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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洞:弘光纪事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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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都防乱公揭》后,还有一次交锋,乃至上演肢体冲突。事见《桃花扇》第三出“丁”,笔者涉猎未广,没有找到有关此事的其他材料,但以《桃花扇》叙事皆有所本推之,这样重要的情节,应非出于孔尚任的杜撰,读者中高士倘知出处,幸为指点。我仅于祁彪佳(那时他在北京任职)稍后日记(四月初六)里,看见一笔“时因江南所用之人,风波甚多,而碍手不少,连日与毛禹老商之未决。”[42]不知此番学生闹事,是否也在“风波甚多”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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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间,剧本注明为“癸未三月”,癸未年即1643年。年代如此确切,更显得作者有所本。不过,月份上也许是二月而非三月。因剧中讲得清楚:“今值文庙丁期,礼当释奠。”[43]亦即故事发生在丁祭日。考明代制度,朝廷规定“春秋仲月上丁祭先师孔子”[44],即每年有两次祭孔大典,分别在仲春、仲秋月的第一个丁日(一般每月有三个丁日)举行,故称“丁祭”。春季包括正月、二月、三月,相应为初春、仲春、暮春。因此,“仲春上丁”就是指二月的第一个丁日,具体在癸未年(1643),则为二月初三日(公历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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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我们便有了非常具体的时间:164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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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为文庙亦即孔庙,也就是秦淮河北岸那座有名的夫子庙。丁祭,既是国家大礼,也是学子向先师致敬的日子,所以,“孔子庙每年的丁祭,都是由学生来主持的。”[45]若在地方,由府、州、县学的学生参加,北京、南京两都,则为“国子监”的学生。国子监,是明代最高学府,“永乐元年始设北京国子监。十八年迁都,乃以京师国子监为南京国子监,而太学生有南北监之分矣。”[46]学生主要由郡县学每岁拣选而来,规模庞大,“洪、永间,国子生以数千计”[47],不逊于任何现代大学。故而可以想象,丁祭那天,夫子庙是怎样一番人头攒动、水泄不通的景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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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前来参祭的复社诸人,意外地与阮大铖撞个正着。戏中写道:“[小生惊看,问介]你是阮胡子,如何也来与祭;唐突先师,玷辱斯文。[喝介]快快出去!”小生是吴应箕,那个“惊”字有讲究。此时距《留都防乱公揭》已历五载,五年来“闭门谢客”的阮大铖想必是销声匿迹,不怎么抛头露面的;谁知道眼下突然出现在这样一个重要日子和重要场合,作为“公揭”的始作俑者,吴应箕岂止意外,更将惊其大胆,所以紧跟着有一句:“难道前日防乱揭帖,不曾说着你病根么!”而阮大铖这样回答:“我乃堂堂进士,表表名家,有何罪过,不容与祭。”“我正为暴白心迹,故来与祭。”[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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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言语相撞,争着争着,阮大铖形只影单、难敌众口,羞怒之中率先破口大骂:“恨轻薄新进,也放屁狂言!”这一骂不要紧,四周全是毛头学生,“轻薄新进”、“放屁狂言”岂不触了众怒?大家齐齐指定了他道:“你这等人,敢在文庙之中公然骂人,真是反了。”于是围上来,一顿饱打。那阮大铖养得一口好髯,人称“阮胡子”,此番正好成为袭击目标,“把胡须都采落了”;然而这只算轻伤,打到后来,阮大铖唱道:“难当鸡肋拳揎,拳揎。无端臂折腰,腰。”[49],便是跌、摔。肋骨挨了拳,胳膊折了,腰也摔坏了。阮大铖见势不妙,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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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阮事件”,因发生于丁祭日的国立大学学生集会,看起来似更有后世学潮的味道。其一哄而起、群情激昂的广场性、群体性如出一辙,连肢体语言,也很合于“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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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在意1643年这个时间点,第二年,便发生了崇祯死国、清兵入关、福王南立、马阮当政等大逆变。从这一时间窗口回看丁祭风波,对接下来的一系列事态,便有了清晰的意识。它不啻于将青春知识群体与阮大铖之间的矛盾推向高点,所谓旧恨新仇,并蓄胸间,一旦找到缺口,怎能不决堤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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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弘光党争加以探问之前,我们先就材料的使用,明确一个原则。由于事涉真伪、情况复杂,为求客观,我们对基本情节的诸家讲述,不得不有所依违、取弃。凡与之有利害关系,或倾向过于鲜明,虽是亲历者,我们对于这样叙说与论评,也只好束之高阁,例如黄宗羲的《弘光实录钞》、文秉的《甲乙事案》。可靠或合理的材料,应该符合两点:一、中立的、没有派别身份的作者;二、作者虽在“门户”之中,但叙事论人能够做到持平、求实。以此两点绳之,我们从诸著内遴出两种,作为了解弘光党争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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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李清所著《三垣笔记》。作者于弘光间先任工科给事中,再升大理寺丞,事多参决,是历史目击人和“在场者”。其次,他从崇祯朝起就与党争保持距离,置身其外。关于《三垣笔记》的写作,他强调两点,一是求实,“非予所闻见,不录也”;二是“存其公且平者”,对某一方“不尽是其言”,对另一方也“不尽非其言”。他指出,关于这段历史,官方“记注邸钞,多遗多讳”,私家“传记志状,多谀多误”,《三垣笔记》就是针对这种情况,“借予所闻见,志十年来美恶贤否之真”。[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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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夏允彝(表字彝仲)的《幸存录》。和李清不同,夏允彝有派别身份,他与陈子龙并为几社两大创始人,“时吴中名士张溥、张采、杨廷枢等结复社以为东林之续也,公亦与同邑陈公子龙、何公刚、徐公孚远、王公光承辈结几社,与之相应和。”[52]然而《幸存录》乃是夏氏赴死之前,以超越党派立场、痛思明末历史的沉潜之心,所投入的写作;书未竟,“闻友人徐石麒、侯峒曾、黄淳耀、徐汧等皆死,乃以八月中,赋绝命词,自投深渊以死”[53],临殁前,唤其子完淳而特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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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欲述南都之兴废,义师之胜衰焉,今余从义师诸公九京游矣!靡有暇矣!汝虽幼,南都之大政,于庭训犹及闻之……余死矣,汝其续余书以成![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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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本著作,其诚切端肃,岂寻常文墨可比。这一点,为李清所证实。他晚年隐居著述期间,读到《幸存录》,不禁激赏:“独夏彝仲《幸存录》出,乃得是非正”,盛赞之“存公又存平”;对于自己写《三垣笔记》,李清也引夏氏为同调,说:“苟彝仲见此,无乃首颔是记(《三垣笔记》)亦如予首颔是录(《幸存录》),而又以存我心之同然为幸也。”[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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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史事,线索概如《幸存录》以下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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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英首以阮大铖荐,举朝力争之,卒以中旨起为少司马。大铖一出,日以翻逆案处清流为事。宪臣刘宗周(刘宗周,官左都御史)以疏争,士英、大铖内用群珰(太监),外用藩帅,并收勋臣为助,其意不过欲逐宗周辈,而内珰勋藩遂不可制。贿赂大行,凡察处者,重纠败官者,赃迹狼籍者,皆用贿即还官,或数加超擢。时以拥立怀异心,并三案旧事激上怒。上实宽仁,不欲起大狱,故清流不至骈(连比成案)者。……而一时柄臣,务以离间骨肉危动皇祖母,欲中诸名流以非常之法。如杨维垣、袁弘勋、张孙振者,不啻人头畜鸣。又,拥立操异论者不过数人,而柄臣自侈其功,凡人纠必欲以此诬入之。如妖僧等事,几起大狱,卒致左帅(左良玉)以众愤,有清君侧之举。士英尽撤劲兵以防左帅,敌已至维扬(扬州),而满朝俱谓敌必无虞,且欲用敌以破左(左良玉),一时有识者谓乱政亟行、群邪并进,莫过于此。[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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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前因后果以及层层递进的关系,讲得有条不紊,要言不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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