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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俗研究历史》一文,原是我在厦门大学人文大讲堂的讲义,后发表于《潮声:厦门大学人文讲演录》。我认为,从民俗研究历史,是历史人类学的主要研究取向。民俗作为日常生活的表象系统,其背后是更深层次的历史结构。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考察民俗现象,探讨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法律制度与思想意识形态。例如,通过考察明清时期的分家习俗、祭祖习俗、民间信仰及地方公共事务,可以揭示当时的国家政治体制与正统意识形态的演变过程。在这里,历史人类学推进了政治史、法制史、宗教史、思想史研究,开辟了历史研究的新途径。当然,如果只是停留于考察具体的民俗现象,而不力求探讨其深层历史结构,那就难以实现其历史认识价值,背离了历史人类学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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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谭徐锋兄告知,有些年轻朋友觉得拙著晦涩难懂,希望我能多作解释。其实,这是老问题了,也可以说是我的一大心病。陈春声兄在书评中曾经半调侃式地指出,研究生们可以把阅读拙著“作为对自己智力、悟性和毅力(甚至体力)的一次综合考验”。他认为,拙著晦涩难懂的原因是“过于追求类型的明确和体系的完美”,而未能诉诸学术直觉和文化体验。也有的朋友认为,拙著过于注重结构性的分析,而忽视了对具体的个人和群体的行为及其动机的论述,这自然也使拙著失去了可读性。我承认朋友们的批评都很有道理,但我显然已经无法改变全书的写法,只能留待今后再作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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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我可以对拙著作自我解读,以利读者诸君节省精力,那么我也许可以建议,阅读拙著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角度:一是关于家族发展的内在逻辑,即本书第二、第三章和前言提出的理想模型;二是家族发展的历史背景,即本书第四章和第五章。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分别阅读不同的章节,未必需要通读全书。当然,如果读者可以从特定的历史环境思考家族发展的内在逻辑,不仅对本书会有更全面的理解,对历史学与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相结合的意义也会有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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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明,最近有的学者提出,中国的“宗族”已经是约定俗成的学术话语,我使用“家族”的概念是画蛇添足,容易混淆视听。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甚至是有意曲解。拙著使用“家族”的概念,是因为必须同时考察家庭和宗族两种社会实体,而且我认为只有把这两种实体联系起来,才有可能揭示家族发展的内在逻辑。我并不反对使用宗族的概念,拙著的研究对象也主要是宗族组织。在拙著的英文版书名中,因为无法找到准确表达家族组织的英语词汇,最终同时使用了family和lineage。关于拙著对家庭、宗族、家族之类概念的界定,在前言中已有明确的说明,敬请读者诸君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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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已不再从事家族史专题研究,但我依然坚信家族组织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石,任何研究中国历史、社会与文化的学者都不应忽视这一学术领域。近年来,在这一学术领域已有许多新的进展,尤其是对宗族与区域发展的研究已有不少新的成果。这些研究成果已经形成了丰厚的学术积累,必将导致新的理论突破。我期待中国家族史研究的理论突破,也乐于接受读者诸君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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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振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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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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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鹭岛浪琴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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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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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克生 谢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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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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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4956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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