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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00 [1] 请参见拙文:《试论闽北乡族地主经济的形态与结构》,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5(4);《清代台湾的合股经营》,载《台湾研究集刊》,1987(3);《明清福建沿海农田水利制度与乡族组织》,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4);《明清闽北乡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见傅衣凌、杨国桢主编:《明清福建社会与乡村经济》;《清代台湾乡族组织的共有经济》,载《台湾研究集刊》,1988(2);《明以后闽北乡族土地的所有权形态》,见《平准学刊》第5辑上册,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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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02 [2] 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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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04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1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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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06 [4] 参见摩尔根:《古代社会》,218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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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08 [5] 傅衣凌:《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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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14 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增订版) 附录一 莆田平原的宗族与宗教[1]——历代碑铭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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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17 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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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19 在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中,宗族与宗教历来是中外学者关注的焦点。早期的学者论及中国的宗族与宗教组织,大多追溯至先秦时代,甚至认为这是“原始氏族制与村社制的遗存”,因而也是“亚细亚社会长期停滞”的主要标志。近年来的研究成果表明,中国民间宗族与宗教组织的发展,与唐宋以降的礼仪变革密切相关;由于各地的礼仪变革不可能同步进行,宗族与宗教组织的发展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因此,考察唐以后宗族与宗教组织的发展,必须关注历代的礼仪变革过程,进行深入的区域比较研究。本文主要依据近年来收集的莆田历代碑铭[2],探讨唐宋佛教、宋明理学与明清里社制度对民间宗族与宗教组织的影响,以期为进一步的比较研究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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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21 莆田平原位于福建中部沿海的兴化湾畔,总面积约465平方公里,在福建四大平原中位居第三。根据近期地质调查资料,莆田平原曾是水深近30米的海湾,由北部的囊山、西部的九华山和龟山、南部的壶公山及东南部的五侯山,构成了C形的海岸线。发源于闽中山区的木兰溪、延寿溪及萩芦溪三大河流,从莆田平原的西部和北部蜿蜒入海。从先秦到隋唐时期,由于长期的河流冲积与海潮顶托作用,在兴化湾边缘地带逐渐形成了大片的沼泽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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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23 南朝陈天嘉五年(564),莆田初次见诸史书记载,地称“蒲口”,意即蒲草丛生的河口。陈光大二年(568)及隋开皇九年(589),曾两度在莆田设县,但皆不久即废。唐武德六年(623),再度从清源郡南安县析置莆田县,其辖区范围相当于今莆田市。此后,陆续从莆田县内析置仙游县和兴化县,并于北宋太平兴国五年(980)设置统辖三县的兴化军。明正统十三年(1448)废兴化县,以其地分属于莆田、仙游二县,而沿海平原地区始终都归莆田县管辖。[4]20世纪80年代,莆田沿海平原共设有城厢、城郊、西天尾、梧塘、涵江、江口、黄石、渠桥、北高、笏石10乡镇,总人口约60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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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25 莆田沿海平原的大规模开发,始自唐代中叶,至元明之际已基本完成。这一开发进程是以兴修水利和围海造田为主要标志的,水利建设构成了莆田平原开发史的主线。莆田历史上的水利建设,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唐中叶至五代时期,以开塘蓄水为主;二是从北宋至南宋时期,以筑陂开圳为主;三是从元代至明中叶,以改造沟渠系统及扩建海堤为主。经过长期的水利建设和围海造田,逐渐形成了三大相对独立的水利系统,即以木兰陂为枢纽的南洋水利系统,以延寿陂、太平陂、使华陂为枢纽的北洋水利系统,以南安陂为枢纽的九里洋水利系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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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27 莆田沿海地区的聚落形态,与水利系统的发展密切相关。宋代以前的早期居民点,主要分布于兴化湾边缘的山麓及低丘地带,尤其是在靠近水源的河谷地区与水塘附近。由于当时尚未形成大型水利系统,居民点的分布较为分散,而沿海港湾可能还有不少以捕捞为生的船民。[7]宋元时期,随着各大水利系统的陆续建成,居民聚落也逐渐向平原腹地和海边推进。这些新形成的居民点,通常都有相应的沟渠系统和堤防设施,因而大多以“塘”“埭”或“墩”命名。明清时期,在海堤之外不断开发新的埭田,“有一埭、二埭、三埭之称”,沿海地区的村落也不断增加。到清代后期,南洋木兰陂系统共有102村;北洋延寿陂系统共有172村;太平陂系统共有28村;使华陂系统共有9村;九里洋南安陂系统共有29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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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29 在莆田开发史上,宗族和宗教组织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北洋于唐建中年间(780—783)创建延寿陂之后,主要由各大姓进行分区围垦,陆续建成各种相对独立的“塘”或“埭”,如林埭、叶塘、林塘、王塘、小林塘、陈塘、方埭、魏塘、陈埭、苏塘、游塘、郑埭等,其中也有不少寺院土地,如“国欢院田”“慈寿院田”“上生院田”等。南洋于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创建木兰陂时,据说有三余、七朱、林、陈、吴、顾“十四大家”捐资助工、献田开沟。此后,这十四家“功臣”长期控制南洋水利系统,成为当地最有影响的社会集团。北洋太平陂创建于北宋嘉祐年间(1056—1063),最初由当地“八大姓”负责管理,后来改由囊山寺管理。北洋使华陂创建年代不明,自明初以后主要由方氏族人管理。九里洋南安陂创建于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南宋及明代先后由方氏、黄氏、王氏等大姓主持重建,而沿海的开发也主要是由各大姓分别围垦,形成吴墩、游墩、陈墩、欧埭、何埭、卓埭、东蔡埭、西刘埭等不同的聚落和垦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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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31 莆田历史上的水利系统、聚落环境与宗族和宗教组织,构成了地方社会的主要活动空间。限于篇幅,本文无法深入分析这些社会空间的内在联系,但也应该指出,莆田平原宗族与宗教组织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适应水利建设与土地开发的需要,因而也必然受到水利系统与聚落环境的制约。唐以后莆田平原的礼仪变革与社会重组过程,就是在这一特定的社会生态环境中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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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37 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增订版) 二、早期佛教与世家大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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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39 佛教在莆田沿海地区的传播,可以追溯至南朝时期。据说,梁陈之际,儒士郑露在凤凰山下筑“南湖草堂”读书,有神人请他舍地建佛刹,遂于陈永定二年(558)改草堂为“金仙院”,这是莆田历史上最早的寺院。隋开皇九年(589),升金仙院为寺;唐景云二年(711),赐额“灵岩”;宋太平兴国年间,赐额“广化”。从南朝至唐代,莆田沿海还先后建成了壶公山宝胜院、万安水陆院、保瑞灵光寺、玉涧华严寺、龟洋灵感禅院、囊山慈寿寺、壶公山中和院、涵江上生寺、江口圣寿院、太平山招福院等著名寺院。唐代莆田的佛学也颇为发达,先后出现了无际、志彦、法通、无了、妙应、曹山本寂等高僧。其中志彦曾奉诏入宫讲《四分律》,无了为“肉身佛”,妙应为“神僧”,本寂为曹洞宗“二祖”,实际上是创始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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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41 唐武宗会昌五年(845),“诏毁天下佛寺,僧尼并勒归俗”,莆田的佛教寺院一度被毁,僧尼四处逃窜。[11]次年,唐宣宗诏复佛教,莆田的各大寺院也相继复建,至唐末仍在持续发展。五代时期,王审知等推崇佛教,使福建的寺院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莆田也不例外。宋人李俊甫在《莆阳比事》中说:“闽王延钧崇信竺乾法,一岁度僧至二万余。莆大姓争施财产,造佛舍,为香火院多至五百余区。”[12]明弘治《兴化府志》记载,南宋莆田县共有寺院246所,岁征产钱925贯662文。另据南宋绍熙年间(1190—1194)编纂的《莆田志》记载,南山广化寺最盛时,“别为院者十,为庵者百有二十”。与此同时,“壶公八面,旧有十八院、三十六岩”[13]。由于这些寺院实力雄厚,对南宋地方财政也有重大影响。刘克庄在《答乡守潘官讲》中说:“某窃见莆、福郡计,全仰僧刹,率以献纳多寡定去留。福谓之‘实封’,莆谓之‘助军’。故好僧不肯住院,惟有衣钵无廉耻者方投名求售。”[14]到南宋后期,由于财政压力太大,导致了寺院经济的破产。刘克庄指出:“近岁取诸僧者愈甚,十刹九废。有岁收数千百斛尽入豪右,而寺无片瓦者,则前世之所未有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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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43 唐宋时期莆田的世家大族,大多依附于某些寺院。这是因为,唐宋时期不允许民间奉祀四代以上的祖先,世家大族为了祭祖护墓,往往在寺院中设立檀越祠,或是在祖坟附近创建寺院庵堂。[16]南山广化寺及所属的别院和庵堂中,就有不少世家大族的功德院或报功祠,如广化寺法堂右侧的南湖郑氏祠堂、荐福院的方氏祠堂、中藏庵和普门庵的黄滔祠堂、报功庵的林攒祠堂、崇先文殊院的龚氏功德院等。[17]各大家族为了维护这些祠堂和举行祭祖活动,通常都不断向寺院捐献田产,这可能是当时寺院财产的主要来源。例如,五代时期的《广化寺檀越郑氏舍田碑记》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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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45 梁开平三年,檀越主都督长史郑筠偕弟信安郡司马郑震,抽出考廷评皋公在日置买得陈二娘平陵里小塘瓯垄田一派,产钱九百贯,舍入灵岩广化寺,充长明灯,追荐祖廷评府君、妣夫人陈氏。兼考廷评在日,曾抽塘阪上下田六十余段,舍入本寺,为露公太府君、庄公中郎将、淑公别驾名充忌晨,修设斋供,租付佃牧,课归祠纳。仍请立碑于大雄殿侧及影堂之内,尔寺僧恪遵之,不得遗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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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47 乾化二年五月十日,檀越主郑筠、郑震谨志。[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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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9849 此后,郑氏又在广化寺立碑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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