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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身之欲:珠三角流动人口社群特殊职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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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身之欲:珠三角流动人口社群特殊职业研究 第一章 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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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奏:“小姐”——一个文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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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开始,丰台区右安门街道的工作人员如果对流动人口使用“小姐”等歧视性或容易产生歧义的称呼,“劣迹”会被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中。这是该街道外管站更名后首次做出的一项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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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右安门街道外来人口管理站正式更名为流动人口工作站,并致力于“市民化对待、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在工作用语方面,除了禁称“小姐”外,还包括禁止街道工作人员称呼流动人口“打工仔”、“打工妹”,管家政服务员叫“小保姆”,并把这些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到年度工作考核之中,对违反者要给予通报批评。如果流动人口到街道办事时,被称呼为“小姐”,可向街道办事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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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从2004年6月8日《京华时报》上摘取的一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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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作为一个称谓,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至少千年,旧时指深闺未婚女子,且常指官宦或有钱人家主人的未婚女儿,也是一种尊称。[1]新中国成立后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小姐”一词由于带有封建与资产阶级意味被普遍停用,它的再次出现是在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随着港澳台投资活动的兴起以及商人的大量进入,一些词开始在中国传播并流行起来——然而彼时的“小姐”有了不同的意味,它不再独指年轻、富有、未嫁的大家闺秀,而泛指城市生活中的任何女性[2],相当于英语中的M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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