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74534e+09
1707453400
1707453401
1707453402 [17] 也许该词的副词用法某种程度上仍然含有这一意义——实际上是一种古老的宾格——比如在 (宾词作副词:“像……一样”)之中,我们将其简单地翻译为“像一只狗”;另可参见荷马的诗句“ [就像它适合男人一样]”,“ ”的意思是“得到了应得的份额”。
1707453403
1707453404 [18] 在希腊语中,“Diké”和“Hybris”是反义词。“Hybris”在早期希腊作家中意指一切具体的违法行为,如偷窃马匹。现代诗人经常谈论的那种希腊人特有的Hybris[傲慢自负],也就是说,越过人类本性的限制并引诱神灵,是“Hybris”一词的一种特殊用法,关于这一点参见本卷此处 。
1707453405
1707453406 [19] 埃伦伯格,《早期希腊的法律观念》,Leipzig,1921,第54页及以下。
1707453407
1707453408 [20] 参见梭伦残篇24,18—19。同样的理想也内涵于赫西俄德对“Diké”一词的使用之中。梭伦的思想显然是得到了伊奥尼亚的启发。在法官和法律面前要求平等权利的早期起源可以证明这一假设的合理性,即isonomia的理想(在公元前五世纪时首次得到提倡,并且总是指民主政治权利的平等)比我们现在少量证据能够证明的更加古老,而且原初地具有在法律面前平等的意义。埃伦伯格(《早期希腊的法律观念》,第124页)反对这一假设;希泽尔的看法即isonomia[均平]意味着“财产的平等分配”(《忒弥斯、狄刻和血族》,第240页),在我看来,这不符合历史事实,非常不像极端民主主义者的观点。
1707453409
1707453410
1707453411
1707453412
1707453413
1707453414
1707453415 [21] 形容词“ [合法的、公正的]”出现在《奥德赛》和《伊利亚特》的一些后期段落之中,它代表了这一发展过程的一个原初阶段;不过,名词“ [正义]”在荷马那里并没有出现。荷马、提尔泰奥斯、塞诺芬尼使用了“ [角力]”或“ [摔跤]”这两个词;“ [拳击]”一词好像是塞诺芬尼发明的。
1707453416
1707453417 [22] 正义或公正就是遵从法律,这一观念在公元前五和前四世纪是一种普遍的观念;参见新近发现的安提丰(Antiphon)的一段文字(Pap. Oxy. [奥克西林纸草]XI,1364,col.I[1—33],洪特[Hunt]编;《前苏格拉底残篇》[第尔斯本]II,346);以及上文希泽尔所引的段落,199,注释1,尤其是柏拉图,《克力同》54b。
1707453418
1707453419 [23] 福西里德斯(Phocylides)残篇10=泰奥格尼斯147。
1707453420
1707453421 [24] 柏拉图,《法义》,660e。
1707453422
1707453423 [25] 柏拉图,《法义》,629c及以下。
1707453424
1707453425 [26] 埃斯库罗斯,《七将攻忒拜》(Sept. ),第610行。维拉莫维茨称这行诗是假的,并将其从他编辑的版本中删除了,因为他认为四主德的经典说法源自柏拉图;但他后来又恢复了这句诗。参见本人的讲座文稿《柏拉图在希腊教育重建中的地位》(Platos Stellung im Aufbau der griechischen Bildung),载《古代文明》IV,1928,第163页;以及《柏拉图时代的希腊国家伦理》(Die griechische Staatsethik im Zeitalter des Plato ),1924,第5页(再版于《人文主义讲说集》)。
1707453426
1707453427 [27] 柏拉图,《王制》,433b。
1707453428
1707453429 [28]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5.3.1129b 27。
1707453430
1707453431 [29] 参见提尔泰奥斯和塞诺芬尼关于在他们那个时代,也即从公元前七世纪中期至前五世纪的第一个三分之一,整个城邦给予奥林匹亚赛会胜利者的公开认可和崇高社会地位的说法(参见上文此处 )。通过塞诺芬尼,我们可以到达品达、西蒙尼德斯(Simonides)和巴库利德斯(Bacchylides)的时代,他们的诗歌在很大程度上都致力于颂扬希腊赛会的胜利者(参见本卷此处 及以下)。
1707453432
1707453433 [30] 关于合唱诗作为早期城邦中的希腊青年高级学校课程的说法,参见柏拉图,《法义》654b。哲学家抱怨这一优秀传统在他有生之年已经不能发挥其教育影响力了,并建议在他的理想国中恢复这一优秀传统。
1707453434
1707453435 [31]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10.10.1180a24及以下。
1707453436
1707453437 [32] 柏拉图,《王制》376e2。
1707453438
1707453439 [33] 这句格言来自品达(残篇152),而且在希腊文献中有其漫长的历史,参见施蒂尔(E. Stier)的学位论文《法律为王》(Nomos Basileus ,Berlin,1927)。
1707453440
1707453441 [34] 柏拉图,《王制》544d;亚里士多德,《政治学》3.1.1275b3。
1707453442
1707453443 [35] 柏拉图,《法义》625a,751c,《书信》(ep. )335d;伊索克拉底(Isocrates),《泛希腊集会辞》(Paneg. )82,《论和平》(De Pace )10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8.2.337a14。
1707453444
1707453445 [36] 参见本书第三卷,此处 ;亦可参见穆尔(M. Muhl),《作为教育者的希腊立法者》(Die hellenischen Gesetzgeber als Erzieher),载《新年鉴》(Neue Jahrbuecher ),第7期(1939)。
1707453446
1707453447 [37] 这就是使柏拉图最终将其关于人的个体行为和公共生活的哲学观念浓缩在意味深长地题名为《法义》一书之中的原因,在那里,教育者作为人类的立法者而现身。亚里士多德在其《尼各马可伦理学》之结尾同样也感受到了法典制定者之需要,参见《尼各马可伦理学》10.10.1180a15及以下。无论是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一次又一次地提到希腊人既存的法律传统,甚至还提到非希腊民族的法律传统。他们关于人的意志,关于自愿和不自愿的行为,关于正义和各种不同程度的违法乱纪,都从他们对自己民族的成文法的准确研究中发展而来。如此这般,立法就成了建构生活的固定准则和行为规范的首个重要步骤。
1707453448
1707453449 [38] 参见拙文《梭伦的〈欧诺弥亚〉》,载《柏林科学院会议报告》,1926,第70页。在柏拉图的《斐德若》257d及以下中,立法者是作为“创作者(author)”而出现的;在278c中,柏拉图将立法者与诗人相提并论。
[ 上一页 ]  [ :1.707453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