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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同化者,谓将许多异质的低度文化,醇化于一高度文化总体之中,以形成民族意识。封建之制,有所谓卫服即附庸者,既如前述。此等附庸,其性质在“司群祀以服事诸夏”(左僖二十一),质言之,则旧部落而立于新侯国指导之下者也。不宁惟是,春秋诸名国,初受封时率皆与异族错处。故齐太公初至营丘,莱夷与之争国(《史记》),鲁则密迩淮夷徐戎,晋则“疆以戎索”(左定四),“狄之广莫于晋为都”(左庄二十八),藉谈谓“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左昭十五),吴更断发纹身之裔壤也。可见殷周之际,所谓华夏民族者,其势力不出雍歧河洛一带,周家高瞻远瞩,投其亲贤与半开的蛮族丛中,使之从事开拓吸化之大业。经数百年艰难缔造,及其末叶,而太行以南大江以北尽为诸夏矣。……同姓不婚之制,亦为夷夏混界一要具。据《左传》所记,周襄王有狄后,晋文公及其异母弟夷吾、奚齐皆诸戎所出。文公自娶狄女季隗,以叔隗妻赵衰,生盾。当时民间夷夏杂婚情况何如,虽不可知,然贵族中则既有显证。此亦同化力猛进之一原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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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郭沫若20世纪三十年代埋头甲骨金文时,西周封建的设想已牢不可破。《奴隶制时代》所据铭文,主要为《大盂鼎》与《曶鼎》两者。《大盂鼎》证据,范文澜全不理睬,原因,显然是《小盂鼎》铭文载“盂”帅师犯𤞤狁(鬼方),献俘13081人,而且行了献俘礼。周王把其中很小一部分人(1700人)赐给盂,不足为西周奴隶制之证明。不过范文澜还是利用《小盂鼎》铭文,在ch.III,§7里说了一句“西周初期曾打过一次大仗,俘获鬼方130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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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曶鼎》曾使我甚为迷惑,范文澜对此有解,全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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曶鼎铭文记某年饥荒,小采邑三匡季率巨20人抢小采邑主匡季率臣20人抢小采邑主曶的禾20秭……东宫令匡季偿还禾20秭,如明年不偿还,则加倍罚40秭。匡季宁愿再添二田,一臣给曶,曶减免匡季30秭。这里众与臣身份区别甚分明。所谓众,就是庶民,也就是农奴。臣是在田上耕作的奴隶。……荒年时,主人要维持臣的生活,匡季被迫率臣去抢稂食,受东宫的重罚,宁愿多送出几个臣去赎罪,不愿多出禾,也不愿多出众,足见西周时耕种的人有农奴有奴隶,比较起来,主人还是要农奴。曶曾在其他一次诉讼时获胜得五夫,还用酒羊和丝给五夫,要他们安心住在邑里种田。田必须人种,人又会逃走,这就可以推知曶为什么给他们酒羊,也可以推知封建主为什么会抛弃奴隶宁愿利用农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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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辩解有点不够理直气壮。“买五夫效父”一案,范是在驳斥郭,把农奴(也许连同田邑)的买卖转手,指为奴隶的买卖,证据是曶“以酒、羊、丝三寽,用致兹人……必尚俾处厥邑,田厥田”。郭把“处厥邑,田厥田”分拆开来,指为另一案件,显然郭是站不住的。至于抢禾罚赔一案,不仅众不是奴隶,臣也未必是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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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曾经发狠从《金文辞大系》摘录锡土、锡、臣仆、人鬲、民鬲的记载,范文澜倒也作了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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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土……授民是将原来居住于封地上的民交给受封者,有些受封者还得到附加的民,交给时指明民的身份和数目:如给鲁国殷民六族……又如赐臣、仆(奴隶)若干家,人献或民献(殷俘——案其实不止殷俘,如《大盂鼎》,顾),庶民或庶人(农奴)若干夫或若干人。据金文所记,庶民的数目一般总比臣仆多,因为封建主剥削的对象,主要是庶民。……(两引文均见ch.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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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两周金文辞大系》,可以知道郭沫若的本钱究竟有多少。应该承认,郭对识读甲骨文、金文,加以整理,大有贡献。这里,他的聪明,他的敢于大胆推测,是起了一些作用的。他在这方面有底子,所以,直到最近,新出器物铭文,他还喜欢考释。可是治史,他太无史识,远不如范文澜谨严。至于范的死宗儒家,则是另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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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奴隶制时代》和《中国通史简编》第一编,应该是一件饶有兴趣的事。这件工作,也许应该在读完两汉史以后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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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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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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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准历史笔记 周的封建——公元前1000年至前500年(春秋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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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自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前500年(春秋末叶)是中国的封建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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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封建社会的基础,第一是土地的分封。……土地分封给若干同姓异姓的诸侯,诸侯也本诸同一的原则,封土多时再分封与卿、大夫、士。名义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实际上土地人民的治理权分成为无数层叠的小单位:臣对君只有一种尽忠履信的空洞的义务(1),在他自己的封土上却享有十足的政治经济法律及自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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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农业劳动的特殊组织。封建的观念使土地和庶民同为贵族所有,等于农奴。贵族把一部分土地授与庶民(2),收取其一部分生产所得,曰私田;保留一些土地令庶民代己耕种,收取其全部所得,曰公田。公田散布于私田之中,平原上阡陌分画成形,故曰井田。山林川泽都是贵族的私产。耕田授自贵族,故不得买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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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生活。……只有农村的小手工业……另外在贵族的宫中也有工人商人,都仅为贵族而制造贩输,等于仆役,此之谓“工商食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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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是阶级和秩序……统治阶级的贵族以系统的宗法,对于庶民的治理权和充分的武力来维持此层叠的阶级制度和秩序……遂产生了……“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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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封建时代文化的前进是很明显的。西周初年,灭殷不久,商文化被摧残了,周人的学习还未成熟,一般文化比较低落。王室忙于巩固自己的威势,诸侯忙于开辟发展,整个时代在发展动荡中,是个奠基尚武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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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后半期,中原均已平定,文化的进展也趋于典章制度礼乐祭祀等尚文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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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中叶以后,因为强大的诸侯实力渐已长成,终于在东迁(前770)以后势凌王室而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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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春秋时代以后,政治上(强大的诸侯)的权(力)已远驾王朝而上,似乎是封建历史的一大变迁,但事实上足使封建制度瓦解的种种社会经济因素都还未成熟,以“礼”为中心的封建文化,以及物质文明的急进,即在此春秋时代中弥漫隆盛到一种烂熟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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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后来封建社会虽已崩溃,这种封建文化却遗留下来,成了中国社会很重要的一个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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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毓棠:《中国古代社会经济论丛》,pp. 2—3,1943,云南省经委印刷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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