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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百年史研究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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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国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形态十分复杂,封建制、农奴制、奴隶制和原始公社制这四种社会形态并存于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晚清西藏也存在这样的四种形态,限于篇幅,本章只讨论了覆盖面最广的农奴制与最主要的政教合一制度,这种制度类似于中世纪欧洲的政教合一制度,是一种主要由僧侣主持管理一切政教事务的地方政权体制。这种体制按照旧西藏法律的精神,三大领主统治农奴是神的旨意,农奴受人统治是命中注定的,不能反抗。西藏社会数百年的法典中,明确地把人按血统贵贱、身份高低,等级森严地划分为三等九级,除了属于农奴主阶级的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侣“三大领主”以外,其他全部是农奴和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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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西藏封建农奴制经济基础之上并为其服务的封建农奴制上层建筑的核心,是政教合一的制度。体现这一制度的西藏地方政府,是上层僧侣和贵族联合压迫、剥削广大农奴的专政工具。噶厦及译仓所属机构供职的官员,都是由上层僧侣和贵族联合组成的,达赖是其总代表。晚清西藏上层僧侣和贵族联合专政的政教合一统治,宗教与政权紧密地结合,三大领主既用军队、法庭、监狱等专政工具来压迫广大农奴,又通过教权来压迫广大农奴。旧西藏的寺庙不仅成为三大领主迫使农奴就范的统治工具,而且本身直接压迫和剥削着农奴,使农奴受到极其残酷的双重压迫。晚清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把封建农奴制推向极点,各种残酷的法规甚是完备。晚清西藏的法制特点具有极端的强制性,其法理是中世纪的野蛮法的体现,与现代意义上的法制完全不同。从旧西藏制定和实施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年代来看,这种法治情况到20世纪中叶,延续了600来年。[177]在这漫长的历史中,农奴主运用成文法或习惯法,设立监狱或私牢。地方政府有法庭、监狱,大寺庙也设法庭、监狱,领主还可在自己的庄园私设监狱,刑罚极为残酷。在封建庄园或部落里,农奴主的意志就是法律,是刑堂、监狱,对不驯服的农奴和奴隶轻则打骂,重则处死。对于逃亡或者被认为“违法”的农奴和奴隶,可以任意施刑,除了一般的鞭打之外,还有挖眼、割鼻、抽脚筋、剁手脚、剥皮、投入河水淹死、投高崖等酷刑。[178]晚清时期的西藏,此类现象比比皆是。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残存到近现代,是对世界文明进步趋势的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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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历代中央封建王朝,对西藏地方的治理大多采取“因俗而治”的方式,对西藏地方政教合一制度予以修补完善,因而导致晚清时期在世界东方的中国,仍然保留了面积巨大的政教合一的区域社会,这个区域社会的基础,就是延续千年的谿卡及附着于其上对西藏地区95%民众实行超经济剥削的庄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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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牙含章:《试论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中国藏学》198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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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地关系,即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关系,人文地理学对人地关系的定义是:“人”是指在一定生产方式下,在一定地域空间上从事各种生产活动或社会活动的人;“地”是指与人类活动有密切关系的、无机与有机自然界诸要素有规律结合的、存在着地域差异、在人的作用下已经改变了的地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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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孙勇:《西藏百万农奴解放于世界文明进步的意义》,《西藏日报》200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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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藏学研究中,从藏语音译的汉文“谿卡”与“溪卡”,包括早年的“郤卡”等词的内涵没有歧义,都是指“庄园”。广义的谿卡还包括附着在土地上的一切资源,包括人口。藏族的传统说法叫“萨、康、迷、松”,“萨”即土地,“康”即房屋,“迷”即人,“松”是“三”的意思,即“土地、房屋、人口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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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西藏自治区概况》编写组编《西藏自治区概况》,民族出版社,2009,第109~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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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元869年,手工匠人首领韦·阔竭勒登从康氏区率领起义军向卫藏挺进,席卷拉萨一带,取得巨大胜利。随后卫茹(今山南、工布一带)的韦·洛波洛琼趁乱揭竿而起。约卫茹的大奴隶主尚·解赛耐赞强派奴隶百姓在山顶修筑水渠,工程浩大而艰巨,奴隶不堪其苦役折磨与残暴压迫,提出“砍山头不如砍人头容易!”的起义口号,以钦普和工布地区的六人为领袖,发动了暴动,给奴隶主以沉重打击。公元877年,起义军首领许布达泽等四人率军攻下山南穷结,将吐蕃王朝历代赞普的陵墓掘毁多处,取出殉葬财物瓜分。这是吐蕃历史上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农民和奴隶大暴动,沉重地打击了吐蕃奴隶制社会。(黄奋生《藏族史略》记:起义者公元895年在娘若香波堡杀死统治该地的哦松的儿子贝科尔赞。王辅仁的《西藏佛教史略》认为欧松的儿子贝考赞于公元923年被起义军杀死。两位学者对人名的翻译不一致,这里的“哦松”即“欧松”,“贝科尔赞”即“贝考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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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佛教传入吐蕃西藏前,苯教曾是吐蕃政治文化的核心要素。佛教传入吐蕃后随之爆发佛苯之争。佛苯之争始于松赞干布时期。松赞干布先后同尼泊尔赤尊(尺尊)公主和唐文成公主联姻,两位公主各自从家乡将佛像带入吐蕃,标志着佛教正式传入吐蕃王室。佛教传入之初即遭到苯教徒的强烈反对。739年赤德祖赞(698~755)将外来僧人驱逐出境。佛苯斗争的转折是赤松德赞(742~797)继位之后,吐蕃贵族势力和苯教徒利用其年幼之机,发动了西藏第一次“禁佛运动”。赤松德赞成年后,大力扶持佛教,迎请汉地僧人和印僧寂护和莲花生,先后两次颁布兴佛诏书,诏令吐蕃全民奉行佛法。组织人力、物力翻译佛教经典,修建桑耶寺,正式为藏人剃度出家。同时组织汉僧和印僧在桑耶寺翻译佛教经典,修建佛塔。赤松德赞时期的佛苯并举局面,一方面是苯教和拥护苯教的贵族势力强大,赤松德赞不得不对苯教作出重大的让步;另一方面则是他维护佛教势力的一种策略,使佛教在佛苯并存的局面中逐渐扩大势力。至吐蕃末代赞普达玛(838年至842年在位)采取强硬手段阻碍佛教发展,引发上层社会的剧烈争斗,导致吐蕃王朝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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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牙含章:《试论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中国藏学》198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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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近年来的很多论文将唐懿宗转写为唐彝宗,唐僖宗转写为唐嘻宗,在不少学术网站上已经以讹传讹,实属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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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朗达玛(?~842),原名“乌敦赞”,绰号叫“朗达玛”(朗,即牛,有牛魔之意),《新唐书》作“达磨(摩)”,吐蕃末代赞普。其在位期间,对佛教采取阻碍措施,史称“朗达玛灭佛”。公元842年,达玛被佛教僧人拉隆·贝吉多杰刺杀。其卒后,俄松、云丹(乞离胡)二子相互争位,吐蕃分裂,处于割据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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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0世纪中叶至17世纪初,古格王国雄踞西藏西部,弘扬佛教,抵御外侮,在吐蕃王朝终结后的历史舞台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位于青藏高原的最西端,札达象泉河(藏语为朗钦藏布)流域为其统治中心,北抵日土,最北界可达今克什米尔境内的斯诺乌山,南界印度,西邻拉达克(今印占克什米尔),最东面其势力范围一度达到冈底斯山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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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牙含章:《试论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中国藏学》198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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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藏语“朗生”一词也译作“囊生”,原意为家养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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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牙含章:《试论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中国藏学》198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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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朗日松赞又译为囊日松赞,吐蕃王朝第31代赞普,为松赞干布之父,是吐蕃建立统一政权的奠基人。《敦煌古藏文历史文书》作赤伦赞或伦赞隆南木。“赤”是王者的敬词。《新唐书》作“论赞索”。“朗日松赞”是他在灭苏毗后属下给他上的尊号。(苏毗是藏族历史上一个文明程度较高的地方割据政权,有学者认为在今西藏昌都地区的丁青、边坝县一带。《新唐书》说苏毗是“西羌种”,原属羌系民族。苏毗的原始居地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的南木林县一带,也即襄曲流域,因此藏文史籍又称襄曲为苏毗河。苏毗“在葱岭之南”,可知苏毗原居于青藏高原西部及西北部。之后逐渐东扩,一直抵达拉萨河流域和昌都的西北部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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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东噶·洛桑赤列著《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郭冠中等译,人民出版社,2008,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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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欧洲中世纪时期(一般从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开始算起,到1453年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被穆斯林鄂图曼土耳其攻陷为止),许多王国相继而立,实行封建采邑制,采邑的核心就是将流散的居民定居起来实行农奴制的管理。在中世纪,天主教教会有极大权力,所有知识传承都在修道院中进行,并渗入经济利益分配,教会的宗教迫害和十字军东征给欧洲人民带来了很大的灾难,这一时期被“启蒙时代”(通常是指从18世纪初至1789年法国大革命,一个理性主义新思维不断涌现的文化运动时期)的学者称为“黑暗时代”。被汉朝击败的匈奴、突厥的大部也在此时期进入欧洲。在11~13世纪的中世纪鼎盛时期,欧洲人口大量增长,带来了与前一时期相比巨大的社会政治变革,至1250年人口增长极大地刺激了封建经济。在11世纪,阿尔卑斯山北部的人口开始移居至新的土地,某些在罗马帝国末期回归到野蛮状态。在被称为“大清除”的时期,欧洲大量森林和沼泽被开辟为耕地。在同一时期移民也越过了传统的法兰克帝国边界,到达新的东欧前沿,越过易北河,在此过程中将德意志疆域扩大了3倍。十字军在累范特建立了欧洲殖民地,伊比利亚半岛的大部分被摩尔人征服,诺曼人在意大利南部殖民,这些主要的人口增长和移居模式,造成了不同时段各地存在着大量的自由民,而且土地可以买卖,随之却产生了封建农奴制,大量自由民沦为农奴。——本章执笔人根据多种历史资料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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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永丹又译为云丹,达玛赞普子,《旧唐书》记作乞离胡。达玛赞普死后,其子云丹、俄松为争夺王位而发起战争,最终导致吐蕃“支离破碎”,此后爆发了属民奴隶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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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达玛阻碍佛教后,西藏长期处于内乱分裂状态。公元978年以后,西藏进入封建经济发展时期,新兴的封建主再度兴佛。这个时期的兴佛活动比较分散,因而先后形成许多教派,如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希觉派、觉囊派以及15世纪产生的格鲁派。公元1270年,萨迦法王八思巴·罗卓坚赞被元朝忽必烈尊为“帝师”,统辖西藏政教,确立了西藏地方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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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托林寺坐落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扎达县城西北的象泉河畔(托林,藏语意为飞翔空中永不坠落),是古格王国(公元10~17世纪)在阿里地区建造的第一座佛寺。托林寺始建于公元996年,由古格国王益西沃和佛经翻译大师仁钦桑布仿照前藏的桑耶寺设计建造。由于古格王朝的大力兴佛,托林寺便逐渐成为当时的佛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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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吴从众:《西藏封建农奴制研究概述》,《西藏研究》199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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