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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二六三(00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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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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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六三初始的红筹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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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六三网络)拟于境外(美国)申请上市并于上市前进行了一轮海外私募,鉴于境内对增值电信行业的产业政策限制,二六三网络通过以“新浪模式”命名的“协议控制”方式建立了相关境外上市、返程投资的架构。二六三网络为了海外上市,搭建了堪称模板式的红筹架构:先在维尔京群岛设立BVI公司NET263[以下简称NET263(BVI)],然后在境内设立全资子公司二六三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六三信息);二六三信息再与二六三网络签订包括顾问服务、股权质押等一系列控制协议,以使得二六三网络的收益顺利转移到二六三信息;同时NET263(BVI)向四家海外投资机构进行了私募;接着在开曼群岛设境外拟上市主体二六三控股,换股收购NET263(B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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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搭建完红筹架构的权益结构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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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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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六三红筹架构的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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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六三控股股权结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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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二六三控股分别与四家海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对四家海外机构投资者的股份进行了回购,回购和转让之后,海外投资者不再持有二六三控股任何的股份。二六三控股在赎回海外机构投资者所持股份的同时,对部分自然人股东的股份进行了回购,并向部分自然人新发股份。同时,二六三控股的大股东Skyscaler Ltd.将其持有的二六三控股股份转让给李小龙等12个自然人各自100%控制的12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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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内交易安排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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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二六三网络红筹架构采取了协议控制的模式,因此,在还原的过程中的交易安排终止的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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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二六三网络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定公司与二六三信息之间签署的有关服务、资产租赁等协议均不再继续履行,公司不再向二六三信息支付任何服务及许可费用。同时,二六三网络分别两次与二六三信息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二六三信息将其所有的办公设备、网络设备、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按照账面价值转让给二六三网络;二六三信息将其所有的包括新闻系统软件在内的48件软件按照账面价值转让给二六三网络。上述交易完成后,二六三网络自主拥有能够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设备、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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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公司的股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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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还原真实的股权构成,2007年6月,二六三网络股份公司进行了股权调整,由浩天信业、海诚电讯与智诚网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李小龙等12 个自然人、利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星彦技术有限公司、兆均创富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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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境外上市、返程投资涉及主体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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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二六三控股(开曼)董事会及股东大会、NET263(BVI)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二六三信息的唯一股东NET263(BVI)分别作出了关于清算二六三控股(开曼)、NET263(BVI)及二六三信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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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个公司的控股结构,二六三网络计划先注销二六三信息,再注销其股东公司NET263(BVI),最后注销NET263(BVI)的股东公司二六三控股(开曼)。之后,三家公司分别向所在地的公司注册机构提交了注销申请,截至2008年年底,三家公司均已完成注销手续,并获得了当地公司注册机构出具的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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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境外上市、返程投资架构废止后的公司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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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将红筹架构还原之后,境内上市主体二六三网络的股权结构真正实现了股权清晰,且不存在潜在的股权纠纷的目的,调整之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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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二六三网络红筹架构还原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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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解释架构解除前后权益一致、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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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在境外红筹架构的废止过程中,境外所有股权变动均符合当地法律的规定。在上述过程中,李小龙在二六三控股的控股股东Skyscaler Ltd.、公司当时的前三大股东昊天信业、海诚电讯、智诚网业分别持有38.5%的股份,同时又担任二六三控股及二六三网络的法定代表人。因此,李小龙是二六三控股及本二六三网络实际控制人,并且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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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董事会构成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并未因境外上市事宜而发生重大变更,原有主要经营人员及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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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的相关资产虽然出售给了二六三信息,但该部分资产的实际经营权仍在二六三网络,且该部分资产仍被二六三网络所使用。同时,2005年二六三网络转出的资产占2004年年底二六三网络总资产的比例仅为0.60%,因此,上述转让行为对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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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二六三网络实际控制人李小龙出具承诺:在公司境外上市、返程投资架构的建立及废止过程中,涉及的股权转让等全部事项均符合当地法律的规定,股权转让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不存在潜在的纠纷和隐患。如果因上述事项产生纠纷导致二六三网络利益遭受损失,所有损失由李小龙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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