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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36 头颅中国:另一个角度看先秦(最新修订本) [:1707048357]
1707049537 头颅中国:另一个角度看先秦(最新修订本) 5.2 国野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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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39 周成王封亲弟叔虞于唐,唐叔虞之子燮父又封晋侯,直到公元前376年“晋绝不祀”,此种血脉铺张可借助考古确定晋邦的始封地、晋邦早期都城地望,即“曲村—天马遗址”(今山西省翼城县和曲沃县两县交界地区),此处发现的9组墓葬涵盖了从西周早期第一代晋侯燮父到春秋早期的晋文侯共九代晋侯和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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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41 前已提及“国野”二字,何为“国”也?清代学者焦循认为“国”有三解,一是“大曰邦小曰国”,二是“郊内曰国”,三是“城中曰国”。其实,此恰好可作为宗族城邦发展的三个阶段。首先是殖民队伍围筑城墙以作防御基地,站住脚后推展至近郊,内城外郭,最后封国之间交界,几成领土国家。拆解“國”字亦可见出,壕沟与戈,正是军事堡垒的象征。一众先秦小国,都是邑的规模,美其名曰“城邑国家”,如炎国,实则区区炎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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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43 国野之分本非私心造作,而由聚落自然发育,有如城乡二元。然国野制度则是周人的创制。学者常言的“三代之法”,实际多为周人的聪明。“小邦周”既已做定那天下共主,则必要接管“大邑殷”的地盘。为了控制崭新而宽广的土地、风俗迥异且为数众多的人口,以天子之名分封宗室子弟到各处据点立“国”,是那个时代所能想到并且做到的最好办法,此政治网络的铺设大有“武装殖民”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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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45 诸侯如何确认据点从而立国?司徒“掌建邦之土地之图”(《周官·地官·大司徒》),据西周金铭所示,分封时必勘验舆图,辨正方位。《名义考》载:“古者封国,皆有分星。”这就表明诸侯自立门户之日还要特别地记下当时岁星所在的位置。周室的分封策命是十分庄严慎重的,能行此大礼者,必是甘愿效忠者或使命在身者。如唐叔要“匡有戎狄”,晋文公要“抚征东夏”。晋国籍谈有言:“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左传·昭公十五年》)赐物分器(车服、兵器等)用以明德,早脱部落间战利品分赃之俗套,也减去神教氛围,命书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阐明了受封者的权利义务。命圭就是信物,从属关系一旦缔结,宗法生效,政府便开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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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47 居于“国”中的周室“代表”及其眷属,即“殖民队伍”及其后代都是“国人”或“邦人”。但王与高级贵族渐已脱离此列,他们属于政权之最上层。而之下的各级宗族成员无论亲疏、无论贵贱、无论是否没落为自耕农,只要还住在所属宗子的居邑旁,都具有“国人”的身份。此外,居住在国中从事各种职业的平民(公社农民、百工、商贾)也逐渐属于“国人”。“国人”的所指将接近于“都邑平民(士、农、工、商)”,此是分化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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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49 《说文》释“野”为郊外,段玉裁注曰“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野”,较为恰当。焦循认为“盖合天下言之,则每一封为一国,而就一国言之,则郊以内为国,外为野。就郊以内言之,则城内为国,城外为郊”。国人居住在乡,野人居住在遂。“国”与“国”之间便是农田和丛莽间杂的“野”,那里多是受统治的土著,他们自然没有周人那样的宗法组织,统称为“野人”或“鄙夫”。野人不当兵,也许是不被允许拥有武器,只能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多数上缴供养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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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51 相对于防御严密的国,野是被征服区域;相对于枕戈待敌的国人,野人是顺民。“野人”居住在郊原,逢“礼不下庶人”之时代,很少接触到礼法,自无所谓受礼之拘束,因此“野”渐出贬义,有了任性散漫、不驯之义;与“文”相对,便是指没有文采、不文雅。“野”的本义自然可以发展出“非家养”“野生”之义,意思再加引申,“野人”便成了粗野横蛮甚至混沌未开、茹毛饮血的人类。这些“无名的部落”遥望着“文明区域”,某些部落长期与世隔绝,不仅语言不通,也对文明世界的各种常见传染病缺乏必要的免疫力,甚至可能受感染而大批死亡。如前所述,文明代表着一种从人力、人心两方面抑制非正常死亡的能力。如何对待“无历史族群”,周朝的移风易俗留下了宝贵经验,不强制同化,即天下可存异;也不划分识别,即淡化族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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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53 “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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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55 ——《孟子·万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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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57 关于这句话,看官们可理解为孟子这位大学者在臧否醇杂,当然我们也可以责他出言不逊,有地域歧视之嫌疑。但请注意,地域歧视要好过民族歧视。地域可以变动,如这十年在齐东,那十年在西秦。而民族是不可改的,是注定的。“齐东野人”是什么民族?这并不重要。无论他们属于哪个族群,在周天下,他们都可以“先进于礼乐”。庆幸的是,周人没有一开始便把某些异族写入世代杀戮的名单。或许我们该承认,周人的区别政策是“人之常情”,总要比压迫杀戮好得多,而客观存在的歧视本就带有族群隔阂,与今日城市人看不上乡巴佬颇为不同,甚至还不如后者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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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59 质而言之,国野制度是集政治、经济、军事于一体的制度。就区域而言,野比国大;就地位而言,国比野高。国承载并拱卫着宗族权力,“国人”有参与诸如朝会、国家盟誓等国事的权利,这与希腊城邦有诸多相似处。史籍中屡见“国人谤王”“国人皆怨”之类的记载,甚至发生“国人暴动”这样的重大事件。西周末与春秋时期是国人地位最高的阶段。国人的意见能够决定战争胜败、国家兴亡、君主安危、宗族盛衰等诸多大事。《周礼》记载,国人可“询国危”“询国迁”“询立君”。国人还有服兵役、纳军赋的义务,各诸侯国的军队基本由国人做主力。国人之人多势众,正是其多次反对昏君而起事的保证,他们甚至能逐杀国君、太子、大夫。《左传》中便有“卫人出其君”的记载,师旷对此事件的看法可谓经典,“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生,匮神乏祀,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弗去何为?”话中所言“百姓”其实身份极高,都是出身贵族,因为当时的一般平民是无姓氏可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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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61 国人似乎在用自己的权力以及行动将政治推向民主,但“时为王之患,其惟国人”(《逸周书·芮良夫》)的局面不会持续太久。随着王权的不断加强,国人的“福利”及地位都在持续下降。尤其是土地与赋税制度的变革必然使国野差别渐渐弥合,代价是二者一同被压迫,社会终成政府—民众之二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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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67 头颅中国:另一个角度看先秦(最新修订本) 5.3 礼乐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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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69 周公不仅引领周人完成了东征和营建“成周”的伟业,同时也主导了周王朝新制的创立。《左传》有云“先君周公制周礼”,此即是著名的“制礼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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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71 所谓“周礼”,乃是一整套意识形态,其覆盖面相当宏阔,涉及宗教信仰、道德准则、权力基础、家庭伦理、政权架构等方方面面,故“礼坏乐崩”乃是严重至极之事。如批评“郑卫之音”,这是一种“政治正确”,既反映了封建带来的文化多元性,也体现了周本位的自我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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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73 周礼的内核固然是宗法,然宗法之存在不是为了限定权力的继承者,而是为了树立“尊卑”。说到尊卑,总易招惹恶意的揣测,请稍加留意,这是政治中的尊卑。若是血缘天然占据第一顺位,周公何以要敬成王。既然有了尊卑之别,政治便可不受血缘关系的主导,自行辐射开去。若论制度安排,别尊卑无疑要比分亲疏好得多。达成了家族秩序与政权架构的融合,也就使它成为姬周王朝统治新世界的根本制度。“制礼作乐”不仅深化了“封土建国”的推行,也圣化了天子处金字塔尖之最高地位,因此有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歌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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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75 周公是成康治世的总设计师,也是“大义灭亲”原则的确立者。周公正是手刃了血亲才平定三监之乱,周天下不得不共鉴之。公元前6世纪,卫国大夫石碏劝谏卫庄公教育好儿子州吁。庄公死后,卫桓公即位,州吁与石碏之子石厚密谋杀害桓公篡位,为确保权力稳固,便派石厚去请教石碏。石碏恨儿子大逆不道,设计让陈国的陈桓公抓获了州吁与石厚,并派管家杀掉了石厚,这便是“大义灭亲”的典故。石碏对儿子只说了一句真话——“王觐为可”。朝觐天子便可取得合法地位,这才是封建主义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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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77 周礼自确立之日起,便注定其时刻需要保卫。大多数人所能把握到的“礼”,不过是一种表面的“仪”,而真正的周礼是一种礼仪化的国家政治体系,尽管它总展露出家族本位与民俗特征。礼之抽象内核不易捕捉,一旦政府五脏俱全,职能明确划分,如治理、司法、军事等事务剥离出去,礼便将趋于架空,徒留伦常日用。此时礼制的维系,虽仍是至关重要,但已不得不倚重人心之尊礼。周人总是想与天靠近一些,而收拾人心恰是这世间最难攀登的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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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79 晏子是礼制的捍卫者,其言:“礼者,所以御民也……无礼而能治国家者,婴未之闻也!”可见礼乃治国大法。他打比方说:“今齐国五尺之童子,力皆过婴,又能胜君,然而不敢乱者,畏礼也。”从而说明,“上若无礼,无以使其下;下若无礼,无以事其上。……人君无礼,无以临其邦;大夫无礼,官吏不恭;父子无礼,其家必凶;兄弟无礼,不能久同。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故礼不可去也”(《晏子春秋》)。晏子此论颇有力道,而“礼”从国家大政渐渐升华为一项精神品质,才为“法”(刑)挪出了空间,也就有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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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81 礼不得不是一种精神,它的形式与时偕行,可繁可简,可雅可俗,后人不能因为不待见古老的形式而否定礼之必要。礼是人类才有的,《礼记·郊特牲》有言:“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礼记·曲礼上》云:“夫唯禽兽无礼,……使人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是普世价值,并非某种文明自我标榜之物,《淮南子·齐俗训》:“故四夷之礼不同,皆尊其主而爱其亲,敬其兄;猃狁之俗相反,皆慈其子而严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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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83 《中庸》:“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此数目是汇总,与今日各式礼仪相比也绝对不算过分。华夏文明引以为傲的不是礼本身,而是尊礼之精神。礼之升华表明,于此联邦体制中,伦理和政治不能割裂。有国与有家哪里能拆分,“国家”之真义便藏在这个体制之中。孔子之倡“为政以德”,也因为公德与私德实是一体。有人批评这种德治主义,认为以德治国易导致将各种社会弊端归结为个体道德沦丧的倾向,而忽略根本的制度缺陷。此乃极深之误解。“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政治如果没有道德将会变成丑恶的事务,只靠道德则又是空中楼阁。儒家行中道,故能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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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85 事实是,儒家不仅不回避制度问题,反而非常用心于制度的演进。殊不知“为政以德”还需配合“为国以礼”,故孔子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曾子说“君子思不出其位”(《论语·宪问》)。此即是说,一方雄主、僭越大夫、跋扈家臣皆不可利欲熏心,须按程序,须讲规矩,须遵制度,须卫政体。例如,士人可以操天下的心,但不可做天子的梦。试问管理一国不用道德与制度,难道用枪杆子?难道政治可以胡来?强者便有资格问鼎,岂不是鼓励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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