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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马援传:“(援)在北地,宾客多归附者,遂役属数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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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窦融传:“(宪)奴容缇骑,依倚形势,侵凌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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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志·麋竺传:“祖业货殖,童客万人,资产巨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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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本是)战国食客之后……其中一部分显然是所谓士人。……(但)西汉时起客的地位已经开始卑微化,东汉以至三国,在长期过程中,我们可以肯定客的依附地位正在建立,可是实际的依附关系却没有确定。国家不能不容忍大族豪门的庇护,但似乎像宗族一样,法律上没有正式承认客可以复除。假使国家认为必要同时也有力量来否定这种庇护,那么主人就不能合法保有其所属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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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汉以来,长期间存在着一种编户制度与庇护制度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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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削弱时,大土地私有制与庇护制度,并行发展。孙吴东晋以至整个南朝,“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原因即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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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汉代大族豪门拥有大量宾客既不算违法,也没有合法的庇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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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庇护制合法化。孙吴很早就有复客制度。……曹魏后期,也把租牛客户赏赐给公卿以下,“小人惮役多乐为之”(晋书·王恂传),这也就是复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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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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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准历史笔记 曹魏屯田与西晋的占田荫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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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汉末黄巾起义……许多土地在长期的军事行动中陷于荒芜。……魏志·司马朗传:“今承大乱之后,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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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大小军阀、豪门大族广占土地,同时纷纷招徕失去了土地的农民来耕种这些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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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兴立屯田。……晋书·食货志载邓艾济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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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破黄巾,因为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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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凯传:凯与荀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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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膏腴之地,顷遭荒乱,人民流入荆州者十万余家,闻本土安宁,皆企望思归,而归者无以自业,诸将各竟招怀,以为部曲。郡县贫弱,不能与争,兵家遂强;……夫盐,国之大宝也,自乱来放散,宜如归置,使者监卖。以其直益市犁牛,若有归民,以供给之,勤耕积粟以丰殖关中,远民闻之,必日夜竞还。又使司隶校尉留治关中,以为之主,则诸将日削,官民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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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卖盐所得可以买犁牛假与屯田户,可见吃盐的本土农民还是占压倒优势的。所以屯田不过是大片本土农民中星罗棋布的特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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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曹操死后不久,屯田制度便开始破坏了。魏志·曹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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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晏等专政,共分割洛阳、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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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父子当权后更加紧了屯田制度的破坏。……晋书·外戚王恂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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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氏给公卿至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又太原诸郜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容,多者数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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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长孺说,租牛客户即屯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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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炎称帝前一年明令废止屯田制,《魏志·陈留王纪》咸熙元年(2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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