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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44 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 [:1703091647]
1703096945 村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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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47 如果19世纪的中国乡村性质的确不是“自治”的共同体,那么看起来也不是自给自足的生活单位,即使它有一定程度的组织。无论是在社会稳定时期还是在社会动荡时期,许多例子都证明村子太小,根本无法满足其村民的经济需要和其他需要。因此,当它竭尽所能但还不能满足需要时,乡村活动就越出村社界限,同其他村社的活动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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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49 村与村之间的活动明显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在一些情况下,许多村子通过其头领讨论共同关心的问题;至于计划的实施,则由各个村子分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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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51 当地政府提出一些想要实行但不是强制性的计划时,有关地区所有村子的官方领袖就被召集到市镇上同地方当局商量,提出意见。他们回到各自村子后,立即同非官方但地位重要的领袖和村民商量,告诉他们当局提出的计划。村民无权提出任何明确的建议。……在下一个赶集日,官方领袖讨论各个村子非官方领袖对这件事提出的意见。……两三个星期后,事情已经经过反复的讨论,地方当局把官方领袖和当地有地位的人物召到市镇上,作最后决定。然后,各村开始制定实施方案。[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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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53 在其他情况下,各村在有关共同利益或满足共同需要的事情上合作,经常在一共同组织的总指导下,共同制定计划,合作实施。此处要讨论的正是这种类型的村际活动。下面几个事例,可以说明这种活动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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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55 前面已经提到直隶邯郸兴修了许多灌溉水闸(其中一个水闸为不少于15个村的土地提供灌溉);[183]这些水闸显然是村际合作的产物。广东花县有两个比邻的村子,于1898年决定改进灌溉沟渠。双方达成协议,各自派一名生员负责主持和管理这项改进工程。[184]河南省漯河县一些村子于1848年〔译者按:应为1849年〕合作疏浚河道,减少洪水危害。有名退职官员就居住在其中一个村子,根据其日记记载,村民们这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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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57 七月十三日:闻各村议挑河,喜甚。到处水溢,田园淹没,有司漠然不顾,催科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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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59 十五日:夜,本村公议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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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61 二十三日:冯、蔺诸村来说冬春大挑诸河事,令先绘图,催地方往北保封查。[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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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63 在直隶定州,8个比邻的村子成立了一个组织,在1748年修建了30多座桥梁。[186]在河南临漳县乡间,有一座处于交通要道的桥梁,由经常使用的4个村子负责维修。[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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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65 庄稼守望有时也是在村际合作的层次上进行的。根据西方一位调查者在19世纪最后几年出版的著作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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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67 ……守望正在成熟的庄稼由某一个村子承担;或者,由比邻而居的许多村子合作进行。具体细节上的统一要开会讨论。会议地点通常选在对各个村庄均方便的某个庙堂里,参加的人是各个村庄的代表。会议上要确定逮住冒犯者后所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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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69 为了提供一个适当的“法庭”来审理诸如此类的案件,有关村庄代表们以公开集会的形式,推选几位来自各个村庄的头面人物组成“司法”机构,负责对偷盗者进行审判和处罚。[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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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71 这段记载很能说明问题,因为它指明了村际合作的形式和程序。如果对此形式和程序作适当的调整,也可以适用于其他类型的村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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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73 为行人提供免费茶水及片刻休息的亭子,有时也是村际合作的结果。坐落在广东南海县西樵村的马鞍冈茶亭,就是由简村和金瓯两堡(有墙围起来的村子)于1875年捐资修建的;坐落在同县石冈乡的白鹤基茶亭,是石冈乡和石井乡于1892年合作修建的。[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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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75 为附近村子提供服务的乡村集市,有些是由有关村子有地位有影响的人物建立的,有些是由到此赶集的村社共同建立的。[190]一位近代中国学者引用了一个实际例子,说明华北一座集市是由许多村子共同修建的。根据1865年〔编者按:杨庆堃原文称同治三年,为1864年〕在集市所在村子竖立的一块石碑上面所载,其修建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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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77 闻之,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市之立也久矣。今要庄(即腰庄)、赵家庄、打渔里等庄,村居毗连,处事义气相同,公起义集。集场设立要庄,集期逢五排十,斗较二十筩,称有十六两二十两不等。从物之所宜,量斗分轮流,如有存积公费等项,按年清算,五分摊补。……如有无赖之徒,混行搅乱,不服旧规,败坏集场者,禀官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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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79 (碑阴载)打渔庄、李家庄量斗每月上旬公项五分之二。要庄、太平村量斗每月中旬公项五分之二。赵家庄每月下旬公项五分之一。[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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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81 村际合作并不只限于经济活动,还延伸到宗教事务及有关地方社会秩序和防御方面。[192]笔者手中有一些叙述各村共同努力维持社会秩序、组织防御的资料。《中国丛报》描述了19世纪中叶广州附近各村合作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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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83 ……近年来,由于犯罪活动惊人地增加,特别是由于三合会的危害越来越大,广州附近各村共同成立了一个组织。根据我们所派记者耳闻目睹,该组织工作得很好。广州附近24个村子共同在河南岛(Honan)以南的市镇上修建了一所会堂。各村共同任命一名管理者或会长负责管理此场所,村长们就在这里开会讨论。他们和会长一道,就任何人提出来的任何问题,共同协商决定。……在这个大厅里,24村所有童生,每月一次由会长召集,就他所出题目进行考试。[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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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85 由24村成立的这个组织,其活动范围十分广泛。类似的组织在清帝国其他地方也存在。根据一个地方志修纂者的记载,嘉庆二十四年(1819),有名进士退职回到他在广东番禺县的家乡。在他的建议下,比邻而居的两个村子合作成立了“深水社”,“小事则乡自调处,大事则合社公议”。[194]另一地方志也记载说,光绪年间(19世纪晚期),一名以善于处理突发事件出名的人〔编者按:丁仰淑〕,被选为16个村的“总董”,“人情不能一致,淑委曲调停,以平意见”。[195]很明显,这16个村成立了某种村际合作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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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87 即使没有成立永久性的村际组织,不同村子的居民之间所发生的争端,也通常由有关各村协商仲裁解决。安徽徽州有5个村的做法就是这样的:“如果两个村的村民发生争吵,乡镇上的绅士就聚在一起,听取双方争辩,并设法作出令人满意的解决。如果得不到解决,就送到衙门去。”[196]或许,最重要的事务是地方安全。由于19世纪爆发大规模的民变,震撼全中国,各村不得不组织乡勇或团练;而且这种乡勇或团练事实上经常越过村界。1843年,广西左州一位廪生成立了村际性质的团练组织,其规模相当大,并且得到80多个村子的支持。[197]1854年,郁林州几名拥有头衔的士子(包括一名举人、副贡生、增生)和一位九品官员领导各村成立了规模更大的团练组织,其大本营就设在其中一个村子。这支团练分成10个单位,为203个相互比邻而居的村子提供保护,保护面积大约为50里×60里。[198]在1858年太平军兵临苏北之际,铜山县、萧县、沛县、宿迁县和邳州等州县的村子在自己周围修建寨墙,成立防御组织,其中许多防御组织都是在村际合作基础上成立的。[199]一直到1900年,山西翼城县东部11个村子共同成立团练组织,成功地保护了有关村社。在其他深受义和团影响的州县承受社会动荡和其他不幸等痛苦之际,翼城县却因其团练“仇杀拳匪”而没有受到暂停科举考试的惩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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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89 古柏察这位著名的拉扎尔会(Lazarist)传教士,记述了长城附近几个村子的村民合作成立的一个防御组织的情况。虽然该组织成立的背景比较独特,但是可以用这个例子,来描述乡村防御组织的成立方法,并反映出清政府在此种防御组织的活动符合统治需要时对其所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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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91 这个乡村地区……位于群山、山谷和草原之间。散落其间的一些村子,政府认为无关轻重,不值得官员关注。这片旷野地区由于官府势力达不到,变成许多股匪、恶棍肆虐的地方。无论白昼、黑夜,他们任意横行其间,不受什么惩罚。……村民们多次向最近城镇官员请求援助,但没有一名官员敢于同这些土匪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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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6993 官员不敢尝试的事,却由一名普通村民承担并完成了。他说道:“既然官员既不敢也不会帮助我们,那么只有靠我们自己了,我们成立一个会吧!”他的建议得到村民们的赞同。中国式“会”的成立要举行宴会。村民们不计花费杀了一头公牛,并向周围邻村下帖子邀请。大家都赞成这个主意,这个乡村自我保卫组织取名为“老牛会”,以纪念成立的宴会。其会章简略而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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