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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43 中国儒学史 [:1702022259]
1702026244 中国儒学史 第五节 早期儒家的仁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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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47 仁义说可以说是早期儒家思想的核心。(45)《汉书·艺文志》认为儒家“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我一直觉得是很恰当的概括。前一句话强调其与经典的关系,认为儒学是经典解释之学,着眼于形式。后一句话描述的是其主要关注点,认为儒家的核心价值是仁义,偏重在内容。这种概括不仅在儒家文献中可以得到验证,(46)而且也体现在其他学派对儒家的看法中。《庄子·天道》篇:“(孔子)往见老聃,而老聃不许,于是十二经以说。老聃中其说,曰:‘大谩,愿闻其要。’孔子曰:‘要在仁义。’”就是从经典和仁义两方面描述孔子。《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子路曰:)所学于夫子者,仁义也。”明显是以仁义为儒家思想的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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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49 这里主要想处理早期儒家的仁义说,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一个关于仁义说的全面研究,而只是着眼于一个特殊的角度——“仁义之际”。如上所述,“仁义之际”的提法已见于《汉书·艺文志》。此种说法颇值得玩味,这里不仅有仁义,更重要的是仁义之间的关系。事实上,正是由于把仁义置于一个内在的关系之中,它们各自的意义才得到更深入的发掘和更明确的界定,儒家思想也才呈现出更透彻、全面和均衡的性格。因此,本文的重点只是仁义说中仁义关系的方面,而不是分别地描述和分析仁与义观念各自的起源和意义,虽然这方面的内容有时候不可避免地会被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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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51 在做这个研究的时候,我们不能不提到庞朴先生。他在《儒家辩证法研究》(47)中的有关论述,构成了本研究的基础。在那里,庞朴明确地把仁义作为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范畴加以研究。他提到了一些重要的资料,表明古人对此种关系的认识,以说明这种研究的合理性,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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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53 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周易·说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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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55 齑万物而不为义,泽及万世而不为仁。(《庄子·大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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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57 所谓仁者,同好者也;所谓义者,同恶者也。(《鹖冠子·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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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59 (诸子之学)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汉书·艺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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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61 当然更重要的是,庞朴先生提供了一个从关系的角度深入理解仁义问题的思路。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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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63 仁义是儒家学说两个最基本的范畴,它们的政治伦理方面的含义,人们已经说得够多了;现在,我们将指出它们还是一对相反相成的范畴,揭示出其辩证法方面的含义——正是这一方面,还几乎是一种拓荒的工作。(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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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65 仁义之间相反相成的关系,早已经存在于早期儒家的大量论述之中。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研究者也许会忽略或者漠视这样的论述,因此从研究的立场来看,接近于一种拓荒的工作。庞朴先生重新提出这个问题,当然是一个重要的贡献。令人兴奋的是,近几十年来新出土的文献对该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更多资料,使我们对仁义关系有更深入和细致的了解。以下,本文拟在庞朴先生有关研究的基础之上,从几个方面对早期儒家的仁义说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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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67 一、情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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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69 作为一个追求中庸的学派,儒家思想总是追求着某种均衡感,这种均衡感表现为“执两用中”的主张,即在各种各样的对立之中发现和运用“中”。就情与理而言,它不是单纯的主情或者主理,而是崇尚情与理的平衡与交融,成就所谓合情合理的理想境界。因此作为儒家秩序象征的礼就被看作是“义之理”和“人之情”的结合。(49)应该指出的是,这种均衡感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够很好地被把握,它表现为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具体而言,孔子由于想为秩序(礼乐)提供坚实的基础,因此针对着此前过分重视天道的态度,更多地表现出向内心发掘的倾向。很自然地,在他的思想中,情就得到了特别地强调。这种态度当然会对稍后儒学的发展产生影响,但就在重情的趋势看来要走向极端的时候,理就适时地出现在儒家思想的视野中,并与情达到了某种均衡。本文的主题不是关于情和理的讨论,我们只是关注其与儒家仁义说的关联。在这个视角中,可以发现早期儒家对于仁义的规定和解释,与情和理有密切的关联。大体来说,仁是偏重在情的,义则是理的象征。我们先来看一下《庄子·天下》篇中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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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71 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薰然慈仁,谓之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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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73 在这个显然是对儒家思想的描述中,仁被规定为恩,义则被规定为理。同时提到的还有礼和乐,对于一个君子来说,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描述显然不是庄子学派的创造,而是对儒家说法的转引。在《礼记·丧服四制》中,我们可以发现如下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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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75 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仁义礼知,人道具矣。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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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77 这里具体讨论的是丧服问题。虽然为父和为君都是斩衰三年,但是其依据却是不同的。父子之间的关系属于门内,处理这种关系的原则是恩而不是义,即所谓恩掩义,出于父亲对自己的厚恩,所以要有三年的重服。君臣之间的关系属于门外,处理这种关系的原则是义而不是恩,即所谓义断恩,出于君主之尊贵,也要有三年的重服。很显然,恩和义是两个不同甚至对立的原则。恩也就是仁,义也就是理,两者在上述的语境中似乎可以互相置换。所以既说“恩者,仁也;理者,义也”,恩与理对,仁与义对。但后文却又直接地把恩和义对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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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79 恩是什么?《说文》:“恩,惠也。”“惠,仁也。”“仁,亲也。”这似乎是绕了一个圈子,又在说着“恩者仁也”的话。但是,就对“恩”字意义的理解而言,显然是有帮助的。无论是“惠”还是“亲”,表达的都是与爱相关的某种行为或情感,尤其是情感。如我们所知,“恩”字在《孟子》那里是经常使用的,如“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孟子·梁惠王上》),“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父子主恩,君臣主敬”(《公孙丑下》)等,其意义均与亲或者爱有关。于是我们又回到了那个对于仁来说也许是最重要的规定上面来,这就是“爱人”。(50)无论如何,爱首先是一种情感,《礼运》中所说的七情之一。(51)所以研究者多肯定孔子之仁和人的内在情感之间的关联。《论语》中对仁的说明很多显然是直接诉诸于情感的,譬如孔子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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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81 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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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83 这是从好恶的角度来描述仁,好恶当然是情感,相当于《礼运》七情中的“恶欲”。《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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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85 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于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令,祸福赏罚,以制死生。生,好物也;死,恶物也。好物,乐也;恶物,哀也。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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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87 六志也就是六情,指的是好恶和喜怒哀乐。在郭店竹简《性自命出》中,好恶被认为是性,所谓“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实际上,这和以好恶为情的说法并不矛盾。因为按照《性自命出》的说法,“情生于性”,作为性的“好恶”只是抽象的存在,而具体的好恶(譬如好人、恶人)已经属于情的层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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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89 孔子主张把礼建立在仁的基础之上,故有“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的说法。在具体说明礼之依据的时候,仁的原则就表现为内在的情感。如我们在《论语》中看到的关于三年之丧的讨论,《阳货》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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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6291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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