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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84 注381  关于这六项政策,见《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26,页663、667、667-668、67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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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86 注382  例如,标题为:四辅,花石纲,蔡京事迹,讲议司,当十钱,方田,诛六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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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88 注383  见赵汝愚(1196年去世)编,《宋朝诸臣奏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卷60,页659-660。石公弼(1091年进士)记于1108年的奏议以及卷60,页660-661,宇文粹中(1139年去世)记于1110年的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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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90 注384  关于事件和项目(规定编纂日历时需要被收录在编纂中的章程)的分类清单,见陈骙(1128-1203),《南宋馆阁录》(北京:中华书局,1998),卷4,页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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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92 注385  袁桷,《清容居士集》(《四部丛刊》本),卷41,页3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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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94 注386  徐松(1781-1848)辑,《宋会要辑稿》(1936;重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66。以下简称《宋会要》),《运历》卷1,页2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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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96 注387  关于秦桧执政下的官方史学编纂,见本书《一个邪恶形象的塑造:秦桧与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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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798 注388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1202;乙集,1216;重印本,北京:中华书局,2000。以下简称《朝野杂记》),甲集,卷4,页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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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00 注389  《南宋馆阁录》,卷7,页79;卷8,页114、1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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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02 注390  《宋会要》,《运历》卷1,页25a-26a。刘仪凤从1161年7月到1165年3月服务于秘书省的史馆,见《南宋馆阁录》,卷7,页85;卷8,页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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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05 历史的严妆:解读道学阴影下的南宋史学 注391  《宋会要》,《职官》卷71,页13a;脱脱等编,《宋史》(1345;重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77),卷389,《刘仪凤传》,页1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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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07 注392  《宋会要》,《运历》卷1,页2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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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09 注393  《宋会要》,《职官》卷18,页66b-6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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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11 注394  《宋会要》,《职官》卷18,页57b;《宋史》,卷373,《洪迈传》,页11572;Herbert Franke,ed.,Sung Biographies(Wiesbaden:Franz Steiner Verlag,1976),pp.47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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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13 注395  《宋会要》,《职官》卷18,页67a-b。这些洪迈特别要求孙觌传写的官员传记包括:蔡京、王黼(1079-1126)、童贯(1054-1126)、蔡攸(1077-1126)、梁师成(1126年去世)、谭植、朱勔(1075-1126)、种师道(1051-1126)、何㮚(1089-1127)、刘延庆(1068-1126)、聂昌(1078-1126)、谭世绩(1074-1127)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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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15 注396  《宋会要》,《职官》卷18,页67b,记时于116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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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17 注397  关于更细致的研究,见黄汉超,《〈宋神宗实录〉前后改修之分析》,《新亚学报》第7卷第1期,1965年2月,页367-409及第7卷第2期,1966年8月,页157-195。孙觌被认为简化了这个议题。现代学者蔡崇榜则认为《神宗实录》在宋代重修不少于五次,见《绍兴〈神宗实录〉两修考》,《文史》,第37辑,1993年,页13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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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19 注398  《宋会要》,《职官》卷18,页67b-68a;《南宋馆阁录》,卷4,页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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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21 注399  关于孙觌的致仕,见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约成书于1208年;重印本,丛书集成本,以下简称《要录》),卷185,页3093;卷192,页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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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23 注400  《宋史》,卷472,《奸臣·蔡京传》,页13721-1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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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25 注401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1196;重印本,台北:大化书局,1979。以下简称《会编》),册1,页49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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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27 注402  王偁,《东都事略》(1186;重印本,台北:文海出版社,1979),卷101,《蔡京传》,页1a-5b。关于建立在《宋史》传记“考古学”的蔡京历史意象的演变,见本书《〈宋史·蔡京传〉的文本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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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29 注403  关于《四朝国史》编纂的历史(这工作于1168年由李焘所展开),见李心传,《朝野杂记》,甲集,卷4,页110-111及王应麟(1223-1296),《玉海》(重印本,上海书店、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卷46,页49b-5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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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55831 注404  《宋会要》,《崇儒》卷5,页41a-b。亦印于文海出版社重印的《东都事略》前。李心传提到关于《东都事略》与《四朝国史》之间关系的有趣小故事符合洪迈奏议叙述的细节。根据李心传的说法,洪迈与李焘在乾道时期(1165-1173)曾就宫廷礼仪发生争执,孝宗最后听从李焘的建议,使洪迈非常不愉快。当李焘于1184年去世时,《四朝国史》的传记部分尚未完成,而皇帝指定洪迈完成这个工作。然而洪迈仍然对之前的争论耿耿于怀,便冷落李焘手稿的残余部分。当皇帝催促完成这份工作时,洪迈便将才刚进呈的《东都事略》的传记抄录进《四朝国史》。李心传的说法同时说明了为何《四朝国史》存在许多错误,以及为何洪迈之后推荐王偁任官。见《朝野杂记》,甲集,卷9,页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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