503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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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更为宽泛的问题上,人们也存有强烈争议。那就是:入侵者究竟是消灭了当地居民,还是在两族并存的情况下,最终与土著们融为一体了呢?这就有必要将两个时段划分开来,一个是疯狂的劫掠时期,另一个则是相对和平的移居时期。吉尔达斯在文中所描述的场景,与三百年之后的丹麦人入侵不列颠岛情形如出一辙,无疑属于第一个时期。但是到了移居时期,在以土地的开发耕种为主要职业的社会生活中,劫掠之事就仅仅成为一段小的插曲。而且,在农业发展中,劳动力和土地都是十分宝贵的资源。从英国的一些地名当中,我们就能够看出一些端倪。在苏塞克斯,灭绝性屠杀是蛮族所秉持的原则。而在该地以西地区,许多的迹象显示了有大量当地居民幸存下来。公元694年颁布的,最古老的西撒克逊法典详细规定了各阶层“威尔士人”的各项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是依据土地占有数量来划分的。此外,法典中还提到了“骑着马为国王履行公务的威尔士人”,这些充当公差的当地人骑术精良,对大街小巷耳熟能详。即便在那些不需要当地居民作为劳动力的撒克逊农场,我们也仍然怀有希望。或许,少女们的哭泣哀求,美貌女子的吸引力能与野蛮人的欲望产生某种微妙的联系,使当地人的血缘得以保存下来。时光荏苒,在几代人之后,残酷的压制屠戮色彩便慢慢褪去了,大范围种族灭绝做法遭到了所有人的憎恶,也被彻底毁弃。即便是再没有同情心的征服者,也会因现实环境或欲望诱惑而安于现状。因此,一些严谨的作家认为,对大部分不列颠人而言,盎格鲁-撒克逊征服是一个改朝换代事件,蛮族人成为了当下的统治者。在这个过程中,富人被屠戮殆尽,大批勇敢而不屈的人撤退到了西部的群山。此外,还有许多人及时逃到了布列塔尼。虽然这些人漂泊海外,背井离乡,但有朝一日,他们的后裔还会重返不列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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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克逊人喜欢在河谷地带定居。他们的理念是,最经济最理想的地方莫过于河流边的草地,平缓之处可做农田,陡峭之地可以放牧。但是在许多地方,单是清除杂草,排干农田就要花费很长时间。那么在此期间,除了依赖高地上不列颠田庄的农产品外,他们还靠什么来维持生计呢?最可能的做法是,在河谷清理尚未完成之前,他们用本地人作为农奴,让其在已开辟的河谷土地上耕种。这样一来,许多古老的不列颠田庄日渐荒废了,所有人都集中到了河边或溪旁的村子里。此外,与相对孤立的“山地耕作者”相比,聚族而居的河谷居民在语言方面获得了优势,撒克逊语逐渐成了当地的主导性语言。现代的地名研究表明,英语中的高山、森林、溪流等词汇大多是源于凯尔特语。甚至一些地区的部分村庄仍然保留着盎格鲁-撒克逊名称。这样一来,在排除种族灭绝的前提下,不列颠语的消亡之谜便获得了解答。甚至在不列颠人的聚居之地,他们的语言也依然没能留存下来。对此我们可以做出如下解释:不列颠人必须学习主人的语言,但主人却无须学习不列颠语。最终,拉丁语和不列颠语完全被新来者的语言所取代,甚至在最早的文字记录中,也很难找到二者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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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岛上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有证据显示,在肯特地区,新移民定居在了当地人的村落旁边,并采用“坎蒂”(Cantiaci)一词作为他们的部落名称。在诺森伯利亚,当地法律明显带有凯尔特法律的痕迹。在汉普郡和维尔特郡,像丽丝、德威瑞尔这样的不列颠语名字在当地广泛存在,屡见不鲜。这似乎表明,当撒克逊人开辟山谷耕地之时,这里的不列颠土著们仍在他们古老的田庄继续耕作。两民族间并没有种族歧视,在体貌方面,他们也十分相像,想必在许多地区,大量的不列颠元素已融入了撒克逊人的血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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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族入侵者们也同样期盼获得安全的栖身之所。他们忍受着严苛法律和困苦生活的折磨,中亚游牧民族的大规模西迁给他们带来了巨大压力,使他们陷入了困顿之中。外出劫掠半年后返乡的蛮族武士,自然也希望能有个舒适之居。他们对眼下的艰难生活并非毫不在意,也不是不想加以改进,但这个难题着实令首领和长老们大伤脑筋,到底何处才是安居之所呢?公元五世纪时,东方民族西迁的压力日益加剧,而在另一方面,他们每年前往不列颠劫掠小队都可满载而归,同时还对那里的物阜民丰赞许有加。蛮族人的内心因此升起了希望的火焰,他们认为,与其费心尽力登上海岛,不如鼓足干劲将其占据,为民族挣得一块栖身之地。或许在此处,这座波涛拍岸的小岛上,人们得以定居下来,享受生活的美好时光,既不必整日担心强敌来犯,亦不用遭受军乱、兵燓及杀身之险。对于那些在刀光剑影中求生的野蛮人而言,这个海岛正是一处绝佳的庇护所。在野蛮人侵入不列颠后,便逐步制定了移居规划并付诸实施。如此,在前方有无限希望,后面是无比绝望的情况下,移民不列颠岛的蛮族人越来越多,其领地也在一年年地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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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日耳曼民族中,最为残暴的当属撒克逊人。撒克逊人的大名,在北方部落之中广泛流传,据说是得自于他们所使用的,一种名为“赛克斯”的短剑。虽然根据传说和可敬者毕德的说法,征服不列颠的是盎格鲁、朱特、撒克逊人所组成的同盟军,各具特色的定居地也遗留有不同部落的痕迹,但极为可能的是,撒克逊大军主力在离开荷尔斯泰因之前,就已将另外两个部落兼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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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儿时所读的历史书中,就大胆地罗列着全部重大事件的确切日期。449年,汉吉斯和霍萨两人受沃蒂根之邀,在原住民的尸体上建立了朱特人的肯特王国。477年,艾拉和他的三个儿子到来,继续袭扰不列颠。495年,策尔迪克和坎里克出现了。501年,海盗波特建立了朴次茅斯港。514年,西撒克逊人斯塔弗和威特格加入了袭击者行列,赶跑了不列颠人。544年威特格被杀害。547年,诺森伯兰王国的创始人艾达抵达不列颠。我们只能说,书上所载的这些日期与历史事实大致相符。这些接连不断的入侵浪潮之后,一大拨的移居者登上了这座多灾多难的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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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作家为我们描绘了另外一番场景,据J·R·格林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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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都是自由民或社会底层人物,在他们中间,底层人以及那些虽具高贵血统,但却被原先部族所抛弃的部落民又占到了绝大多数。率军作战的将领和和平时期的首领都从他们中间选出。但这种选举只是纯粹自愿的活动。这里人人平等,拥有高贵血统的人不享受任何特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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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说明我们可能早就拥有了“民众团结和贤者当政”的理想。毫无疑问,日耳曼部落中的许多观念和原则至今仍令人钦佩。这些观念原则构成了一个共同理念,在英语民族向世界所传递的信息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但事实上,这些不列颠征服者的所作所为,却与他们的美好的理念相距甚远。他们的社会体系,皆建立于肮脏和丑恶的根基之上的。其所引入的制度,也是日耳曼部落民所公认的法则,即通过金钱力量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他们所谓的平等,其实只在每个社会阶层之间存在。他们所谓的权利,其实是富人们的专利。社会中的任何犯罪行径都能够依靠钱财获得解决。在这里,除了拒绝响应征伐命令外,最大恶行就要属盗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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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精心设计了一部法律,以“先令”和“赎罪金”为标尺,规定了每个人的确切价值。一位首领或王子价值一千五百先令,一位贵族价值三百先令,乡下人,也就是下层自耕农,价值一百先令,农奴值四十到八十先令,奴隶则一文不值。就是在肯特地区,一先令可以买到一头牛,在其他地区能买到一只羊。如果一位自耕农杀死了贵族,就要偿付贵族杀害农民的三倍赔款。所有这些法条都将逻辑和数学运用到了极致了。该法适用于所有的家庭。杀人者可依靠赎罪金逃脱惩处。这里,有钱人大可无拘无束,逍遥法外,没钱人只好接受惩罚或失去自由。当然,如果犯罪,就连身价一千五百先令的首领和王子也要认罚。例如,对诽谤者的刑罚是割去舌头。如果是首领犯罪,其舌头的价值将是贵族身价的五倍,自耕农价值的十五倍。想要保住舌头,就只能缴纳罚金。当然,那些卑贱之人的舌头就更加便宜了。然而,就像日后阿尔弗雷德所评价的那样,这种赎罪金制度至少比世仇的杀戮要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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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的社会体系建立在血缘和宗亲之上,以家庭为单位构成部落整体。然而,当他们在不列颠定居之后,其生活方式经历了一系列激烈的转变。以血亲为纽带的社会结构日趋瓦解,逐渐被以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地方社团和贵族制度所取代。这种变化,与许多新生事物一样,都是人们为适应战争需要而做出的改变。对每一个开疆辟土的部落而言,想要在战争中求得生存,或是在巨大压力之下站稳脚跟,都必须有一个最勇武,最权威,最幸运的人来担任领袖,而部落大权也难以避免地落到了领袖的手中。现在,整日地劫掠或连年的征战已然成为了过去,定居点被建立起来,新的土地也开辟和耕种了。但是要保卫这些土地,除了那些曾浴血沙场,胆识过人的部落领袖外,还能有什么更合适的人选吗?在这种情况下,定居英格兰的日耳曼人社会结构发生了改变。由于战乱频繁,那些势力单薄的“农民殖民者”被迫屈从于更强力的当权者。早期的日耳曼部落中并不存在国王,只是在不列颠定居之后,他们才从那些自称神祇后裔的首领中推举出一位登上宝座。之后,国王的地位日渐显赫,而他的跟从者们,也随之发展成为一个新的阶级。新阶级孕育着封建制度的胚胎,逐渐成为社会权力的掌控者。封建贵族是领主,也同样是属民的保护者,他必须站在属民一边,为他们在法庭上作证,在饥荒时给予赈济。反过来,属民们要为领主耕种土地,战时要随领主出征迎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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