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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唐朝社会和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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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唐王朝的宗教政策和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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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唐王朝的盛衰及其文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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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李渊(566—635)在隋大业十三年(617)起兵反隋,十一月率兵攻入长安,立代王杨侑为帝,改元“义宁”,自以“大丞相”、“唐王”名义总揽朝政。翌年(618),李渊废隋建唐,即位称帝,改元“武德”。此后陆续平定各地反隋义军和武装割据集团,统一了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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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是中国古代国力强盛,疆域辽阔的统一王朝之一。唐朝在政治体制上继承隋朝,并有所发展。前期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法,民众按丁口授田和负担徭役租税。唐太宗李世民(599—649)即位后,认真吸收隋朝迅速走上灭亡的经验,深知“君依于国,国依于民”的道理,推行“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资治通鉴》卷一九二)的开明政策,任用房玄龄、杜如晦和魏徵等贤臣,励精图治,发展农业生产和社会文教事业,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一个社会安定、富庶的局面。据史书载,贞观(627—649)年间,“马牛布野,外户不闭”,“频致丰稔,米斗三四钱,行旅自京师至于岭表,自山东至于沧海,皆不赍粮,取给于路”(《贞观政要》卷一),史称“贞观之治”。此后经高宗、武则天(一度改唐为周)、中宗、睿宗,直到玄宗,虽在朝廷内部有这样或那样的争斗发生,然而从整体上来看,唐朝国势强大,政治经济和文化高度发达,居于亚洲乃至世界富强国家的地位,疆域北部曾达贝加尔湖和叶尼塞河,西北到达里海,东北至日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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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与其部将史思明起兵叛乱,连续击败唐军,一度攻占东都洛阳、西都长安。唐玄宗仓皇逃到四川。在此紧急关头,肃宗即位于灵武(今属宁夏),命郭子仪等率唐军反击,战争几经反复,直到代宗广德元年(763)才最后平定叛乱。“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国势日微。朝廷内有宦官专权,唐后期的文、武、宣、懿、僖、昭六帝都是由宦官拥立的;各地有执掌军政大权的藩镇割据,大半国土实处分裂状态,正如《新唐书·藩镇列传序》所说:“讫唐亡百余年,卒不为王土。”僖宗乾符元年(874)以后,爆发了纵横全国的王仙芝、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黄巢一度攻占洛阳、长安。黄巢最后虽战败自杀,但此后唐朝已名存实亡。在唐哀帝天祐四年(907),由朱温灭唐称帝,建立后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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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在文化思想方面仍尊奉儒家学说为正统。唐初在京城置国子学、大学、四门学及在地方置郡学、县学,教授儒家经典,培养人才。在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各一所,四时致祭。唐太宗设弘文学馆,选文儒之士以本官兼署学士,在听政之暇引入内殿讲论经义,商略政事。又召三品官以上者的子孙为弘文馆学生。贞观二年(628)“停以周公为先圣,始立孔子庙堂于国学”,奉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又征召天下儒士担任学官,扩增国学、太学等的生员;对通经者或授博士,或授官位。“是时四方儒士,多抱负典籍,云会京师。”(《旧唐书·儒学列传》)太宗又诏颜师古考定《五经》,颁于天下。诏国子祭酒孔颖达等人编撰《五经正义》,令全国学人传习。自高宗以后,儒学稍衰,尤重文吏。玄宗时奖励儒学,又重道教。在宗教方面,因道教教祖老子李耳是李姓,被认为是唐皇室的祖先,比较尊崇道教。然而在实际上,佛教受到除武宗以外的历代皇帝的崇信,在社会上势力较大,影响也最深远。此外还有祆教、景教、摩尼教、伊斯兰教在不同范围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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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唐初傅奕奏请废佛和高祖下诏沙汰僧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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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李渊素来信仰佛教。隋大业一至二年(605—606),李渊任荥阳郡太守时,二子李世民有病,他先后到二寺祈佛保佑病愈,并敬造佛像,求全家福德。[1]在起义反隋途经华阴时,在此地造寺一所。李渊即位之后,在长安设道场举行法会。武德二年(619)立“十大德”(十位高僧)统摄僧尼,其中有吉藏、保恭、慧恩、海藏等。他还舍施原在长安的旧宅建兴圣尼寺,在举义之地太原立义兴寺,又造会昌寺、胜业寺、慈悲寺、证果尼寺、集仙寺等,为已故父母造等身像三躯供在慈悲寺。尽管如此,李渊从治国利益出发,曾对是否保护佛教发展产生过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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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令傅奕尊尚老庄和儒书,厌恶和排斥佛教,曾集魏晋以来反佛者言行编为《高识传》十卷。武德七年(624),他上疏朝廷,请除去佛教,其中主要内容有:(1)佛教“使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2)妄说因果报应,“其有造作恶逆,身坠刑纲,方乃狱中礼佛,口诵佛经,书夜忘疲,规免其罪”,“乃谓贫富贵贱,功业所招”;(3)无佛法则国家“祚长年久”,兴佛法则“主庸臣佞,政虐祚短,皆由佛教致灾也”;(4)请下令僧尼一律还俗,“令之僧尼,请令匹配,即成十万余户,产育男女,十年长养,一纪(按:十二年为一纪)教训,自然益国,可以足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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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傅奕还曾上奏过十一条排佛表奏。据唐彦琮《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卷上,时间是在武德四年(621)。据《广弘明集》卷十一所载,奏文中有:“佛之经教,妄说罪福,军民逃役,剃发隐中,不事二亲,专行十恶”;“请胡佛邪教,退还天竺,凡是沙门,放归桑梓;令逃课之党,普乐输租,避役之曹,恒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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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奕反复上奏,强调废佛对贯彻儒家纲常名教和富国强兵的意义,确实打动了高祖的心。高祖把此奏文付群官议论,但同意者甚少,左仆射裴寂、右仆射萧蠫皆表示反对。萧蠫一向奉佛,与傅奕争论说:“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者无法,请置严刑。”傅奕据儒家忠孝伦理反驳,说萧蠫“乃遵无父之教”。萧蠫不能答,但合掌说:“地狱所设,正为是人!”(《旧唐书·傅奕传》)傅奕把反佛奏状书写多份,远近散发,致使一时之间“京室闾里,咸传秃丁之诮;剧谈席上,昌言胡鬼之谣”。[3]所说“秃丁”是指僧尼,“胡鬼”指佛,皆源自傅奕攻击佛教的用语。京城的道士李仲卿、刘进喜等,也纷纷批评佛教。沙门明概、法琳、普应等人,以及前扶凤令、门下典仪李师政等,都著论反驳。其中法琳所著《破邪论》一卷、《辩正论》八卷,门下典仪李师政著《内德论》比较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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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德九年(626)三月,高祖诏问太子李建成,说佛教“调课不输,丁役俱免”,僧尼本应依法修道,但有很多沙门“违犯条章,干烦正术,未能益国利化”,因此打算“散除形像,废毁僧尼”,即取缔佛教,问太子是否可行。太子在回答中认为佛教“立教垂范,尽妙穷微”,又有深奥的理论,不是儒、道二教可比的;僧尼中虽有名不符实的人,但也有德行高尚者,如令全部僧尼还俗,于意不妥,“恐伤皇化”,因此表示不同意取缔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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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高祖又询问群臣:“傅奕每言于朕云:佛教无用,朕欲从其所议,卿等如何?”当时担任尚书左仆射(相当于宰相)的裴寂也认为不可废除佛教,说“陛下昔创义师,志凭三宝,云安九五(指帝王之位,出自《易经》),誓启玄门”,意为当年起义之时曾祈佛保佑成功,发愿在即皇位之后保护佛教发展;现在已天下一统,富有四海,如听纳傅奕之言而毁废佛僧,是“亏陛下之往信,彰陛下之今过”,使民众失望,于理不可。[4]这样,高祖没能立即下令废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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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至武德九年(626)五月,高祖下诏“沙汰”僧尼,要把一些德行低劣和被认为不合格的僧尼裁减,令他们还俗。诏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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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僧、尼、道士、女冠等,有精勤练行,守戒律者,并令大寺、观居住,给衣食,勿令乏短。其不能精进,戒行有阙,不堪供养者,并令罢遣,各还桑梓。所司明为条式,务依法教,违制之事,悉宜停断。京城留寺三所,观二所。其余天下诸州,各留一所。余悉罢之。(《旧唐书·高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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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诏令,要对佛、道二教进行整顿,要让其中被认为不合格的僧、尼、道士、女冠还俗,寺院、道观也要撤减。当时全国有州358个,如果照此诏实行,京城和各州共可留寺361所。然而不久,秦王李世民杀害太子李建成和弟李元吉,高祖不得已立他为太子。李世民在此年八月即位,此即唐太宗,没有实行高祖撤减寺观和淘汰僧道的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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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唐太宗在战地立寺和超度阵亡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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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即位后任命贤臣辅佐,励精图治,发展经济,振兴文教事业。在宗教方面,虽未压制佛教,但从巩固社会秩序的角度,对僧道出家者加强管理,严禁私度。此时佛教已广泛深入社会,太宗也建寺造像,举办法会,以顺应民众习俗,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正如僧人法冲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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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立寺,本欲安宁社稷。(《续高僧传》卷二五《法冲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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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元年(627),诏京城僧尼于寺行道七日,设斋所需由朝廷供给。第二年下诏曰:“神道设教,慈悲为先……”为庆丰收,命每年正月七日“京城及天下诸州寺观僧尼道士等,七日七夜转经行道”。贞观三年(629)下诏京城僧尼,在每月二七日于寺中行道,诵《仁王般若经》等,成为定制。(《辩正论》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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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僧波颇在贞观元年(627)到达长安,敕住大兴善寺译经,诏选高僧十九人担任译语、证译及笔受者等,又敕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太子詹事杜正伦等参助诠定,由所司供应所需钱物。在译出《宝星经》、《般若灯论》、《大庄严经论》之后,下敕各写十部以供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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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在贞观十九年(645)从印度求法回国,太宗给予优遇,为他设置庞大译场,让他把从印度带回的佛典译出,调集著名学僧协助,供给丰厚,还为新译经典写《大唐三藏圣教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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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也按照佛教建寺造像为亡者追福的说教,在长安为其母窦太后造慈德寺和弘福寺,在终南山舍宅为高祖建寺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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