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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71 亚里士多德全集(典藏本) [:1701882410]
1701887572 亚里士多德全集(典藏本) 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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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74 徐开来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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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76 *peri Ouranou据《洛布古典丛书》希腊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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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78 亚里士多德全集(典藏本) [:1701882411]
1701887579 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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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81 【1】有关自然的知识,都明显地几乎是关于物体和大小以及它们的性质与运动的,此外,也是关于这类实体的本原的。因为在自然构成的东西中,有些是物体和大小,有些具有物体和大小,有些则是这些具有者的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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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83 连续乃是可以分成部分的东西能够永远再分,而物体就是在一切方面都可分的东西。大小如在一个方面可分就是线,在两个方面可分乃为面,在三个方面可分则是体。除了这些之外,再无其他大小,因为三维就是全部,三个方面就是一切方面。诚如毕达戈拉斯学派的人们所言,宇宙及其中的一切事物都由三所规定;因为终点、中间和开端具有着一切数目,而它们的数是三者合一的[1]。所以,由于从自然中得到了犹如它的一个规律的三,我们就甚至在对于神灵的膜拜中使用这个数目。而且,在语言活动中我们也是以这种方式表达称呼的。因为对于两个事物或两个人,我们称之为“两者都”,而不说“全部都”,三才是适于我们所谓“全部”这种称呼的第一个数目。这样,正如已经说过的,我们就追随着自然本身在先的东西。因此,既然“全部”、“全体”、“完全”在形式方面彼此之间没有区别,而是(如果的确是这样的话)仅仅在质料中以及在所陈述的对象方面有差异,那么,只有处于大小中的物体才会是完全的。因为只有它被三维所规定,这就是说,只有它是全体。如若它在三个方向上可分,也就是在一切方向上可分,其他的大小则只在一个或两个方向上可分。因为大小的可分性和连续性依据于能适于不同方向的数目,有的只在一个方向上连续,有的在两个方向上是连续的,有的则在一切方向上都是连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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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85 凡是可分的大小,也都是连续的。而一切连续的东西是否可分的问题,从现在的论证来看还是不清楚的。但这一点是明显的:不能像从长度到平面,从平面到立体一样再变化到另一个种类。如若不然,物体就不会是完全的大小了。因为要超过它必然只能就它的缺欠,而完全的东西是不能有缺欠的;因为它在每个方向上延伸。所以,按照我们的定理,作为整体之部分的物体每一个都是完全的;因为每个物体都具有三维性。但是,每个都是在与相邻部分的接触中被规定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每一个物体都是多。然而,这些物体作为部分所属的那个全体必然是完全的,而且,正如这个名称所表明的那样,它是在一切方向上完全,而不是有的方向完全,有的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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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87 【2】关于这个全体的本性问题,即它在大小上是无限的亦或是整个体积有限的问题,都留待后面去考察[2]。我们现在要说的是它的那些在形式上各自不同的部分,而且把这个问题作为我们的起点。我们说,一切自然物体以及它们的大小都由于自身而能够在地点方面被运动;因为我们断言过,自然就是它们之中的运动本原[3]。一切地点方面的、我们称之为移动的运动,都或者是直线的,或者是圆周的,或者是这二者的混合;因为只有这两种运动形式才是单纯的。这样说的理由是:只有它们,即直线和圆周才是单纯的大小。围绕着中心的是圆周运动,朝上和向下的是直线运动。我所谓的朝上,指的是离开中心,向下则是指到达中心。所以,一切单纯的移动全都必然或者是离开中心、或者是到达中心、或者是围绕中心的运动。按照本卷开头所说的道理,这种观点应该说是正确的;因为物体既然是在三个方面完成自己的,那么,它的运动也会有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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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89 既然在所有物体中,有些是单纯的,有些是单纯物的复合(我所说的单纯物,指的是那些自然地具有运动本原的东西,例如火、土,它们的类属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那么,运动也必然有些是单纯的,有些是这样那样的混合,单纯物的运动是单纯的,复合物的运动是混合的,这种混合运动依据复合物中占优势的成分被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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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91 既然存在着单纯的运动,而圆周运动又是单纯的运动,并且,既然单纯物体的运动是单纯的,单纯的运动乃是单纯物体的运动(因为,纵然有复合物进行单纯的运动,那也是由其中占优势的成分造成的),那么,就必然存在着某种这样的单纯物体,它就自身的本性自然地以圆周运动方式移动着。当然,由于强制,它也可能进行着其他的不同运动,但是,这断不可能合乎自然,既然每种单纯物都只有一种合乎自然的运动。其次,如果反乎自然的运动与合乎自然的运动是相反的,并且一物又只能有一个相反面,那么,圆周作为单纯运动,它对于被移动的物体来说若不是合乎自然的,就必然反乎自然。现在,如若被圆周移动的是火或其他某种类似的单纯物体,它的合乎自然的移动就是与圆周移动相反的。然而,一种物体只能有一个相反者;向上与朝下才是彼此相反的。也许这反乎自然地被圆周移动的东西是某种其他物体,它会有某种其他合乎自然的运动。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若这种合乎自然的运动是向上,那它就是火或气,如果是朝下,就该是水和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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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93 而且,这种圆周运动必然是最初的移动。因为在本性上,完全的东西先于不完全的东西,而圆周是一种完全的形状,直线则全然不是这样。原因在于:无限的直线不是完全的(如若它是完全的,就应该有限界和终点),有限的直线也不完全(因为一切有限物都有某个他物留在后面,而且都能被延伸)。所以,既然在先的运动是本性上在先的物体的运动,既然圆周运动先于直线运动,先于那些单纯物体以直线形式所进行的运动(因为火以直线形式向上移动,而泥土则朝着中心垂直向下),那么,圆周运动就必然是某种单纯物体的运动。因为我们已经说过,混合物体的移动是被在混合物中占优势的单纯成分所决定的。从上面这些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这里所见到的这些元素之外,还自然地存在着某种有形体的实体,它比所有的这些元素都更神圣、更先在。再者,人们也可以这样设定:一切运动都或者是合乎自然的,或者是反乎自然的,而且,对一物是反乎自然的对另一物来说则是合乎自然的,例如向上和朝下对于火和土来说就是如此;因为对火是合乎自然的运动对土就是反乎自然,反之亦然。因此,既然圆周运动对于火、土等是反乎自然的,那么,对于另一种单纯物而言,它就必然是合乎自然的了。除此之外,如若圆周移动对某物来说是合乎自然的,那么显然,它就可能是某种单纯的和最初的物体,并且,它本性上就必定要合乎自然地以圆周形式被移动着,就像火之向上与土之朝下一样。另外,如果说那些被移动的东西所进行的圆周式旋转移动是反乎自然的,那么,这将会令人吃惊且悖于常理,因为这就无异于说那唯一连续而又永恒的运动居然是反乎自然的。其他证据也将表明,那些反乎自然的东西消灭得最快。因此,正如某些人所说,如果这种被移动的东西是火,那么,这种运动就像朝下的运动对于火一样是反乎自然的;因为我们看到,火是以直线方式从中心向上运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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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95 总之,从所有的这些论证可以推论出:在我们周围的那些单纯物体之外,还有另一种与它们不同的分离存在着的东西,它和我们这个世界相距越远,它的本性也就越是尊贵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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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97 【3】上面所说的那些,不论是作为前提还是作为论证,都清楚地表明:并非一切物体都有重或轻。本来必须首先确定我们所谓重和轻的含义的,但是,这里只能就与目前相关的问题作一说明,关于它们的本质,留待后面再详细地讨论[4]。那么,“重”就指自然地朝向中心而移动的东西,“轻”则指离开中心而移动的东西,“最重”意味着沉入一切朝下移动东西的底部,“最轻”则表示升到所有向上移动东西的顶端。凡是朝下或向上移动的东西,都必然具有轻或重,或者兼而有之,当然,这并不是说同一事物自身既轻又重;因为所谓的重和轻是就事物的相互比较而言的。例如,气相对于水是轻的,而水相对于土又是轻的。但是,以圆周形式移动着的物体不能有重或轻。因为对于它来说,不论是合乎自然还是反乎自然,都不可能有到达中心或者是离开中心的运动。就合乎自然而言,直线形式的移动不会属于它;因为每种单纯物体只能有一种合乎自然的运动,假如它以直线方式运动的话,它就成了某种被直线移动的物体了。再就反乎自然而言,也不可能。因为,如若朝下运动是反乎自然,向上运动就合乎自然了;反之,如若向上是反乎自然,那朝下就是合乎自然的;因为我们已经设定,在相反的运动中,如果一方是反乎自然的,另一方也就合乎自然了。同时,既然整体和部分(例如所有的土和小土块)是合乎自然地向着同一个方向自然运动的,那就可以推出:首先,它既无轻也无重(因为它不可能合乎自然地自身进行朝向中心或者离开中心的移动);其次,它不能够被强制地在地点上向上或朝下运动。因为无论是整体自身还是它的部分,除了自己的运动之外,都不可能进行其他的运动,不论这种运动是合乎自然的还是反乎自然的;同一理由对整体和部分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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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599 同样,也有很好的理由认定进行圆周式移动的物体既不生成也不消灭,既不增加也不减少;因为一切生成之物都是从相反的东西以及从某种载体中生成的,消灭亦然,是从某种载体中,并且是从相反到相反,正如我们在开始的论证中所说的那样[5]。只有相反的东西才有相反的移动。但是,对于这个所说的物体,如果不可能有相反的东西乃是因为其圆周移动没有某种相反的运动,那么,自然就似乎公正地把不生不灭的东西从相反者中解救出来;因为生成和消灭正是存在于相反者中的。再有,凡是能够增加和减少的物体,都是靠了同类东西加添到它的质料上去或者削减它的质料;但是,这种物体却不是从质料生成的。而且,如果它没有生成和消灭,按照同样道理,也就可以认定它不会有性质变化。因为质变是在性质方面的运动,如若没有由于承受作用而产生的变化,也就没有性质的状况及其序列,例如健康和疾病。一切自然物体所承受的性质方面的变化,我们都可以看成是增加和减少,例如动物的躯体和它们的部分以及植物的性质变化,元素的性质变化也如此。可见,既然进行圆周式移动的物体不可能有增加和减少,那么,也就很有理由断定它没有质变。为什么这种原初物体是永恒的,且不增不减,万古长存,既没有质变也不受损害,对于那些相信这些基本假定的人而言,上述的说明已经清楚了。看来,这种理论为经验现象所验证,而经验现象又为理论所证明。一切人都有关于神灵的概念,而且,所有相信神灵存在的人,不论是野蛮人还是希腊人,都认为要把最高的地点给予神灵,其所以如此,显然是因为他们以为不朽的东西要与不朽的东西相伴,其他都是不可能的。如果有某种神圣的东西存在着,而且是肯定存在着,那么,我们现在关于物体的最初实体所说的一切就是说得极好的。通过感觉也足以使人相信这一结论。因为在过去了的整个时间长河中,根据世代相传的记载,不论是最外层天空的整体还是它的自身固有的各部分,似乎都没有什么变化。它的名称似乎也被传了下来,从我们的祖先一直传到现时代,他们对待它的方式和我们现在所说的也一样。因为必须接受不是一两次,而是无数次地出现的,一直传到我们的那些相同的见解。所以,由于认为原初物体是土、火、气、水之外的另一种存在物,他们就把这个最高的地点名之为“以太”[6]。这个名称来自于永恒的时间“永远”[7]“在奔跑”[8]。但是,阿那克萨戈拉却拙劣地误用了这个名称,因为他把以太称为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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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601 从上面所述可以明白,为什么单纯物体的数目不比我们所说的更多。因为单纯物体的运动也必然是单纯的,而且我们也断言;这些单纯的运动只有两种,即圆周式和直线式;直线式又分为两部分:离开中心的运动和到达中心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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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603 【4】可以从多个不同的方面来假定,没有其他的移动形式与圆周式移动相反。首先,我们最爱假定直线移动对立于圆周移动;因为凹与凸不仅被认为是彼此对立的,而且当它们被结合在一起并被视为一个统一体时,也被认为与直线对立。因此,如果有某种圆周运动的相反者,那么,这个相反于圆周运动的就必定最应该是直线运动。但是,依据它们的地点,直线上的两种运动形式却是彼此对立的;因为在地点上,向上和朝下不同,而且还正相反对。其次,有人可能会认为,直线方面的道理也同样适于圆周方面,因为从A到B的移动是与从B到A的移动相反的,但是,这里指谓的仍是直线方面的移动。因为它是有限的,而圆周线通过这相同两点的途径却是为数无限的。即使只考虑一个半圆周形,例如从C到D和从D到C的移动,情形也一样。因为其运动是与沿着直径的运动相同的,既然我们总是把两点之间的距离设定为连结它们的直线的长度。即使有人画一个整圆,并且把沿着一个半圆的移动看成相反于沿着另一个半圆的移动,也同样如此;例如,在整个圆中,半圆H中的从E到Z的移动相反于半圆J中从Z到E的移动。但是,纵然这些是相反的,也不能推出整个圆上的那些移动就因此而彼此相反。而且,沿着圆周的从A到B的移动与从A到C的移动也不相反;因为这种运动是从同一点出发到达同一点的,而相反的运动则已被规定为是从相反的一点出发到达它的相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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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605 再有,假如一个圆周式运动与另一个圆周式运动相反,那么,有一个就会是枉费的[9]。因为这是在相同地点上的运动,既然圆周式移动的东西,不论它从哪一点开始,都必然要被运动着通过所有同样的相反地点(所谓地点的相反,指的是向上和朝下,向后和朝前,向右和朝左)。但是,移动的相反与地点的相反是一致的。如若两个运动相等,就不会有什么运动了;如若其中的一个更占优势,另一个就不会发生。所以,如若两个物体都存在,其中的一个就会因其没有以自己特定的运动方式被运动而枉费,就像我们把一双从未穿过的靴子称为枉费一样。然而,神和自然所做的事情没有一样是枉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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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607 【5】虽然以上那些问题清楚了,但我们还必须继续考察剩下的有关问题。首先,是否像以前的多数哲学家所相信的那样,有某个无限的物体,或者,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对于我们的真理探究来说,不是无足轻重的小事,而是有着至关全局的意义。因为这个问题可望成为,而且实际上也已经成了那些论述过作为整体的自然的人们一切相反见解的根源,既然对于真理的违背最初虽只失之毫厘,后来却会谬以千里。例如,如果某人承认有某个极微大小的存在,这个最小的大小就可能使数学的最大原理动摇。其原因在于,本原在能力上比在大小上的意义更大,因此,在起点中微不足道的东西在终点中就会变得举足轻重。无限不仅具有本原的能力,而且在数量方面最大程度地具有它,所以,从某个无限物体的假定中导源出差异并不足为怪,也没有悖理之处了。因此,我们的考察必须一开始就涉及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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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609 一切物体,必然要么是单纯的,要么是复合的;无限的物体也或者是单纯的,或者是复合的。但是很显然,如果单纯物是有限的,复合物也必定有限;因为由在数目和大小上都有限的东西所构成的事物自身在数目和大小方面也必定有限,既然它的数量与构成它的成分的数量相同。那么,现在留给我们的任务就是,考察某个单纯物的大小是可能无限的,还是不可能无限的。让我们先从第一物体开始,然后再讨论其余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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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611 从下面的论述可以明白,圆周式移动的物体必然在一切方面都是有限的。因为如果圆周式移动的物体无限,从中心引出的半径也会无限。而且,这些无限的半径之间的间隔也会无限。我所谓半径之间的间隔,指的是在没有与所发现的线段相接触的大小之外的地方。所以,这必然是无限的;既然在有限半径的场合,它总是有限的。此外,人们也总能截取比所给量更大的大小,所以,正如我们所说数目是无限的,因为没有最大的数目一样,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这个间隔。如果无限不能被通过,而且,如果存在于无限半径之间的间隔也必然无限,那么,物体的圆周运动就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看到天体是以圆周方式旋转的,而且,通过论证我们也业已确认,圆周运动属于某种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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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613 再有,如若一个有限的时间从一个有限的时间中被减去,剩下来的必然有限,而且有一个开端。如果旅行的时间有开端,运动也必定有开端,旅行的距离因而也有开端。这种情形在一切其他方面都如此。画一直线ACE,设它只在一个方向,即在E方向上无限,再画一条线BB,让它在两个方向都无限。如果ACE以C为中心画一个圆,那么,在某一个有限时间内,ACE在其圆周运动中就会分割BB;因为天体在其中实现其圆周运行的整个时间是有限的,所以,在一条线运动着分割另一条线期间,被减去的那个时间也是有限的。因此,就会有一个ACE最初分割BB的开始之点。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无限的东西不能以圆周方式旋转。天体也同样不能,假如它是无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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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615 再有,从下面的论证也可以明白,无限的东西是不能够被运动的。假定一条有限的线A被移动着通过另一条有限的线B,那么必然地,在A离开B的同时B也会离开A;因为A与B相重叠的量是相等的。如若二者朝着相反的方向被运动,它们彼此离开的速度就会更快,如若A静止着,B被运动着通过它,离开的速度就会更慢,因为B的运动速度在两种场合是相同的。但是很清楚,在有限时间中通过一个无限的距离是不可能的。所以,时间也必须是无限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以前的有关运动的讨论中早已证明过了[10]。是一条有限的线被移动着通过一条无限的线,还是一条无限的线通过一条有限的线,这并无区别;因为当A通过B时,B就与A重叠,不论B是在被运动还是不能被运动都一样。当然,如若两者都在被运动,彼此脱离的速度就会更快。但是,在有的场合,也没有什么妨碍一条被运动的线通过一条静止的线比通过一条向相反方向被运动的线的速度更快,如若某人把两条朝相反方向运动的线的被移动想象得更慢,而以为一条被移动的线通过一条静止的线比它们运动得更快的话。所以,假定一条运动的线通过一条静止的线对于我们的论证并无影响,既然这是可能的:如果B也在被运动着,那么,被运动着的A在通过它时就会更慢。可见,如果有限的被运动着的线通过无限所用的时间是无限的,那么,无限的线被运动着通过有限的那个时间也必然是无限的。因此,无限的东西根本不可能运动;因为如若它要运动哪怕是最小的东西,也必定要用无限的时间。整个天体是在有限时间中旋转和进行圆周运动的,所以,它通过在圆周内的任何线段,例如通过有限的AB。因此,作圆周旋转的物体不能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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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617 再有,正如有限界的线段不能无限,即使无限,也只是在长度上无限一样,就其有限界而言,平面也不可能无限,即使它被界定,也不可能在任何方面无限,例如,正方形、圆形或球形都不可能无限,犹如一足之长不能无限一样。如果球形、正方形和圆形都不是无限的,如若没有圆形,就不会有圆周式移动,同样,如若没有无限的东西,也不会有无限的运动,那就可以推出,如果圆自身不是无限的,就不应有无限物体的圆周式运动。再有,设AB为一条无限的线,以C为中心,另一条无限的线E与AB成直角,再有一条被运动的无限的线CD,这条CD决不会脱离E,其位置总是类似于CE;因为它分割E于F处。由此可见,无限的线不能转成一个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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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7619 再者,如若天体是无限的,且以圆周方式被运动,那么,它就会在有限的时间中通过无限的距离了。因为假定一个固定的天体是无限的,在它之中被运动的东西与它相等。这样,当被运动的无限的物体完成了它的圆周旋转时,它就是在有限的时间中通过了一个与自身相等的无限。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可以说,如果旋转在其中进行的时间有限,它所通过的距离必然也有限。而通过的这个距离与天体自身相等,所以,它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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